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是一所寄宿制民辦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 辦學性質:寄宿制民辦學校
學校簡介,辦學理念,培養目標,校園文化,組織機構,董事會成員,領導班子,教學科研,特色課堂培養,第二課堂介紹,學生社團,總則,社團的成立,社團的成員,社團的工作,社團的活動,

學校簡介

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貴陽一中新世界國際學校是由“貴陽市第一中學”和“香港新世界房地產有限公司”強強聯合、傾力打造的一所信息化、現代化、具有國際辦學水準的寄宿制民辦學校,同時還是中美高中生交流基地學校、北京景山學校網路聯盟共建校和日本立命館亞洲太平洋大學優質生源基地。學校的辦學理念是“師生為本,高效開放,尊重個性,全面發展”。
學校占地80餘畝,現有25個教學班,1100餘名學生,教職工130餘人,其中特級教師10人,高級教師33人,國家級骨幹教師1人,省市級教育名師4人,省市級骨幹教師6人,市區級骨幹及教育名師10人。學校有萬兆校園網路為核心的數位化校園系統,包含智慧型化辦公、校園一卡通、安全防範、自動課堂錄播、智慧型廣播、校園電視、信息發布等;多功能的綜合館和標準田徑運動場、理化生數字實驗室和傳統實驗室,電子鋼琴室、音樂教室、書畫教室、心理諮詢室、微機室、陶藝室、鋼琴房、開放圖書室等;整潔寬敞的學生食堂滿足了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溫馨舒適的學生公寓讓學生感受到家的溫暖,以“科學與文明”為主題規劃和建設的校園,讓學生置身於隱性的育人大課堂。
學校實行十二年一貫制,和北京景山學校聯合開展“五四學制”(國小五年,國中四年)的教改實驗,整體規劃孩子基礎教育的全過程,讓孩子贏在起步、贏得未來。學校將繼承百年一中優良傳統,整合一中優質教育資源,在“明善誠身 自強不息”的校訓下,精誠團結、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讓學生得到最優發展、多元發展、和諧發展和全面發展,為培養人格健全,學力寬厚,具有中國靈魂和國際素養的現代人而努力,為貴陽市優質民辦教育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為讓學生得到最優發展、多元發展、和諧發展、全面發展,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雙語教育”等,強化基礎課程的最優教育之外,通過英語口語、鋼琴、形體與舞蹈、圍棋、書法、繪畫、陶藝等特色課程凸顯學生的特長。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六三學制”(國小六年,國中三年)存在的一些問題,學校與北京景山學校聯合開展“五四學制”(國小五年,國中四年)的實驗,國小使用景山五四學制教材,整體規劃孩子基礎教育的全過程。我們的目標是:讓孩子贏在起步、贏得未來。 學校實行住宿制,實施精細的管理。利用住讀制的優勢,對學生周一到周五的課業輔導和特長的專業輔導進行整體規劃,尤其是通過家庭式宿舍的先進廣播系統,強化早晚英語聽力訓練、經典誦讀訓練,力爭培養傳統文化基礎厚實的國際型人才;同時,我校的晨跑已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它為提高孩子的身體素質,進而充實學習精力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辦學理念

師生為本,高效開放,尊重人性,全面發展。

培養目標

人格健全,學力寬厚,具有中國靈魂和國際素養的現代人。

校園文化

校訓: 明善誠身 自強不息
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校徽
校風:發展自我 自我發展
學風:博雅陽光 自立自強
教風:敬業精業 求實創新

組織機構

董事會成員

董事長:鄭家純先生
副董事長兼校監:趙福菓先生
董事會成員:鄭家純先生、顏文英小姐、雲祖棋先生、洪文兵先生、林義昆先生、趙福菓先生、葉二仆女士、石艷梅女士、劉貴新先生

領導班子

校長:劉貴新
副校長:夏黎華
副校長:馬義軍
副校長:姚秀海

教學科研

特色課堂培養

為了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使學生的特長得到培養,讓學生全面發展,體現注重學生素質教育的辦學理念,我校在每天下午課外活動時間為各年級學生開設第二課堂,如:英語口語、鋼琴、形體與舞蹈、棋類、書法、繪畫、陶藝、奧賽輔導等,大大激發了學生的興趣。我校還與美迪藝術培訓中心、克萊克英語學校等機構合作,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特長培養空間,促進了校園多元文化的建設。
貴陽一中金陽新世界國際學校
特色課堂培養

第二課堂介紹

為了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很好地實施素質教育。我校在每周一到周四下午,利用課餘時間,開設了內容豐富的第二課堂。
我校根據學生的愛好和意願,投入經費,創造條件,在本學期學校中學部開設了12門第二課堂課程。開設科目為:法語基礎、日語基礎、韓語基礎、鋼琴基礎、生物園活動、書法、太極拳、陶藝、圍棋、文學社、弦樂隊和英語口語。
教師們精心備課,認真教學。學生們合理安排,積極參與,其樂融融。整個校園在緊張有序之餘,充滿著生機和活力。

學生社團

總則

一、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我校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豐富和活躍學生的課外文化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特制定本條例。二、 學生社團是指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願結合在一起,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團體。
三、 學生社團實行登記成立,學期註冊和活動審批的管理辦法,學生社團的指導部門為校團委,學生社團的管理部門為團委具體部門。
四、 各級團組織、學生會和有關部門在對社團進行管理、指導的同時,應給予支持、幫助,創造必要的政策、資金、場所、物品等便利條件。

