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政府採購招投標中心

賀州市政府採購招投標中心於2007年5月11日經賀州市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為市本級及八步區、平桂管理區辦理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藥品集中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等事務的服務機構,為市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獨立核算,收支兩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政府採購招投標中心
  • 外文名:Hezhou City Hall procurement bidding Center
  • 內設機構:3個
  • 成立時間:2007年5月11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崗位職責,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為招標、投標、採購活動提供場地、信息、政策、諮詢等服務,負責以下政府採購招投標項目的操作:
一、必須招標的國有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市政、園林、信息、水業、裝飾裝修、人防、管線鋪設、技改等領域),建設工程項目的依法分包活動,特許經營權,縣屬國有投資300萬元以上的重大建設項目;
二、必須招標的國有投資的工程監理、勘察、設計、重要材料、醫療器械和機電等設備項目;
三、政府採購項目;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礦產資源開採權的出讓;
五、國有企業單項資產轉讓、集體產權、股權轉讓;
六、特種行業的經營權、城市占道經營權拍賣,罰沒罰扣物拍賣,大型戶外廣告經營權;
七、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租賃、資產轉讓;
八、藥品集中採購,行政事業單位的小區物業管理,規劃以及工程諮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招標;
九、其他社會公共資源招投標事項。

內設機構

市政府採購招投標中心內設綜合部、招投標部、採購部3個部,現有工作人員15人。中心運作在市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監察、財政、審計、檢察、發改委、國資委、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電、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監督管理下進行,實行視窗一站服務,實行四個統一,即“統一發布信息、統一交易場所、統一評審專家資源、統一招標評審”,形成政府採購招投標執行、管理與監督互相分離、互相制衡的架構。

崗位職責

(一)主任崗位職責:
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黨委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制定並領導實施中心發展戰略。
4、對中心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作出決策並監督執行。
5、負責中心的管理體系的策劃和構建。
6、制定中心的質量方針和目標。
7、提供採購招標所需的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
8、主持召開管理評審會議,對中心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管理評審。
(二)副主任崗位職責:
1、協助主任做好中心的領導和管理工作。
2、負責分管行業的採購招標工作項目的策劃及實施。
3、負責分管部門的業務領導工作。
4、負責對項目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5、審核和管理項目進程中的檔案資料,並對項目實施質量負責。
(三)綜合部職責:
1、負責中心黨務群團、勞動人事、宣傳聯絡、文書檔案、考核和行政後勤、來信來訪、財務管理等工作;
2、負責中心重大事項的協調和重大課題的調研組織工作;
3、負責中心重要活動、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文稿的組織起草工作;
4、負責中心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發布,提供各類信息服務;
5、負責中心各類交易的統計和分析;
6、負責中心管理制度草擬工作;
7、負責中心網站的建設和管理;
8、協助做好中心業務的督辦工作;
9、負責中心場地的調度和設施的管理;
10、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採購部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組織和承辦政府採購事務;
3、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進場交易資格的核驗、登記等管理工作;
4、負責政府採購工作業務制度的草擬工作;
5、負責政府採購的技術諮詢服務;負責政府採購市場信息等收集和整理歸檔;
6、負責政府採購質疑的受理、回復;
7、負責與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聯繫;
8、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招投標部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建築和市政、交通、水利、工業、信息產業等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和特許經營(服務)權招標的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
3、負責土地和產權交易各類業務的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
4、負責對建設工程和特許經營(服務)權交易土地和產權交易各方進場資格的核驗、登記等管理工作;
5、負責本部交易業務制度的草擬工作;
6、負責本部交易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負責建設工程和特許經營(服務)權交易政策、土地和產權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8、負責與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聯繫;
9、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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