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法益

資本法益是指與資本相關的具有法律意義的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本法益
  • 類型:經濟術語
資本法益的邏輯起點 
法益概念源於德國刑法理論,由賓丁在《規範論》中提出,立法者進行價值評價的狀態或對象就是法益,其後又有李斯特等大家進行更深人細緻的探討。該概念被引人國內後,很快超出刑法學界,成為各法學學科的範疇。
“資本法益”是法益的具體化,必須滿足“法益”定義中的所有條件。就特定資本而言,從其產生到維護、經營、完結,各個環節都存在不同利益的權衡和博弈,但是只有需要法律調整的、能產生法律意義的才屬於資本法益,而其餘僅僅通過道德譴責、通過商事潛規則、通過政策引導的利益都將排除在法益以外。資本法益所包括的不僅是積極利益,也包括消極利益,受到侵害的利益都必然產生補救義務和侵害責任。另外,利益也並不限於合法權益,在特定情況下,法律出於維護穩定的目的,依然保護持有的非法利益不受他人侵害,在此穩定也就成為非法利益具有法律意義的原因了。因此,“資本法益”是法哲學理論成果在商法學的一次運用,資本不限於貨幣,法益不限於合法,資本法益與商法學的緊密聯繫還可以通過與邏輯起點的契合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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