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雲岩區水務管理局

貴陽市雲岩區水務管理局

貴陽市雲岩區水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區水務局)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局長是周禮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雲岩區水務管理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雲岩區北京東路未來方舟D12組團B棟1單元 
  • 局長:周禮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水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務專業規劃。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協助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三)按規定落實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協助開展審批、核准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區級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協助城市供水保障。協助市水務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協助原水、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區城鎮污水處理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組織實施區政府投資的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運行監管工作。
(七)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區級河流、水庫、堤防的監督管理;協助區域內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開展全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對水務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協助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協助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連通工作。
(八)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中小型水利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源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協調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協助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協助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協調構建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工作職責,建立河長制相關制度;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三)調解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財務、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協助處置水務應急事件。承擔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2.擬訂水務工作的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3.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區級水務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二)水利站、供水科
1.協助城市供水保障。
2.負責本區城鎮污水處理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組織實施區政府投資的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運行監管工作。
3.開展全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對水務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4.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5.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水資水保科、節水辦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
3.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4.負責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河長制辦公室
 1.協調構建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工作職責,建立河長制相關制度。
 2.負責區級河流、水庫、堤防的監督管理;協助區域內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
 3.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水政監察大隊
 1.負責全區重大涉水違法案件、所有區管河流、管轄範圍內城區河道的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區管河流水事糾紛;配合和協助公安和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依據《貴陽市綜合行政執法辦法》,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的除外)。
2.負責對區級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的監管和保護。
3.負責區級水資源費的徵收以及對計量設施的監督檢查工作。
4.依法檢查本行政區域內涉水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
5.依據相關法規,組織開展供水節水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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