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辦法(試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大數據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5〕3號),開闢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建立以能力為導向,以業績為依據,以品德、知識、能力、貢獻等為主要內容的大數據產業人才評價指標新體系,為把貴陽建成大數據綜合創新試驗區提供人才支撐。根據《貴州省民營經濟組織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黔人社廳通〔2013〕325號),特制定本辦法。

貴陽市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
評審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大數據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5〕3號),開闢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建立以能力為導向,以業績為依據,以品德、知識、能力、貢獻等為主要內容的大數據產業人才評價指標新體系,為把貴陽建成大數據綜合創新試驗區提供人才支撐。根據《貴州省民營經濟組織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黔人社廳通〔2013〕325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貴陽市註冊的大數據產業企業中從事大數據技術業(含數據收集、數據管理、數據處理和分析、傳播、數據存儲、流通等信息類專業)、大數據服務業(含系統集成、增值網路、數據租售、規劃諮詢等服務類專業)、大數據軟硬體研發等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注重能力和業績、不唯資歷、不唯身份的原則。
第四條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分為:大數據技術員、大數據助理工程師、大數據工程師、大數據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分為:員級、助理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第五條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納入全市職稱改革工作範圍,由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負責全市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
第二章基本條件
第六條申報評審大數據產業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擔並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三)取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院校畢業的相關學歷,或完成規定的本專業教育培訓學習和完成國家規定的繼續教育與公需科目學習任務。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七條申報大數據技術員任職資格人員的學歷、資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大專、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見習一年期滿並經考核合格。
(二)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接受過縣級以上(含縣級)單位(含大、中專院校代培)專業技術培訓,累計三個月以上,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國中畢業文化程度,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接受過縣級以上(含縣級)單位(含大、中專院校代培)專業技術培訓,累計一年以上,並取得結業證書。
第八條申報大數據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的學歷、資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二)大專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或擔任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三年以上。
(四)不具備以上規定學歷的,需擔任員級職務五年以上(需從事員級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第九條申報大數據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的學歷、資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獲得碩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
(二)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四年或擔任助理職務三年。
(三)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六年,或擔任助理職務四年。
(四)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九年或擔任助理職務四年。
(五)不具備以上規定學歷的,但擔任助理職務八年,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第十條申報大數據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的學歷、資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
(二)獲得碩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擔任中級職稱二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擔任中級職務四年以上。
(四)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擔任中級職務六年以上。
(五)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從事現專業技術工作,擔任中級職務九年以上。
第四章評審條件
第十一條大數據技術員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勝任本職工作,初步掌握、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知識,有一定的套用分析能力。在高一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能解決一般性專業技術或管理方面的問題。
第十二條大數據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勝任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掌握本專業的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標準。對一般技術、管理工作能進行總結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在高一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能獨立解決一般性專業技術或管理方面的問題。
第十三條大數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具有較豐富的研發、生產、管理實踐經驗。能獨立解決比較複雜的專業技術和技術管理問題,對本專業技術工作能提出較好的技術方案和撰寫技術總結報告,能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並完成區(市、縣)級以上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一項,或參與並完成市級以上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一項。
(二)參與研製並經市級以上單位鑑定的新產品1項以上的主要技術人員。
(三)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
(四)在市級以上媒體發表專業文章1篇或省級以上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篇。
(五)參編已出版的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個人撰寫文字2萬字以上。
(六)獲得市(廳)級三等獎以上或區(市、縣)二等以上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七)參與獲得軟體著作權1項。
第十四條大數據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熟練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具有解決本專業領域重大技術和管理問題的能力,成果突顯,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具有指導工程師工作、學習的能力。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並完成市(廳)級以上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1項,或參與並完成省(部)級以上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1項。
(二)主持研製並經省(部)級以上單位鑑定的新產品1項以上,或參與研製並經市級以上單位鑑定的新產品2項以上。
(三)以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或參與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2項。
(四)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省級以上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核心期刊論文1篇。
(五)以主編、副主編身份出版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1部。
(六)獲得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七)以第一完成人獲得軟體著作權2項。
第五章破格申報條件
第十五條對任職年限不足,或不具備規定學歷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申報破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正常評審條件下,近三年來工作業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評審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連續兩年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範;
(二)撰寫出有一定實用價值的技術業務報告;
