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鄠

賀鄠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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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

歷史

獻金世祖

權傾朝野

三代顯耀

從元史記載不難看出,其父輩賀賁封雍國公,至賀仁傑薨斃,被封以奉元王,雍國公,其子賀勝不僅繼承父位,同樣在元廷朝政上位尊權重。賀勝字貞卿,另字舉安,小名伯顏。曾隨許衡學習,十六歲入宿衛,莊重寡言,世祖很器重他,大臣有密奏時,屏除左右,只留他一人聽;出則陪乘於車中,入則侍奉於帷幄,非假期不回家。至元二十四年(1287),乃顏叛變,帝親征,勝在軍帳中,即使親王也不能隨便進去。早晨賀勝傳旨命各將合戰,回來侍奉在帝身旁,箭射到帳前,而勝佇立不動。乃顏敗,帝夜行回京都,寒冷難忍,勝用自己的身體暖帝的腳。拜集賢學士,領導太史院的事務,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執政,氣勢兇狠,賀勝的父親仁傑留守上都,不願在他們手下幹事,桑哥想暗中害他,上數十奏,帝不理會。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勝推薦完澤為相,勝任參知政事。三十年任樞密院僉事,授大都護。大德九年(1335),勝父告老辭官,勝留守上都併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勝到任後,開展貿易,抑制豪強,財政支出與收取均有限度,供給充足,百姓生活安定。權貴子弟及其奴隸有橫行霸道者,均繩之以法。至大三年(1310)授光祿大夫、左丞相,留守上都,兼本路總管達魯花赤。不久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奉聖州百姓高氏,在虎賁名冊,是他家鄉最富的人,死後子年幼,有達官貴人貪其錢財,要部屬強娶高氏妻。賀勝告訴帝,高氏得救。是年遭災,勝開倉救民,上書請罪。帝說“:祖宗把上都的百姓託付給你父子,百姓安定,卿能這樣做,我還有什麼憂慮。”百姓稱頌他,在上都西門外為他立祠,帝聽說這事後,命畫像賜給他,以傳給子孫。不久因足有病請求告老還鄉,帝未同意,賜給小車出入宮門。當初開平富翁張弼死,他的奴僕到百姓家要債,打死了人,管獄的人叫奴僕帶弼子一同入獄,丞相鐵木迭兒受賄賂六萬緡,不為弼之子伸冤,賀勝平素就厭惡鐵木迭兒貪暴,同住一條巷子,互不往來。聽說弼的事後,告訴了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又告訴了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一同彈劾丞相,逮捕其左右審問,得知確實受賄。帝平素也討厭鐵木迭兒,要殺他。他躲到太后宮中,太后為他說情,故只奪印罷相。英宗就位,鐵木迭兒又恢復原位,將楊朵兒只、蕭拜住同一天在集市殺戮。又誣陷賀勝乘賜車迎詔不恭敬,也殺了。賀勝死的這天,百姓拿著紙錢在他屍旁痛哭。泰定初年,下詔昭雪申冤,贈給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諡號惠愍。至正三年(1343)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謚忠宣。

世守上都

賀仁傑、賀勝在元史中記載均鎮守過元上都。
同時據碑文所記,自元世祖忽必烈以來的六、七十年間,上都留守這個二品官的官職都是由賀勝家族的人擔任,其祖父、父親、賀勝本人、其子、其孫,均擔任過上都留守。碑文作者向上都父老詢問賀公家族的政績。父老答曰:上都京城供應耗費,上至巨萬之費,下至一瓦一木,在賀公管理下均一無差者、井井有條。賀公在上都廣建學校、維護交易、賑濟貧民、懲辦豪強、為民稱道。其後,賀公在朝廷為奸黨所害。上都官民請為祭祀賀公,建上都西門之廟,此請獲準後,文宗皇帝敕命文臣虞集為賀公廟書寫碑銘,宜乎其奕奕也。

