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賀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4年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規劃背景,指導思想,批覆全文,

發展歷史

2023年2月2日,賀州市自然資源局就《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徵求公眾意見。
2024年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桂政函〔2024〕21號)。

規劃背景

國土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重大決策,按照國家、自治區的統一部署,結合賀州實際,賀州市組織編制了《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著眼於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積極服務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市場經營便利地,著力建設廣西東融先行示範區、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綠色後花園、長壽宜居的生態城市。

批覆全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桂政函〔2024〕21號)
賀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審查通過的《賀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賀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著眼於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積極服務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市場經營便利地,著力建設廣西東融先行示範區、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綠色後花園、長壽宜居的生態城市。
二、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至2035年,賀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72.3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54.77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1918.14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0倍以內;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16.50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洪澇風險控制線等底線管控要求。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統籌最佳化市域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布局,構建開放式、網路化、集約型、生態化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拓展最佳化農業生產空間。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織密以桂江等河流生態廊道和重要生態保護節點構成的生態保護網路。持續最佳化城鎮空間格局,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促進城鎮空間集約高效、功能協調。
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做好城鎮開發邊界內增量空間分階段、分時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布局。加大城鄉存量低效用地挖潛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設用地空間,切實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城市內涵式發展。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
五、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推動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最佳化鎮村體系布局,完善城鄉生活圈。構建“一城三組團十二片區、一帶四心多節點”的中心城區空間結構,以社區生活圈為基本單元,統籌安排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注重產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穩妥有序推進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開敞空間特色,營造安全、健康、舒適、便利的人居環境,解決好人民民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
六、加強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落實好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建築和不可移動文物等文化遺產的管控要求,加強自然與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強化城市設計,最佳化城鄉空間形態,加強重點地區風貌管控,彰顯養生長壽勝地的城鄉風貌特色。
七、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東融物流大通道建設,完善城市道路網結構和布局,構建內通外聯、複合高效的綜合交通網路。統籌保障水、電、氣、通信、垃圾處理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新型基礎設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保障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增強抵禦災害事故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韌性。
八、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規劃實施保障。賀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依法依規做好《規劃》的印發、公開和實施,制定實施《規劃》的政策措施,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提高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得到有效傳導和落實。強化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統籌協調各類空間矛盾衝突。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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