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 青,江蘇吳江人。1929年東吳大學法律學院畢業。曾任國立暨南大學羅馬法教授、並做律師。後又任私立朝陽大學羅馬法教授,兼做《晨報》編輯。 基本介紹 中文名:費青出生地:江蘇吳江職業:律師畢業院校:東吳大學法律學院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主講課程, 人物經歷1935年考取清華大學公費留學資格,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院攻讀法律哲學。回國後,曾任雲南大學、西南聯合大學、復旦大學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主任、教務長。1949年後,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員、政務院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教授、法律系主任,北京政法學院教授、副教務長。主要貢獻著有《國際私法論》、《法理學概要》、《西方法律史》等,譯有《法律哲學現狀》。主講課程哲學概論(實為法哲學)課,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則和民法債編分則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