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資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資中縣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資中縣荷花池街57號
  • 主要榮譽:2020年度內江市產業項目提升年工作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供排水、城市公交除外)和園林綠化事業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計畫並監督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標準的責任。組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制定工程建設的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全縣地方補充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管理城鎮房地產開發和住宅建設;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及房地產行業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監督執行。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核發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施工許可證和組織項目竣工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制度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和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七)承擔縣城區建設監督管理和指導各鄉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相關政策和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各鄉鎮建設工作,會同編制縣城城市中長期建設計畫。負責城市市政道路、燃氣、園林、城市綠化等公用設施建設計畫的監督實施。負責對占用市政公用設施的技術審核。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承擔貫徹執行縣級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負責縣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國內外建築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契約,指導和協調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級住建系統民間組織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城建檔案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文電處理和外事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目標管理及督查;草擬局工作計畫、總結,上報重要材料,草擬調研文章,負責規範性文稿的草擬和審查;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管理文書檔案、固定資產;負責信訪工作,處理來信來訪;負責無償獻血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機要和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總務工作。
負責接收、保管在城鎮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載體的檔案材料,對全縣城建檔案進行收集、整理、裝訂、鑑定、保管、統計和提供利用。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牽頭負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建築專業初、中級技術職務評聘及高級技術職務審查上報工作;組織編制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築業崗位培訓和行業職工培訓;指導各類培訓的資格審查和培訓辦證工作;組織行業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知識分子、離退休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學會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統計股(內部審計股)
承擔局統籌利用外資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財稅、價格政策的落實;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年度城維費計畫並對城維費的管理使用進行檢查指導;綜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各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直屬單位財務的內部審計;參與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並指導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統計及信息工作;綜合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報批;負責局對外經濟合作。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與改革的政策研究;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的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編制建設行業法制規劃和工作要點,並組織檢查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法制建設(含普法)工作;參與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
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相關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並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承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負責局授權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及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審批;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統計、報送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程式的諮詢;組織對建築類企業、建設類企業及中介機構的資質和特許經營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參與對上述企業機構及註冊執業人員市場行為的指導檢查和監督;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科安與勘察設計股(縣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
組織擬訂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規劃及相關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規劃、產業及技術政策;擬訂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全縣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執業人員資格管理;指導工程建設設計標準的套用和推廣;指導全縣建設工程的防震設防工作;組織政府出資的項目和有特殊規定的房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負責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產品認證和推廣套用;承擔牆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消防、防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應急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擬定安全工作計畫、管理目標和考核辦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各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本系統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一崗雙責”和隱患整改的落實,依法查處安全違規違章行為;組織住建系統和建築行業安全傷亡事故、違規案件和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負責報送有關安全報表、資料,建立和管理安全檔案。
(六)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監管股
擬訂住房建設、住房保障、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和監督全縣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等住房保障工作。組織編制國家、省、市、縣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資金的安排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的監督管理;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初審、申報及管理,負責對進入本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驗證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鎮住宅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屋徵收拆遷、商品房預售、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等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系統內房改資金、商品房預售資金和房屋維修資金以及白蟻防治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建築管理股(消防安全股)
擬訂全縣建築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建築業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全縣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工程報建、施工許可、建設監理、施工現場、契約、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公共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及施工許可證核發和組織工程竣工備案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建設監理、招標投標代理、工程檢測、工程造價諮詢、工程代理、工程擔保等中介機構資質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建築行業的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對進入本縣從事建築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執業行為進行驗證備案和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全縣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工作;組織建築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技術進步、工程標準、工程定額、散裝水泥推廣使用以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參與全縣註冊建造師、註冊造價師、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承擔縣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的消防審計審查、驗收、備案及備案抽查工作。
(八) 城市建設股(古城管理辦公室)
指導全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以及重點工程建設;擬訂全縣城市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城鎮總體規劃、控規和專業規劃的審核;參與城市公交客運線路調整和場站建設及調整的審核;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燃氣、市政設施、城市雕塑、園林綠化和古城、古鎮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組織城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備案;參與城鎮房屋、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審批;參與城鎮房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以及房屋、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負責組織並監督管理城鎮建設工程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負責城市道路和城市橋樑挖掘、恢復和施工占道審批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綜合管線的建設審批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占用市政公用設施的技術審核;負責全縣園林綠化、燃氣及其它市政公用企業的資質初審、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城市公園、動植物園、遊樂園等的行業管理;負責古城、古鎮、古村風貌改造的初步審查、綜合協調等工作。
(九)村鎮建設股
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通用設計圖的推廣、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指導村鎮房屋和公用基礎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村鎮統一開發建設、村容村貌、環衛與綠化工作;指導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和重點小城鎮的建設;負責全縣小城鎮和重點小城鎮建設工作的指導、協調、考核工作並督促實施。
(十)給排水管理股
    貫徹執行城市供排水、鄉鎮污水治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城市供排水、鄉鎮污水治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標準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域內的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工作,負責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及運營監管。指導各鎮人民政府按統一規劃的管網組織實施場鎮生活污水設施管網建設。負責縣域內的城市供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給排水管網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等行政監管工作。指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推進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洪  川    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群波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旭東    局黨組成員、局機關黨委書記(負責政務公開)
田  勝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旭東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黃加佳    局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  璞    局黨組成員、縣城市供排水和污水治理站站長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29日,被內江市人民政府授予”2020年度內江市產業項目提升年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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