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教育體育局

賀蘭縣教育體育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賀蘭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3號),制定本規定。

賀蘭縣教育體育局是賀蘭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賀蘭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體育局,接受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擬訂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措施、教育體育發展規劃、教育體育體制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

賀蘭縣教育體育局貫徹落實中央、區、市關於加強教育體育領域黨的建設、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蘭縣教育體育局
  • 所屬地區:賀蘭縣
  • 所屬部門:賀蘭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加強全縣教育體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教育體育改革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教育體育事業改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協調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工作。
(二)貫徹執行關於加強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各種形式的社會力量辦學,推進全縣教育現代化。做好教育資源配置和教育結構調整,組織實施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基礎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畫,全面落實素質教育。
(四)負責統籌規劃職業教育發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推進職業教育現代化。組織指導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教師隊伍管理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工作。落實自治區高等、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規範辦學秩序。
(六)主管教師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認定、初審工作。負責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管理、指導各類學校教師管理、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組織教職工業務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
(七)加強教學管理、提升教育質量。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組織教育體育科學研究,評價、推廣科研成果;負責教育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語言文字套用和國語推廣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教育援助資金,加強對中國小、幼稚園及其它教育體育機構經費使用、財務收支及國有資產的監管;負責學校校舍建設、教育設施和裝備的管理。
(九)協同有關部門對教育體育事業進行體制改革,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及其它教育體育機構體制改革工作。
(十)負責各類學校招生考試等考試工作。組織並做好國中、高中、中職、大學的招生錄取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的學籍管理工作。落實學生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相關政策。
(十一)負責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等工作,完善防範與應急的制度和措施,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及日常學生飲食就餐住宿安全的教育管理。
(十二)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和落實。
(十三)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構建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國民體制監測。組織、指導全縣民眾體育、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民族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全縣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體育人才的培養與輸送。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承辦區、市委託我縣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主辦全縣性的體育運動比賽。擬訂全縣體育產業政策,指導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安全監管,做好體育賽事和活動安全管理,做好體育設施安全運行監管工作。
(十四)制定並實施教育督導規劃和計畫。督導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對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工作。對素質教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控輟保學等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縣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十五)負責教育體育類行政審批和劃入縣審批服務管理局的教育體育類審批事項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
(十六)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黨務政務、宣傳、統戰、工青婦、統計等工作,配合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處理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教育管理辦公室。負責制訂和實施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等發展規劃及教育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畫,對素質教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控輟保學等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做好各類教育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學籍管理、考試招生、教育信息化、學生資助、語言文字套用、國語推廣、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教育對外合作交流、終身教育工作。指導各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教育基本信息統計、核查、分析與發布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普等工作。負責統籌制定全縣各類體育運動規劃和計畫及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積極組織承辦區市委託我縣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主辦全縣性的體育運動比賽。組織參加國家、區市縣的各類體育、文藝、青少年競賽活動。
(三)規劃建設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縣教育建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學校布局規劃、結構調整、基本建設、校園維修、招標採購、體育器材、教學設備的配備、固定資產(含學校校田、閒置校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危房鑑定、校舍安全建設工作。
(四)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管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信訪維穩、健康衛生、國防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民辦教育機構管理及年檢。協調處理傷害事故、突發事件,調查解決家校、師生、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負責教育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保險及上級部門配發的學習資料管理工作,核准中國小政策性收費,監督管理中國小收費工作。
(五)人事財務辦公室。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機構、教職工編制管理和教師招聘、調動、交流、職稱評審、考核獎懲、檔案管理、資格認定等工作。抓好全縣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教職工崗位聘任管理工作,抓好校長、園長、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全縣中國小、幼稚園領導班子建設考核工作及師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編制教育系統年度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教育援助資金,負責監督檢查學校財務管理,審計檢查學校經費開支等工作。

人員編制

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教育督導室主任)、副局長2名、設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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