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上海恆建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執業領域包括公司投融資、股權證券、房地產、契約違約爭議的訴訟與仲裁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栩栩
- 出生地:浙江杭州
- 出生日期:1982年7月
- 職業:法學學者、律師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德國慕尼黑大學
- 主要成就:上海市浦江人才(2013年)
- 代表作品:博士論文《銀行契約中的格式條款司法審查》(德文專著,慕尼黑出版)
- 執業領域:公司投融資、股權證券、房地產、契約違約爭議的訴訟與仲裁解決
講授課程,科研成就,主持項目課題類:,著作類:,譯著類:,論文類:,社會活動,
講授課程
目前在華政法律學院主要教授本科生的債法總論、契約法、侵權法,研究生的契約法、德國違約責任法等課程。
科研成就
主持項目課題類:
主持民商事、金融和消費者保護等國家級別重要項目,代表項目包括:
(1)《藥品不良反應致害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研究》:國家社科青年項目;
(2)《通用責任保險格式條款研究——以德國法與歐盟法為參照》: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項目;
(3)《藥害事故的責任保險救濟方案研究》中國法學會青年項目;
(4)《責任保險格式契約司法審查研究》上海市法學會一般項目;
(5)《產品責任中的消費者保護研究》韓國亞洲法律中心項目;
(6)《通用責任保險格式條款內容控制研究》上海市教委項目;
(7)《保險格式條款司法審查研究》上海市教委浦江人才項目;
(8)《通用責任保險格式條款內容控制研究》上海市教委創新項目;
(9)《保險免責條款法律規制研究》北京仲裁委員會課題;
(10)《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要求與比較研究》上海清算所專項研究課題。
著作類:
(1)《責任保險格式條款效力審查研究》;
(2)《亞洲產品責任與消費者保護比較研究》(英文);
(3)博士論文《商業銀行契約中格式條款的內容控制》。
譯著類:
(1)《大規模侵權損害責任法的改革》;
(2)《瑞士侵權法》。
論文類:
(1)《契約法》第40條後段(格式條款效力審查)評註(《法學家》);
(2)《論買賣契約法中繼續履行規則的完善》(《政治與法律》);
(3)《侵權救濟四要件理論的力量——權益層級保護方法論之檢討》(《華東政法大學學報》,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4)《機票“超售”之法律責任辨析》(《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5)《損害賠償類型體系下的替代交易》(《中德私法研究》);
(6)《比較法上的個人信息自決權》(《比較法研究》2013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社會活動
受上海新聞綜合頻道《庭審紀實》節目的邀請,錄製節目第20190216期,第20190223期,第20190525期,對節目所涉案件法律關係進行分析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