隨元滅亡

隨著第四代賀鄠王賀勝被誣陷殺害,賀氏家族開始江河日下,同時其家族的蒙古化日益嚴重,從其子賀惟一的人物生平可看出。太平字允中,最初姓賀,是賀勝的兒子。後賜蒙古姓氏,名太平。太平性情開朗,光明正大,雖然年幼卻儼然如老成持重之人。太平最初承襲父職。(順帝)元統初年,升任御史中垂。當時中書省有個叫佛家間的參議,是個奸怪小人,御史彈幼他的罪行,當時的宰相庇護他,事情就被擱置下來,太平(因此)藉口有病回家休養。至正二年,朝廷委任他為中書參知政事,他推辭。提升他為中書右垂,又推辭。恰逢御史祁君璧又彈幼佛家間,皇帝罷免了佛家閭,太平這才入朝就職。遼、金、宋三朝史書長期沒有編寫完成,這個時候太平竭力贊助這件事,親任總裁官,完成了三部史書的編修。當時市場上糧食昂貴而金銀低賤,太平請求委派官員去收購金銀,得到的金銀不可計量,後來戰事興起,這些金銀最終派上了用場。(至正)七年,朵而只為左垂相,他向皇帝請求說:“我憑藉先人的恩蔭,早早地世襲國王,並不明白治國的道理,除太平之外(其他人)不足以共事。”十一月,拜太平為左丞相,朵而只為右垂相。第二年正月,(順帝)詔令修幕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一起監修國史。太平奏請勒令有妻子兒女的僧道還俗為民以減少財物的消耗,發放官體時加以核查以防止冒領,請求賜給經筵講官座位以尊崇聖賢之學,設立行都水監來治理黃河。當時天下平安無事,朝廷稽考古代記錄禮儀的典籍,凡有缺失太平一定會指出來。河南盜賊蜂起,皇上下令太平為淮南行省左垂相,總領各路兵馬,屯駐於濟寧。當時諸軍在外日久,苦於糧怕不能接續供應,太平命有關部門給駐軍發耕牛農具來種麥子,從濟寧到海州,百姓不被騷擾而部隊賴此得到周濟。(至正)十七年五月,被召為中書左垂相。二皇后(奇氏)與皇太子謀劃,打算要皇帝讓位給皇太子,派宦官去告知太平這個意思,太平不回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設宴敬酒,再次申明前面的意思,太平仍模稜兩可。不久,下詔拜他為太傅,讓他回奉元去。皇帝想任命伯撒里為垂相,伯撒里推辭說:“如果陛下一定要任命我為相,刀卜非得太平與我共事不可。”於是皇上密令伯撒里留住太平不讓他走。皇太子痛恨他又要留在京城,就令御史大夫普化彈動太平故意違背聖意,應當將其治罪。捆思監趁機誣告他,安置他到土蕃,不久又派使者去逼他自殺。太平走到東勝,賦詩一首,就自殺了。終年六十三歲。
賀惟一太平在1363年自殺死後,不過5年元朝也宣告滅亡,最終顯赫一個世紀的京兆賀氏隨著元王朝一同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政治

爵制

賀種德封雍郡公,官至通奉大夫、護軍。
賀賁卒後,被封為雍國公,諡號貞獻,稱賀貞獻公。官至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
賀仁傑封雍國公、奉元王,卒後諡號忠貞,稱賀忠貞王。官至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賀勝封秦國公、涇陽王,諡號惠愍、忠宣,稱賀忠宣王。官至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賀鄠
賀鄠
國君姓氏
賀姓
爵位
公爵、王爵
國都
奉元鄠城(陝西西安市鄠邑區張良寨村)
始封此國者
賀賁
始祖
賀種德
興亡年代
1260-1363年
滅亡原因
隨著元朝衰敗而滅亡

愛民

奉聖州百姓高氏,在虎賁名冊,是他家鄉最富的人,死後子年幼,有達官貴人貪其錢財,要部屬強娶高氏妻。賀勝告訴帝,高氏得救。是年遭災,勝開倉救民,上書請罪。帝說“:祖宗把上都的百姓託付給你父子,百姓安定,卿能這樣做,我還有什麼憂慮。”百姓稱頌他,在上都西門外為他立祠,帝聽說這事後,命畫像賜給他,以傳給子孫。不久因足有病請求告老還鄉,帝未同意,賜給小車出入宮門。

