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瑞麟
- 出生地:陝西三原縣
- 出生日期:1824
- 逝世日期:1893
生平簡介,學者講學,主要著作,後學評價,
生平簡介
賀瑞麟(1824—1893)字角生,號復齋,陝西三原縣人。17歲補博士弟子,能別學術,辨異同。20歲時及癸卯科試第一,頗負文譽。24歲時,從朝邑縣(今歸大荔縣)名儒李元春為師,致力於程朱學說的學習研究,頗有成就。
學者講學
同治四年(1865),知縣余賡颺延請賀瑞麟主講學古書院,他預約不開帖括(科舉考試文體名。考生總括經文,編成歌訣,便於誦讀,稱為帖括)八比(八股文)之課。主持院事之後,他新擬書院章程六條,略曰:經費宜通籌也;職事宜專責也;院長宜禮請也;士子宜廩資也;試課宜變通也;教道宜切實也。
以上六條,涉及書院的行政管理、學生管理、教學管理、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諸方面的內容。
與此同時,賀瑞麟還手定了《學古書院學約》和《傳心堂學要》各六條。《學要》略曰:審途以嚴義利之辨;立志以大明新之規;居敬以密存察之功;究理以究是非之極;反身以致克復之實;明統以正道學之宗。《學約》、《學要》中的一些條款,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鑑意義。
與此同時,賀瑞麟還手定了《學古書院學約》和《傳心堂學要》各六條。《學要》略曰:審途以嚴義利之辨;立志以大明新之規;居敬以密存察之功;究理以究是非之極;反身以致克復之實;明統以正道學之宗。《學約》、《學要》中的一些條款,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鑑意義。
賀瑞麟品性嚴正,雖盛暑嚴寒,必正襟危坐,無欹側容。接引後進,皆規以禮法,從不為誹言所動。他克勤克儉,為節約書院經費,主動將往時掌院束脩240金、薪水60金裁減一半,僅取束脩120金,薪水30金,余以為士子助學資金並書院買書之用。
賀瑞麟重視書院圖書的收藏、整理及保管工作。學古書院舊時無藏書,同治四年(1865),他主講該院後,漸次購書千餘卷。“自國朝(清朝)欽定諸經,以及周、程、張、朱之書、歷代之史,大略已具”。但那些“雜氏之籍與近世陽儒陰釋之說,下至科舉之業,一不能與於其間”。其採購、收藏之指導思想何等明顯。為了保管好這些藏書,使之更好地發揮作用,不至於散失,賀瑞麟“商之諸君,得捐金若干,起閣於敬義堂後,空壁為廚,分經、史、子、集、雜類而列庋焉”。他要求後人“嚴其奉守,謹其察視,勿使蟲鼠塵埃得以損敗穢污”,或“不肖者久假私竊”,並且要不斷補充新的藏書。
賀瑞麟認為,“為學亦無他法。第一要路脈真,第二要功夫密。”其教育生徒,先以自己所編《養蒙書》授之,次《小學》、《近思錄》,再及四子(指周、程、張、朱),而後漸次以至“六經”。他認為,《國小》、《近思錄》當與四子並,而尤加親切。“學者如能篤信並謹守之,則一生受用必多”。最後,又教以其所輯《朱子五書》、《信好錄》等。
賀瑞麟訓迪諸生,誨人不倦。每日晨昏,會食、會講,皆有儀矩。訓詞諸生,自齋長、糾儀、糾業、值日、值食、值廁,悉有簽,輪流交代,左右門帘、寢閣,俱有銘一,必須切實執行。這種嚴格的管理制度,“關中自橫渠(張載)以來,來之有也”。
賀瑞麟對學生總是循循善誘,耐心開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學生有將器物毀壞者,他並不痛加訓斥,而對之曰:“此即不仁也。”有灑掃於隱僻處不到者,即曰:“此即不忠信也。”如果偶爾需要責罰學生,也堅持首先認真開導,使學生從思想上認識過錯,進而指出:“人須是自改過,改過須內自訟。此又非他人所能與,亦非今日戒飭所能禁止。過而能改,則復於無過。不改過又要文過,則大不是。”在堅持言教的同時,賀瑞麟很注意以自己的行動影響學生。例如,有一次,一個學生因憂成疾,跳井身亡。他並未強調這一事件的客觀原因,而是主動承擔責任,深自罪責。認為學生跳井,皆由自己“不善開發,使彼無所得,以至於此”。為此,他曾欲遣散所有生徒,謝絕一切應酬,“專意修省,以答天變”。這種主動承擔責任、自省過錯的行動,使學生很受感動。
