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摻水是指資本主義股份企業發行的股票金額大於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額。按規定企業只能按實有資本發行股票,但股票發行人往往高估企業財產,並按誇大了的企業資本額發行股票,以獲取更多的額外收益。這種被誇大了的資本就是“摻了水”的資本。企業用股票作為酬金或支付股息也是資本摻水的一種方式。
基本介紹
簡介,歷史發展,
簡介
資本家在原有企業增加資本以及擴大,改組或合併企業時,通常要對現有資產進行估價,確定實際資本額,按實有資本發行股票。但是,有的資本家為了騙取更多的利潤,往往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法,高估企業資產,並按照誇大了的企業資本總額發行虛擬的股票額。這種被誇大了的資本就是所謂“摻了水”的資本。由於某些資本家憑藉他在社會上已經取得的信譽,預期將來可能獲得的高額利潤,同銀行資本相勾結,在銀行資本的支持下,發行和推銷按照誇大了的資本額發行的股票。資本家通過這種手段,既可搜羅更多的資金,又可藉此攫取更多的創業利潤。因此,列寧指出:“集中在少數人手裡並且享有實際壟斷權的金融資本,由於創辦企業,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公債等等而獲得大量的,愈來愈多的利潤,鞏固了金融寡頭的統治,替壟斷者向整個社會徵收貢稅。”(《列寧選集》第2卷第775頁)例如,1887年,在美國,一個叫哈夫邁耶的資本家,把15個小公司合併成為一個糖業托拉斯。這些小公司的資本總額為650萬美元,而托拉斯的總資本竟高估為5000萬美元。後來,由於壟斷價格,這個糖業托拉斯獲得了巨額收入,竟能為‘摻水’7倍的資本支付10%的股息,也就是為創辦托拉斯時實際投入的資本支付將近70%的股息。
歷史發展
在十九世紀後半期和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有不少資本家曾大量玩弄這種手段,使得一些小股東和零星股票購買者受到很大損失。現在,這種情況已經不多了,但是“過度資本化”的各種變相手法目前仍然在許多資本主義國家中廣泛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