社團的成立

一、 凡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均享有依法成立社團的權利。
二、 發起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1、有以社團形式開展活動的必要;2、有10名以上學生聯合發起;3、發起人要成立籌備組專門負責籌建事宜並指定負責人,所指定的負責人不是其他社團的負責人;4、籌備組要制定協會章程,協會章程應包括協會的名稱、簡稱、宗旨、主要任務、活動內容、組織機構、經費來源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三、 社團的成立登記程式:1、社團發起負責人到團委辦公室登記;2、申請登記時,發起負責人應持本人學生證,同時要提供社團章程草案、社團發起成員名單、基本情況介紹、社團在近期的活動計畫等書面材料。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由社團發起負責人填寫《社團註冊登記表》。
四、 社團應儘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五、 宗旨及活動內容基本相同的社團原則上只批准成立一個(設立分會的協會除外)。
六、 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簡單明了,並能夠反映該社團的宗旨和主要活動內容。對於名稱與宗旨和主要活動內容有嚴重差距的社團,團委有權對該社團的名稱作出修改。

社團的成員

一、 凡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均享有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專長申請加入某一社團的權利,享有依法參與社團活動不受干涉的權利。
二、 申請加入某一社團的學生,必須承認改社團的章程,並根據該社團的要求,經過該社團的考察,填寫由學生會統一制定的《貴陽一中新世界國際學生社團成員登記表》(一式兩份)後,方可成為該社團正式成員。
三、 社團要及時把新加入的成員名單和《貴陽一中新世界國際學校學生社團成員登記表》交到校團委備案。
四、 社團成員可以加入其他社團,但同時加入的社團數最多不得超過2個。
五、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遵守所屬社團的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並在其中認真學習,努力工作,完成社團交給的任務;發揮自己的專長,熱心幫助同學,服務教學、科研,奉獻社會;需要交納會費的要定期足額交納會費,確有特殊困難,經所屬社團的理事會研究也可以免交會費。
六、 社團成員享有以下權利:得到社團負責人的及時通知,參加所屬社團開展的各類活動;在社團內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所屬社團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監督本社團的幹部和工作人員,如有問題,可抗訴至所屬部門,並要求給予明確答覆。
七、 社團成員有退出所屬社團的自由,社團成員要求退出,必須向所屬社團遞交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由所屬社團報團委除名。社團里的幹部的退出社團的自由受到限制,需退出社團的社團幹部要在退出前把該完成的任務完成(社團內有其他成員願意接手該任務的除外)。
八、 對於有違法、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校規校紀行為的社團成員,所屬社團理事會有權對其除名。

社團的工作

一、 社團要進行學期註冊,具體要求為:登記成立的社團從登記之日起每學期均要向團委申請註冊,註冊時須向管理部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上一學期社團的工作總結;上一學期社團的財務結算報告及物品清單;社團的變更情況;社團本學期的活動計畫;社團掛靠單位及指導教師意見。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由協會負責人填寫《社團註冊登記表》。
二、 必須在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進行註冊。
三、 各社團每年換屆一次,調整充實社團理事會。社團負責人最多只能連任一次,新產生的社團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社團的負責人。具體的換屆辦法由社團內部決定。社團負責人要把換屆事宜完全辦妥後方可離任。換屆後,社團理事會需把結果以書面形式匯報至所屬部門。
四、 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的顧問。社團顧問的職責是在社團登記的宗旨範圍內對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聘請顧問時,社團須向校團委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正式聘請。
五、 各社團要建立健全檔案,社團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社團章程、組織機構及人員組成、會員登記表、工作計畫與總結、活動記錄、財務收支記錄、活動照片資料、所辦刊物樣本等。
六、 各社團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的蒐集、管理,每學期末整理一次,上交團委,由負責老師進行統一管理、存檔。

社團的活動

一、 社團活動必須奉行公開原則,不得進行反社會、反人類、反科學,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與社會公德、傳統道德觀念相違背的活動。
二、 各社團在開展活動前有義務及時通知本社團成員有關活動的具體情況。
三、 社團舉辦以下活動必須先向校團委申請報批,其他活動則不受此條的限制:兩個或兩個以上社團聯合舉辦活動;講座、報告等活動;與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合活動;取得經濟收入的活動;其他有關學校秩序的重大活動。
四、 申請舉辦上述活動須在活動兩個星期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校團委審核同意後社團方可開始活動的籌備工作:活動的目的、內容、參加人數、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負責人;被邀請人員的基本情況;掛靠單位或指導教師意見;經費來源,組織方式;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社團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五、 社團要按期保質地開展活動,並如實填寫社團活動紀錄。連同其他活動資料,於每學期末匯總到學生會委員會處,作為社團工作考核的參考。
六、 社團由於開展活動的需要,可申請活動場地。需要申請活動場地的社團要提前以書面形式向校團委提出申請,校團委需在5個工作日內(不含星期六、日)作出答覆。
七、 全校各教職工應該對正常的社團活動予以支持,不得干擾或變相干擾正常的社團活動。如有異議,可向校團委反映、投訴,但不能擅自採取帶有行政裁決性質的行動。對各社團的活動的行政裁決權歸校團委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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