(三)參與單位技術改造項目並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六條對任職年限不足,或不具備規定學歷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破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正常評審條件下,近三年來工作業績突出、貢獻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個人獲區(市、縣)級黨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門授予的有關生產、經營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安排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先進榮譽稱號。
(二)獲得市(廳)級二等或縣(市、區)一等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三)研究成果獲得國家專利,成果經產業化生產年產值在300萬元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參編已出版的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個人撰寫文字3萬字以上。
(五)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核心期刊論文1篇。
(六)在專業領域獨有建樹並作為掌握關鍵技術者,培育或研製開發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經推廣年產值達到600萬元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七)連續2年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以上,年納稅額在200萬元以上的企業負責人。從事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連續3年使企業盈利有較大幅度增長或實現扭虧為盈,成績顯著的(經市業務主管部門認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八)產品在省級商會、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第十七條對任職年限不足,或不具備規定學歷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4年以上,申報破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正常評審條件下,近三年來工作業績十分突出、貢獻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獲國家級獎(獲獎證書有署名)。
(二)獲得省(部)級3等獎以上1項(獲獎證書有署名)。
(三)研究成果獲得國家專利,成果經產業化生產年產值在600萬元以上。
(四)以主編、副主編身份出版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2部。
(五)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SCI或SSCI或EI源刊論文1篇。
(六)開發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國內同行業領先,經濟效益達到1億元以上者。
(七)年納稅額在500萬元以上企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
(八)個人獲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門授予的有關生產、經營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安排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先進榮譽稱號。
(九)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十)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全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
(十一)產品在國家級商會、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第六章評審程式
第十八條大數據產業人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按照單位申報,及時受理,定期評審的程式進行。
(一)單位推薦申報。單位根據評審條件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呈報推薦報告和評審材料。評審材料需翔實反映大數據產業人才在經濟建設一線和社會發展各項事業中取得的創造性成果與重要貢獻,代表本人學術與技術水平的主要業績,提供大數據產業人才的有關原始證件、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原件、業績證明材料、專業工作總結等。
(二)初審。由各區(市、縣)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轄區內提出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後,送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政策性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
(三)答辯。對通過初審的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由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專家通過答辯、測試能力或採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其進行評價。申報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原則上不參加答辯。
(四)評審。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其申報的業績材料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答辯情況,定期組織安排專家召開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五)公示。對評審通過的大數據產業人才,經公示無異議後,頒發貴陽市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第十九條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貴陽市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審查表》(一式2份);
(二)《貴陽市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
(三)申報人員所在大數據產業企業註冊證書、企業簡介;
(四)表明本人水平的技術工作總結和技術報告;
(五)單位評議推薦意見。推薦意見要具體,實事求是;
(六)有關學歷、培訓、職稱證明材料:1.有關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工作年限證明;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七)有關的業績證明材料:1.技術報告、經濟效益證明、產品推廣證明原件;2.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專利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3.主持或參與的科研、新產品開發、技改項目、新技術推廣等契約書原件及相關證明;4.發表的論文原件;
(八)區(市、縣)級及以上統計、稅務部門出具的報表、證明原件;
(九)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應提交參加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十)申報人和推薦單位的承諾書。
第七章管理考核
第二十條大數據產業人才所在單位應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培訓、進修和考察的條件,以不斷提高其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
第二十一條大數據產業人才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後,在貴陽市轄區內享受與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同等的待遇,並參照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政策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大數據產業人才每年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作為晉升、續聘、解聘專業技術職務主要依據,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檔案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保管,無主管部門的由政府人事代理機構負責代理,並實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現行標準執行。
第八章紀律要求
第二十四條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程式、堅持條件,嚴禁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凡弄虛作假和違反程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評人員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現職期間,有下列情況,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在規定任職年限內年度經單位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報;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報;
(二)在培訓考試中違紀受查處者,從通報之日起延期二年申報;
(三)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從認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
(四)受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二年申報;受“警告”以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
(五)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從解除處罰之日起延期四年申報;
(六)嚴重失職、瀆職,給企業或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延遲四年申報。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對於通過《大數據相關專業國際通用認證體系》(見附屬檔案)認定的大數據產業人才,可以申報相應資格的大數據產業人才職稱評審。
第二十七條大數據產業是指與大數據的產生與集聚、組織與管理、分析與發現、套用與服務相關的經濟活動的集合。包括數據挖掘分析服務、數據中心、寬頻網路等基礎設施;數字內容服務、物聯網服務、位置服務等信息服務;智慧型終端製造、電子元器件製造等電子產品製造;網際網路+、智慧型交通、智慧城市等套用服務。
第二十八條大數據產業企業由工業信息化部門負責認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中大數據產業人才專業技術職務適用於在貴陽市註冊的大數據產業企業。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貴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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