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科學技術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職能部門;增掛賀州市知識產權局牌子,主管智慧財產權工作。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賀州市科學技術局
- 總部地點:賀州市
- 公司類型:科學技術局
- 職責:貫徹落實科技財務政策、法規
- 局長:潘順康
主要職責
(二)組織編制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實施重大科技項目開發、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建設。
(三)貫徹落實科技財務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歸口管理科研儀器和科研條件工作。
(四)負責組織套用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訂和實施。
(五)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審核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認定工作;負責市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與中間試驗計畫、科技扶貧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和項目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六)推動科技對外開放、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科技合作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科技合作項目的資金、人才、技術、設備的引進;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制定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的相關政策,造就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對科技人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八)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管理市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科技刊物工作;歸口管理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統計工作;核准民營科技企業認定,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抓好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實行政策引導和督促檢查;做好科普骨幹及套用技術的培訓;負責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負責市科技成果、科技進步項目的鑑定、登記、審批和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市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專利、智慧財產權、科技無形資產評估等工作;監督、檢查技術契約法的實施。
(十一)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全局性、跨部門、跨地區的科技工作,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指導市科技興縣(區)工作。
(十二)負責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科技與經濟結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根據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及地區科技與經濟結合領導小組的部署,負責對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班子科技與經濟結合工作進行目標考核。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工作;負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的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