為了促進諸生的學業,賀瑞麟經常鼓勵學生“師生相處,須是理義切劘”,“先生不必事事勝於弟子,弟子也不必事事不如先生”,勉勵學生超過自己。為了激勵學生學習,他“視其功夫之勤惰,以定膏火之多少。且以分貧富賢愚而裁酌之,使適於義”,“貧而賢者可給,富而愚者則不給,或量給”。他還將這種做法寫入《新擬書院章程》之中,以保證貫徹執行。
賀瑞麟重視書院圖書的收藏、整理及保管工作。學古書院舊時無藏書,同治四年(1865),他主講該院後,漸次購書千餘卷。“自國朝(清朝)欽定諸經,以及周、程、張、朱之書、歷代之史,大略已具”。但那些“雜氏之籍與近世陽儒陰釋之說,下至科舉之業,一不能與於其間”。其採購、收藏之指導思想何等明顯。為了保管好這些藏書,使之更好地發揮作用,不至於散失,賀瑞麟“商之諸君,得捐金若干,起閣於敬義堂後,空壁為廚,分經、史、子、集、雜類而列庋焉”。他要求後人“嚴其奉守,謹其察視,勿使蟲鼠塵埃得以損敗穢污”,或“不肖者久假私竊”,並且要不斷補充新的藏書。
賀瑞麟認為,“為學亦無他法。第一要路脈真,第二要功夫密。”其教育生徒,先以自己所編《養蒙書》授之,次《小學》、《近思錄》,再及四子(指周、程、張、朱),而後漸次以至“六經”。他認為,《國小》、《近思錄》當與四子並,而尤加親切。“學者如能篤信並謹守之,則一生受用必多”。最後,又教以其所輯《朱子五書》、《信好錄》等。
賀瑞麟訓迪諸生,誨人不倦。每日晨昏,會食、會講,皆有儀矩。訓詞諸生,自齋長、糾儀、糾業、值日、值食、值廁,悉有簽,輪流交代,左右門帘、寢閣,俱有銘一,必須切實執行。這種嚴格的管理制度,“關中自橫渠(張載)以來,來之有也”。
賀瑞麟對學生總是循循善誘,耐心開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學生有將器物毀壞者,他並不痛加訓斥,而對之曰:“此即不仁也。”有灑掃於隱僻處不到者,即曰:“此即不忠信也。”如果偶爾需要責罰學生,也堅持首先認真開導,使學生從思想上認識過錯,進而指出:“人須是自改過,改過須內自訟。此又非他人所能與,亦非今日戒飭所能禁止。過而能改,則復於無過。不改過又要文過,則大不是。”在堅持言教的同時,賀瑞麟很注意以自己的行動影響學生。例如,有一次,一個學生因憂成疾,跳井身亡。他並未強調這一事件的客觀原因,而是主動承擔責任,深自罪責。認為學生跳井,皆由自己“不善開發,使彼無所得,以至於此”。為此,他曾欲遣散所有生徒,謝絕一切應酬,“專意修省,以答天變”。這種主動承擔責任、自省過錯的行動,使學生很受感動。
為了促進諸生的學業,賀瑞麟經常鼓勵學生“師生相處,須是理義切劘”,“先生不必事事勝於弟子,弟子也不必事事不如先生”,勉勵學生超過自己。為了激勵學生學習,他“視其功夫之勤惰,以定膏火之多少。且以分貧富賢愚而裁酌之,使適於義”,“貧而賢者可給,富而愚者則不給,或量給”。他還將這種做法寫入《新擬書院章程》之中,以保證貫徹執行。
賀瑞麟認為,“世道人心,端由學術,世之非毀正學者,未見其書也。風氣轉移,必刻正學書,以程朱為宗。”、“宗朱者為正學,不宗朱者即非正學,不宗朱者,亦當絕其道,勿使並進。”、“尊朱子之學,然後孔子之道尊。”然而“周程張朱之書學士往往老死不見其全,北方流布,又加少焉。”為此,他極力倡導、支持刊刻正學之書,“俾讀者耳目為之一擴,潛心遜志,而有得焉。”在他的倡導和支持下,劉映菁、劉升之父子先後刻了《養蒙書》、《居業錄》、《朱子語類》、《朱子文集》、《朱子遺書》、《儀禮經傳通解》、《名臣言行錄》、《國小》、《近思錄》、《四書》,周、程、張之全書,以及先儒絕學孤本,不下40餘種。此外,劉質慧刻了《朱子綱目》、《復齋錄》、《四忠集》;岐山武文炳刻了《朱子家禮》、《朱子行狀總論簡注》、《箴銘輯要》;乾州王夢棠刻了《朱子大學或問》;涇陽柏森刻了《大學衍義》、《松陽講義》、《三魚堂文集》、《翰苑集》、《唐鑒》、《損齋文集》、《讀書錄》;鳳翔周宗釗刻了《朱許年譜》;富平強濟川刻先生所輯《誨兒編》。“雖及門校正,要皆先生鑑定而為之序”。先生門人,北省皆有,自此來學者益眾。
主要著作
賀瑞麟學問精湛,著述頗豐,主要著作有《讀書錄要》、《清麓文集》、《誨兒編》、《養蒙書》等七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