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迪南·夏爾·岡邦,法國新雅各賓主義者,政論家。原為法官。1848—1849年先後當選為制憲議會和立法議會議員,屬新山嶽黨人。
費迪南·夏爾·岡邦,1849年六月十三日事件後被捕入獄,1859年獲釋。第二帝國時期因發表革命言論屢遭迫害。1871年2月當選為國民議會議員,巴黎三月十八日革命後辭去這一職務,當選為巴黎公社委員,先後任司法委員會委員和救國委員會委員。屬多數派。後受公社委託去普列拉島迎接加里波第,在該地被捕,不久獲釋。在五月流血周中積極參加戰鬥。公社失敗後流亡日內瓦,被缺席判處死刑。1880年大赦後回國。1882年當選為眾議員。著有《法蘭西和公社的復仇》、《最後的革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