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貴陽市雲岩區
  • 所屬部門: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全佟雲(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承擔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擔轄區食品及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承擔食品安全檢查、整頓治理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急)處置。
(四)組織指導轄區食鹽生產、經營、消費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食鹽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監督抽查和快速檢測工作。
(五)承擔轄區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
(六)推進區域質量發展工作;承擔轄區工業產品、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生產企業進行監管,查處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七)承擔轄區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
(八)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規範和監管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九)承擔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工作,實施承擔標準實施監督和商品條碼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
(十)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十一)承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承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管及監督抽查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規劃,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微型企業發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開展反壟斷執法監督。
(十四)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轄區內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五)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責調整。
1.將區科學技術局(區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職責劃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
2.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3.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加掛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牌子;
4.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入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全區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地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升智慧財產權管理協調水平。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工作,制定和推進相關政策和辦法,激勵我區發明創造的熱情;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及和專利中介聯繫溝通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6.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保密、保衛、信訪、機要、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本級機關的資產管理、新聞發布等工作;指導本局的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及綜合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及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二)財務科。貫徹落實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負責本局的計畫、財務、國有資產、執法裝備、政府採購和基本建設資金以及票據管理等基本工作。
(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管理本局事業單位;擬定本局教育培訓規劃、學歷教育管理制度、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目標管理,搞好本局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全局協勤(臨聘)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法規科。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法律法規宣傳及培訓工作;審查重大案件;指導基層單位法制工作。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覆核和聽證工作,組織行政許可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貫徹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理並組織實施;配合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和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依法開展對侵害消費者違法行為的查處;承擔消費者權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本區消費者申訴、舉報的受理、分類、分派、移送,並對分派的申訴、舉報工作進行督促辦理;承擔本區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配合省、市局開展流通領域質量抽檢工作;完成流通領域質量抽檢台賬後處理的統計、上報工作。
(六)網路交易與市場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工作;貫徹落實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實施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指導協調、處理有關行政事業收費及經營性服務價格爭議,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價格違法行為。
(七)食品安全辦公室。承擔雲岩區食品安全規劃的擬訂、協調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聯合檢查行動和重大整頓治理;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牽頭制定實施食品抽樣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配合調查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制定轄區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酒類流通監管職責;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調查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食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九)餐飲服務食品監管科。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嚴格依法實施餐飲服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工作;監督抽檢餐飲食品安全並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開展量化分級管理;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業務工作;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參與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調查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行為。
(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管科。按規定承擔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以下簡稱“兩品一械”)流通、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分局按規定開展“兩品一械”流通、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兩品一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承擔流通環節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結合職能職責,組織、協調、配合上級有關藥品監管方面的應急處置、輿情監測工作,執行藥品監管相關信息公布制度。
(十一)質量綜合管理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措施,推進質量提升發展戰略,承擔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工業產品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抽。指導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審及證後監管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依法開展檢驗檢測機構日常監管工作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負責“3c”認證產品、認證機構、認證獲證企業的監管;承擔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工作;負責能源計量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區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實施推廣標準並進行監督;組織實施標準網上自我聲明工作。依法開展對工業企業產品質量、計量、認證認可、標準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全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監督檢查;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對特種設備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三)微型企業發展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計畫;組織相關部門實施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協調、指導社區(鎮)、基層分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承辦區扶持微型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財政、稅務等部門開展微型企業扶持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為微型企業提供有關信息、諮詢等服務。
(十四)政務服務科。按規定承擔區級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登記註冊及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需要的勘察、檢驗、檢測、審核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
(十五)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科。負責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和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負責專利管理工作,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開展特定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智慧財產權的涉外談判;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考核和評估工作;承擔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規劃和政策,推進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審議制度建設和相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聯動機制建設;負責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商標、專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指導行業和企業及服務對象開展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維權援助和涉外專利糾紛應對工作。
(十六)信用監督管理科。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維護;負責企業信用信息記錄、共享和運用;負責開展每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專項工作;負責企業信用宣傳培訓,指導信用自律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及“黑名單”監管工作;加強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管;負責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和相關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執法稽查科。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複雜案件查處;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食品、藥品、質量、特設、價格、鹽業執法辦案工作。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傳銷行為和直銷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不正當競爭、傳銷、直銷重大複雜案件查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辦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定授權承擔反壟斷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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