資本轉移稅指英國1975年對資產轉移開徵的一種稅。原規定徵稅對象包括所有的轉移資產,納稅人原則上是遺囑執行人,或者轉移資產接受人、委託人及贈與人,按轉移資產時的市場價格計算的估價額,扣除稅法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後的餘額作為計稅依據,實行超額累進稅率。
1983年4月5日以後規定的稅率分為兩種: 死亡轉移或死亡前三年內轉移資產,最低一級稅率為30%,最高一級稅率為75%; 生前轉移資產,最低一級稅率為15%,最高一級稅率為50%。資本轉移稅的納稅日期一般為應稅資本轉移後的 第6個月結束時,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 1986年3月18日以後,英國對資本轉移稅的徵稅範圍和稅率作了一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