經濟

三世秦國公賀勝當政時在經濟上頗有建樹。大德九年(1335),賀勝父告老辭官,賀勝留守上都併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勝到任後,開展貿易,抑制豪強,財政支出與收取均有限度,供給充足,百姓生活安定。權貴子弟及其奴隸有橫行霸道者,均繩之以法。

文化

蒙古化

元代由於蒙古貴族的統治,當時出現了漢人受到蒙古文化影響的狀況。其實,歷朝歷代,多民族的融合,都是存在的,尤其是邊疆頻繁接觸的多民族地區,然而與其他朝代相比,元代的漢人受蒙古文化影響更為突出——其中有漢人改蒙古名這種現象。至正六年左右,元順帝頗寵信賀惟一,欲讓他擔任御史大夫。國朝"故事",御史大夫"非國姓不以授",賀惟一急忙推辭。順帝特降詔賜蒙古姓,改其名為太平。足見元末賀惟一"賜名"非常特殊,只有少數漢人高級官僚才有機會。賀珍改名後太平後,賀氏家族逐漸蒙古化,其子賀均擔任要職後亦改也先忽都蒙古名。

墓葬

現今鄠縣擁有元代賀氏墓,是其建築藝術的體現。陝西戶縣元代賀氏墓包括賀賁、賀仁傑、賀勝等三座墓,位於戶縣秦渡公社張良寨大,隊村北約500米處,距縣城十公里。在津河之西,終南山之北。三墓自西北向東南成一直線(圖一)。1978年4月陝西鹹陽地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與戶縣文化館夾同進行發掘。西北墓內出石墓誌一合。志蓋上陰刻隸書九行,每行四字:“大元故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宜力保德功臣太傅謚惠愍賀秦國公墓志銘”(圖二)。此墓墓主為賀勝,編為一號墓。中間的墓內出墓志銘一合,志蓋陰刻篆書五行,每行五字;“大元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事賀公墓銘”。墓主為賀勝之父賀仁傑(圖三),編為二號墓。東南的墓內出墓誌石一合,但未刻字,可能是賀仁傑之父賀賁的墓,編為三號墓。
賀鄠
賀氏墓葬銘文圖

雕塑

陝西戶縣賀氏墓曾出土大量元代陶俑,為研究其時代的雕刻泥塑具有重要意義。賀氏家族三墓,均為磚石合砌。墓室呈正方形,底部鋪長方形石板,四壁下部砌長方形青石條,上部及頂部則用青磚砌成。斜坡墓道,墓道兩壁白灰泥,用磚或四方青石板封門。墓頂已全部塌陷。器物主要出於一號、三號墓內。一號墓的隨葬品比較豐富,達一百三十一件。賀氏家族墓中出土的騎馬武士俑、駱駝擊鼓俑尤為珍貴,現藏於鄠邑區鐘樓博物館。
騎馬武士俑,通高43厘米,通長38厘米。泥質灰陶。俑頭戴圓形頭盔,盔上有纓,額前留一撮頭髮,後梳雙辮垂肩,身著窄袖長袍,單襟右裹,腰束帶並掛長刀,左手扶鞍,右手揚鞭,足蹬靴,神態威武,氣宇軒昂,身下之馬,昂首挺立,馬尾打結,四蹄立於亞字型踏板上。這件俑的髮式與服飾均是典型的元代蒙古人形象。
賀鄠
騎馬武士俑圖
騎駝擊鼓俑,通高42厘米,通長33.5厘米。泥質灰陶。俑深目高鼻,腮下有須,頭戴瓜皮狀帽子,頭後留一辮子,胸前有一圓鼓,左手半握拳平舉置於鼓上方,右手高舉向下作擊鼓狀,雙足穿靴踩蹬,騎坐於駱駝背部的氈毯之上,駱駝昂首,卷尾,直立於亞字形踏板上,駝背氈毯飾陰刻捲雲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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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擊鼓俑

