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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群體
買官者
一名多年從事紀檢工作的基層幹部告訴記者,買官者一般為三類人:第一類為“升職型”,即副職想轉為正職或往上提一級。
第二類為“平調型”,即從窮單位調到富單位,從經濟欠發達地區調到發達地區。
第三類為“入仕型”,即非政府等行政領域的想當官者或政府。
賣官者
這名幹部說,賣官者一般為兩類人:第一類是“一把手賣官”,主要是黨政一把手,在幹部人選上有決定權。第二類是“二三四把手等賣官”,主要是分管組織工作的領導、組織部長或者能為買官者提供幫助的黨政幹部。
重點時間
陝西省一名曾經掛職基層的幹部告訴記者,買官賣官的發生主要集中在兩個時期。一個是“換屆選舉”時,即地方黨委或政府換屆時,幹部交流提拔得多,一些買官者渾水摸魚,伺機買官。另一個是“上任離任”時,即領導幹部上任後會對領導幹部進行調整,買官者自會前來投石問路。領導幹部要離任時,著急處理一些遺留問題以免留下後患,賣官者會增多。
這名幹部表示,買官賣官的易發時段一個是過年過節,買官者會帶著重禮,登門拜訪,以求有個一官半職,賣官者也坦然接受。另一個易發時段在特殊時間,如遇到領導幹部生病住院、子女上學、婚喪嫁娶等等,買官者也會藉機表現,以求得到提拔。
一般手段
買官手段
一名反腐專家說,買官者的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四種,一是借錢買;二是貸款買;三是拉贊助買,即讓一些民營企業大老闆幫忙掏錢買官;四是挪用公款買。買官行為主要分為三種,一是放長線釣大魚,隔一段時間會向領導進行表示,不達目的不罷休。二是雪中送炭,當領導幹部家遭遇病災,領導子女出國等,買官者便會慷慨解囊。三是猛烈攻擊,短時期投入巨資進行買官。
賣官手段
這名專家說,賣官者也分為三種,一是暗示賣官,即在幹部調整之前先放風,或者幹部調整之後不任命,許多急於提拔的人趕忙送禮。二是半推半就,嘴上說不要,但實際卻接收。第三是直接索取,即明碼標價,某個官職多少錢,錢不到位就不予提拔等。
這名專家認為,“買官”之風助長了“賣官”之風。這種歪風邪氣一旦形成,勢必會出現“劣官驅逐良官”的現象。所以,若買官行為得不到嚴厲的懲處,賣官現象必然猖獗,買賣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典型案例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馬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田雅芝(另案處理)先後收受17人的賄賂款人民幣558萬餘元、美元5.5萬(折合人民幣 44萬餘元),總計人民幣603萬餘元。
馬德受賄賣官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牽涉官員260餘名,除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高官外,還涉及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眾多處級以上幹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此前的媒體報導、相關通報,隱約勾勒出了這個“馬德官市”的輪廓。一個以馬德為中轉,以權力買賣為核心,以權錢交易為形式,間雜以“權力代理人”、“權力中介人”參與的賣官市場的面貌,最終逐步得到還原。
可供查閱的資料表明,馬德這種被民間稱為“賣官”的行為,所涉及到的人數之廣,金額之巨,情節之複雜,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