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貴港市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為貴港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港市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貴港市港北區金田路南苑街28號市交通運輸局大樓八樓
  • 性質: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內置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中央、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園區(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有關管理規定;根據市人民政府、相關行政機關授權或委託,在所轄園區(高新區)內依法履行相關職責。
(二)負責制訂園區(高新區)總體規劃和經濟、建設、科技發展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研究制訂園區(高新區)產業發展、規劃建設等管理制度和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入園投資項目的審批或者報批。
(五)負責園區(高新區)土地相關審批、報批和管理。
(六)負責園區(高新區)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管理,負責園區(高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七)負責園區(高新區)的財政、國有資產監管、應急管理、市政、科技、人才等工作。
(八)負責園區(高新區)招商引資工作,並做好入園企業的協調管理和服務。
(九)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園區(高新區)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陳賢雄  黨工委書記
林少華  管委會主任
溫偉雄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朱春穎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寧鴻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黃健文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韋建靖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李德科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內置機構

(一) 黨政辦公室 (黨群人才工作部)。負責園區(高新區) 的黨建、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一戰線、黨風廉政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接待、檔案、後勤、內部制度建設,以及督查、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薪酬、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退休人員、考核考評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的人才工作和勞動力綜合服務管理工作。
(二) 經濟發展局。負責編制園區(高新區)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安排和組織實施年度經濟發展計畫。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園區(高新區)投資項目。負責園區(高新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核准園區(高新區)許可權範圍投資項目的工程招標方式及招標範圍。負責園區(高新區)投資項目管理、協調、推進和企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核准。負責園區(高新區)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經濟運行和各項統計工作,編制園區(高新區)經濟運行分析報告。負責投產企業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的科技發展規劃、產學研和科技產業化發展,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培育科技型企業、申報科技項目等工作,做好科技進步及成果轉化。負責組織制訂高新企業優惠政策。組織園區(高新區)創新創業活動,加強對外科技交流合作等其他有關工作。
(三)投資促進局。負責園區(高新區)招商引資工作。策 劃和組織各類招商引資活動,參與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園區(高新區)招商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訂園區(高新區)招商引資政策,協調落實和兌現政策。負責協調做好招商項目儲備工作。負責項目入園準入評審工作。負責投資項目法律、法規、政策的指導和服務。負責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
(四)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編制和組織實施園 區(高新區)的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園區(高新區) 土地和規劃的監督管理,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相關審批和管理,管理和監督園區(高新區)土地供應、土地儲備、土地開發、整理和集約利用。負責組織或協助園區(高新區)內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土地和房屋徵收徵用等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園區(高新區)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和批後實施。負責規劃區內土地出讓、轉讓、收儲、劃撥及使用性質改變的前期工作。制訂園區(高新區)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並報批後組織實施。
(五)住房建設和市政管理局。負責園區(高新區)各類建 設項目的相關審批和管理。負責園區(高新區)各類建設項目相關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抗震、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事項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園區(高新區)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基礎設施工程投資計畫的制訂和監督管理。負責園區(高新區) 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及公用設施的相關審批和管理。
(六) 財政分局。負責園區(高新區)的預算、決算、國庫和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的財稅、債務管理工作,及園區(高新區)開發建設投融資、金融服務工作,審核園區(高新區)投融資計畫。負責園區(高新區)開發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監管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及對監管企業的財務監管和績效薪酬考評工作。負責園區(高新區) 的財政監督檢查和會計管理工作,規範管理和指導園區企業財務會計工作。聯繫和協調稅務、金融機構。
(七)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負責園區(高新區)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園區(高新區)產業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制訂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園區(高新區)內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章制度情況。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負責組織編制園區(高新區)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開展預案演練,協助開展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園區(高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園區(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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