史料記載

元史記載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賀勝,仁傑子也,字貞卿,一字舉安,小字伯顏,以小字行。嘗從許衡學,通經傳大義。年十六,入宿衛,凝重寡言,世祖甚器重之。大臣有密奏,輒屏左右,獨留勝,許聽之。出則參乘輿,入則侍帷幄,非休沐不得至家。至元二十四年,乃顏叛,帝親征,勝直武帳中,雖親王不得輒至。勝傳旨飭諸將,詰旦合戰,還侍帝側,矢交帳前,勝立侍不動。乃顏既敗,帝還都,乘輿夜行,足苦寒,勝解衣,以身溫之。帝一日獵還,勝參乘,伶人蒙采毳作獅子舞以迎駕,輿象驚,奔逸不可制,勝投身當象前,後至者斷靷縱象,乘輿乃安。勝退,創甚,帝親撫之,遣尚醫、尚食視護。拜集賢學士,領太史院事,詔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秉政,勢焰熏灼,勝父仁傑留守上都,不肯為之下,桑哥欲陰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罷尚書省,政歸中書。帝問誰可相者,勝對曰:“天下公論,皆屬完澤。”遂相完澤,而以勝參知政事。三十年,僉樞密院事,遷大都護。大德九年,勝父仁傑請老,以勝代為上都留守,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既至,通商賈,抑豪縱,出納有法,裁量有度,供億不匱,民賴以安。諸權貴子弟奴隸有暴橫驕縱者,悉繩以法。至大三年,進光祿大夫、左丞相,行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奉聖州民高氏,籍虎賁,以貲雄鄉里,身死子幼。有達官利其財,使其部曲強娶高氏婦。勝白帝,斥之,高氏以全。歲大飢,輒發倉廩賑民,乃自劾待罪。帝報曰:“祖宗以上都之民付卿父子,欲安之也。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卿其視事。”民德之,為立祠上都西門外。帝聞之,復命工寫其像以賜,俾傳示子孫。未幾,以足疾請老,不許,曰:“卿臥護足矣。”賜小車,出入禁闥。初,開平人張弼,家富。弼死,其奴索錢民家,弗得,毆負錢者至死。有治其獄者,教奴引弼子,並下之獄。丞相鐵木迭兒受其賂六萬緡,終不為直。勝素惡鐵木迭兒貪暴,居同巷,不與往來。聞弼事,以語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朵兒只以語監察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遂劾奏丞相,逮治其左右,得所賂事實以聞。帝亦素惡鐵木迭兒,欲誅之。鐵木迭兒走匿太后宮中,太后為言,僅奪其印綬而罷之。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迭兒遂復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只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於市。且復誣勝乘賜車迎詔,不敬,並殺之。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傍甚哀。泰定初,詔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謚惠愍。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謚忠宣。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勝之子也。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資性開朗正大,雖在弱齡,儼然如老成人。始襲父職。元統初,遷御史中丞。時中書有參議佛家閭者,檢人也。御史劾其罪,時宰庇之,事寢不行。太平辭疾臥家。至正二年,詔起為中書參知政事,辭。進右丞,又辭。會御史祁君璧復劾佛家閭,黜之,乃起就職。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時粟貴而金銀賤,太平請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貲,其後兵興,卒獲其用。七年,朵而只為左丞相,請於帝日:“臣藉先臣之蔭,蚤襲位國王,昧於國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與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為右丞相。次年正月,詔修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同監修國史。太平請僧道有妻子者勒為民以減蠹耗,給校官俸以防虛冒,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立行都水監以治黃河。是時,天下無事,朝廷稽古禮文之典,有墜必舉。河南盜起,詔命太平為淮南行省左丞相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于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 十七年五月,召為中書左丞相。二皇后與皇太子謀,欲內禪,遣宦者諭意於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舉酒申前意,太平依違而已。未幾,詔拜太傅,俾歸奉元。帝欲以伯撒里為丞相,伯撒里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於是密旨令伯撒里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惡其復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當正其罪。搠思監因誣奏之,安置土蕃,尋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東勝,賦詩一篇,乃自殺。年六十三。
《元史· 列傳· 卷五十六· 賀仁傑傳》:賀仁傑,字寬甫,其先河東隰州人,祖種德徒關中,遂為京兆鄠人。父賁,有材略,善攻戰,數從軍有功。關中兵後積屍滿野,賁買地金天門外,為大冢收瘞之。遠近聞者,爭輦屍來葬,復以私錢勞之。嘗治室於毀垣中,得白金七千五百兩,謂其妻鄭曰:“語云:匹夫無故獲千金,必有非常之禍。”時世祖以皇太弟受詔征雲南,駐軍六盤山,乃持五千兩往獻之,世祖曰:“天以賜汝,焉用獻。”對曰:“殿下新封秦,金出秦地,此天以授殿下,臣不敢私,願以助軍。”且言其子仁傑可用狀,即召入宿衛。其軍帥怒賁不先白己而專獻金,下賁獄。世祖聞之,大怒,執帥將殺之,以勛舊而止。世祖即位,賜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卒,贈輸忠立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雍國公,謚貞獻。仁傑從世祖,南征雲南,北征乃顏,皆著勞績。後與董文忠居中事上,同志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多所裨益,而言不外泄,帝深愛重之。至元十三年,宋平,惟川蜀久不下。四川制置使張珏守重慶,合州安撫使王立守釣魚山,相拒二十餘年。詔建東西行樞密院,督兵進伐,合丹、闊里吉思領東院,攻釣魚山;不花、李德輝領西院,攻重慶。德輝分守成都,獲王立鈔卒張郃,縱之使諭立降。立復遣張郃等奉蠟書告德輝,能自來即降。德輝遂從五百騎至釣魚山,與東院同受立降。東院復奏誅立,並言德輝越境邀功,下立長安獄。西院從事呂掞至都,以兵事告許衡,許衡告仁傑,仁傑為言於帝。帝召樞密臣責之曰:“汝等以人命為戲耶今召王立,立生則已,死則汝等亦從之。”立至,賜金虎符,仍以為合州安撫使。帝一日召仁傑至榻前,出白金,謂之曰:“此汝父六盤所獻者,聞汝母來,可持以歸養。”辭不許,乃歸白母,盡散之宗族。帝欲選民間童女充後宮;及有司買物,多非其土產;山後鹽禁,久為民害,皆奏罷之。民為之立祠。十七年,上都留守闕,宰相擬廷臣以十數,皆不納,帝顧仁傑曰:“無以易卿者。”特授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開平府尹。次年,賜三珠虎符,進資德大夫,兼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尋加榮祿大夫、中書右丞,留守如故。尚書省立,桑哥用事,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忽剌忽耳及仁傑廷辨,仁傑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奸,致錢穀多耗傷,臣之罪。”忽剌忽耳曰:“臣為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歸己者。”置勿問。仁傑在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未嘗致上怒。其妻劉沒,帝欲為娶貴族,固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如初,未嘗置媵妾。大德九年,年七十二,請老,拜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賜白金、楮幣、錦袍、玉帶,歸第。以子勝襲上都留守、虎賁指揮使。後成宗崩,仁宗入清內難,念世祖舊臣,欲有所咨訪,召赴闕,行至樊橋而卒。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追封雍國公,謚忠貞。延祐六年,加贈推誠宣力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子勝,自有傳。

