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漁牧獸醫局

賀州市漁牧獸醫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漁業畜牧業飼料行業和獸醫工作的直屬機構。下設局辦公室、計畫與財務科、動物防疫監督科(掛賀州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醫政與藥政科、畜牧與飼料科(掛賀州市飼料工業辦公室)、漁業與漁政科等六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漁牧獸醫局
  • 外文名:Hezhou city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Bureau of Fisheries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賀州市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有六個公用事業單位:賀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賀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掛賀州市動物產品與飼料獸藥檢測中心)、賀州市畜牧與飼料管理站、賀州市水產技術推廣站、賀州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和賀州市種畜場。

主要職責

賀州市漁牧獸醫局主要職責
賀州市漁牧獸醫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漁業、畜牧業、飼料行業和獸醫工作的直屬機構。賀州市漁牧獸醫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漁業、畜牧業、獸醫行業和飼料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漁業、畜牧業、獸醫行業和飼料行業行政管理。
(二)擬訂本行業地方性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本行業的產業政策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加強本行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行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行業的投資和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引導本行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生產方式轉變、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四)組織指導漁業、畜牧業生產、監督指導飼料工業企業和獸藥工業企業的生產。引導漁業、畜牧業、獸醫業和飼料工業各種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培育和扶持優勢產業;推廣良種良法,促進行業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效益的提高。
(五)擬訂本行政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評估等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負責組織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攻關、成果鑑定及推廣套用;負責各類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六)負責漁牧產品、飼料產品質量安全和獸藥、漁藥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監督實施漁業、畜牧業、飼料工業產品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獸醫醫療器械有關法律規定、標準,依法對獸醫醫療器械流通、使用進行監管。
(七)指導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本行業產品的加工流通工作,促進漁業、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促進龍頭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
(八)指導本行業發展重大技術進步措施;承辦本行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工作;組織本行業科技成果的推薦和科研成果的管理;負責本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實施本行業人才資源開發、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監督實施工作。
(九)加強本行政區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草地資源、畜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及漁業、畜牧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十)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轄權;負責水產苗種、種畜禽進出口送審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十一)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和提出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實加強漁船、漁港安全管理;強化獸藥、生物製品、劇毒藥品的管理。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秩序、固定資產的管理等工作;承辦局綜合性會議、文秘、文電、機要、保密、通訊、信息、交通、檔案、安全、保衛、信訪督查督辦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材料、檔案;制定局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計畫與財務科
研究提出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經濟預測指標,經批准後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本局重大基建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和財政性資金的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管理局各項資金,編制局年度行政經費和本級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研究提出資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財務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本行業有關統計工作。定期分析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並提出對策。
(三)動物防疫監督科(掛賀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擬訂動物疫病防治的有關制度、措施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定期評估;負責制定動物疫病防治的中長期規範、年度計畫以及全市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各種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提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方案、技術措施,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的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和評估,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負責境外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組織外來動物疫病、新發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防範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區域聯防工作;組織開展動物防疫知識宣傳與健康教育;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監督、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動物防疫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負責擬訂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監督執法、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工作規劃、計畫、措施、制度、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獸醫實驗室動物疫病診斷、動物產品致病性微生物檢測工作;組織擬定動物疫病狀況評估及動物非疫區認證規範和程式,承辦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和認證工作;負責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出證以及動物、動物產品標識與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等工作;負責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動物衛生監督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四)醫政與藥政科
負責擬訂官方獸醫工作機構、民間獸醫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發展規劃及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官方獸醫、擬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認定和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獸醫道德建設;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室動物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經營等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檢測機構的認定申報工作;擬定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獸醫、獸藥行業社團組織專業技術工作;負責獸醫、獸藥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五)畜牧與飼料科(掛賀州市飼料工業辦公室)
負責擬訂畜牧業、草業和飼料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組織畜禽資源、牧草資源和飼料資源的調查、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畜牧業標準化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畜牧產品的質量監督、新產品的保護及承辦其優質產品的認證申報管理;負責管理畜禽品種改良、優良畜禽品種的引進推廣、地方畜禽良種保種選育工作;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依照管理許可權審核上報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飼料牧草開發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管理牧草種子繁育體系建設;協助核發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草地資源保護和草地生態治理工作;負責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行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草場建設、利用和保護;指導畜牧業養殖方式轉變;指導畜牧行業社團的專業技術工作;負責畜牧行業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六)漁業與漁政科
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訂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規劃確定用於水產養殖業的全民所有水域、灘涂的管理。指導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和水產養殖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養殖原良種體系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制度;承辦市直屬單位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的核發;負責水產苗種進出口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和漁業生產保障體系建設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負責漁業行業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行使本轄區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轄權;負責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和重大漁業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承辦漁業、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等有關證件的申報、審批、發放和註銷;指導漁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對漁政、漁監和船檢幹部及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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