墓銘記載

《賀仁傑墓誌蓋文》:大元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事,賀公墓銘。大德十一年春正月,癸酉,仁宗皇帝至自軍懷,削平內亂,使召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賀公入朝京師,言念世祖皇帝舊人宜速駕以來,有所咨訪,故也公承命就道,六月十有九日於樊橋,徵使以聞三宮為之震悼,尋贈公,旃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封雍國公,謚曰忠貞,距易名之歲,十有二年,聖天子起懷賢之思,猶以公褒崇之典,為未稱,特加推誠宣力司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仍謚忠貞,孝孫惟一頓首百拜書。
《賀勝墓誌蓋文》:大元故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力保德功臣,太傅,謚惠愍。
《賀秦國公墓志銘》:大元故中書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宣力保得功臣,太傅,霊惠愍,賀秦國公墓志銘,翰林直學仕奉議,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虞集文奉議大夫,前太子左贊,善同恕題,蓋世祖皇帝建上都於灤水之陽,控引西北,東際遼海,南面而臨制天下形勢尤重於大都,大駕歲巡幸中外,百官鹹從,而宗王藩戚之期,會朝集冠,蓋相望共億之計,壹統之留守,故為職最要焉,自非器館而慮周望孚,而千故明習,國家典要深為上所信向者,殆不足以勝其任也,自世祖時,以屬諸賀氏至於今三世矣,方奉元忠貞王為政時,一府之中非無國人貴姓與之共位。(節選)

廟碑記載

在元上都的西門外,曾建有一座賀公廟,這是元代上都官民為紀念含冤去世的上都留守賀勝而建的廟。廟堂建成之際,文宗皇帝敕命文臣虞集為此廟書寫碑銘。虞集奉命在上都尋訪官民了解賀勝的生平事跡後,寫下了著名的《賀惠愍公廟碑》,以紀念賀勝這位“功業在王室,惠澤在生民”的官員(註:虞集《賀惠愍公廟碑》,見《全元文》、2004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27卷)。《賀惠愍公廟碑》在開始段落寫了元上都建城的來歷:“世祖皇帝在潛藩,建牙纛廬帳於灤河之上,始作城郭宮室,以謹朝聘、出政令、徠遠邇、保生聚,以控漠南之交。及乎建國,定都於燕,遂以是為上都,而開治平焉。”這段碑文的意思,是說元世祖忽必烈在未登基時,把牙帳建在灤河岸邊的草原---著名的金蓮川上。後來,在這裡建築了開平府的宮室;再後來在此登基稱帝,以燕(今北京)為大都,以此地為上都。接下來,碑文講述了世祖開創的兩京巡幸制的來歷,和上都留守官的工作責任:“大駕歲一巡幸,未暑而至,先寒而南,宮府侍從宿衛鹹在。凡脩繕供億,一責於留守之臣”。這段碑文是說元世祖忽必烈每年要從大都到上都巡幸,春去秋返。皇帝、大臣、隨從等人在上都的各種供應之事,一切均由上都留守負責。碑文接著講述在上都留守的操持下,儘管這裡氣候寒冷、供應困難,但經過人為的經營,使上都商業興旺、儼然成為一座名都。碑文說:雖然此地高寒“鮮土著種藝之利”,但通過經營管理,使在草原放牧的人,都得到好的牧場;使來自四方的商人,從事百工的匠人都得到了一定的利益,能夠“薄來而厚往”,於是,上都 “奇貨畢至、充溢盛大,以稱名都焉”。據碑文所記,自元世祖忽必烈以來的六、七十年間,上都留守這個二品官的官職都是由賀勝家族的人擔任,其祖父、父親、賀勝本人、其子、其孫,均擔任過上都留守。碑文作者向上都父老詢問賀公家族的政績。父老答曰:上都京城供應耗費,上至巨萬之費,下至一瓦一木,在賀公管理下均一無差者、井井有條。賀公在上都廣建學校、維護交易、賑濟貧民、懲辦豪強、為民稱道。其後,賀公在朝廷為奸黨所害。上都官民請為祭祀賀公,建上都西門之廟,此請獲準後,文宗皇帝敕命文臣虞集為賀公廟書寫碑銘,宜乎其奕奕也。上都留守賀勝與賀勝家族的事跡,在《元史》也有專門記載。特別是關於賀勝在上都勇攔驚象、為忽必烈皇帝護駕的事;賀勝因功被賜蒙古名伯顏,因得罪權臣被殺、後又平反昭雪,被追封為秦國公、諡號惠愍之事;元末賀勝之孫因得罪皇太子,被流放到吐蕃(今西藏)、賀勝家族最後流布到在西藏地區之事,在《元史》中有所記述。如今,元上都的賀公廟與《賀惠愍公廟碑》原物雖已不存,但上都留守賀勝與賀勝家族的歷史,在元代確屬罕見而較為完整的一部漢氏家族與上都蒙古帝王、官民百姓的關係史。研究這部歷史,對於我們了解元上都的歷史,了解元代的民族關係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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