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

貴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是貴港市的一項工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
  • 發布單位:貴港市人民政府
貴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現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為我市全力打造更具實力、充滿活力、富有魅力、更加給力的新貴港。根據《貴港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報送五年立法規劃(草案)和2017年立法計畫(草案)的報告》精神,制定貴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如下:
一、當年完成項目3件
(一)為提高我市城市道路規劃、建設、移交效率,細化城市道路有關行政許可、日常養護、路政管理工作規則,制訂《貴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市市政局起草,2017年7月底前提請貴港市人民政府審議)。
(二)為加強貴港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制定《貴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市政局起草,2017年7月底前提請貴港市人民政府審議)。
(三)為了有效地開展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制定《貴港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起草,2017年10月底前提請貴港市人民政府審議)。
二、預備項目7件
(一)《貴港市桂平西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桂平市政府起草);
(二)《貴港市平南龔州生態園保護條例》(平南縣政府起草);
(三)《貴港市城市道路電動車通行管理條例》(市公安局起草);
(四)《貴港市城區河道管理條例》(市水利局起草);
(五)《貴港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條例》(市市政局起草);(六)《貴港市氣象探測環境設施保護條例》(市氣象局起草);
(七)《貴港市國有林地管理條例》(市林業局起草)。
三、繼續跟進《貴港市太平天國金田起義遺址保護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四、立法工作要求
(一)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要急民眾之所急,急大局之所急,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要堅持問題導向,敢於正視問題,善於發現問題,堅持從我市的實際出發,找準實踐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問題並加以解決,切實回應人民民眾的訴求和期盼。要切實改進立法調研的方式方法,加強對重大實體問題的調查研究,把現實和歷史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搞清楚,提高調查研究的質量。在起草、審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的過程中,要系統周密、客觀全面地考慮問題,不斷提高分析能力,努力搞清楚各種不同意見背後的真實原因、利益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切實做到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
(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起草部門應當在報送市法制辦前將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書面徵求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意見,並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問卷調查等形式主動徵求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基層幹部民眾的意見。
(三)貴港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畫是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立法工作的主要依據,沒有列入立法工作計畫的項目,起草部門應當自行充分研究論證。因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實施、修訂或根據新形勢新任務,需要對立法工作計畫進行調整、增補的,有關部門、單位要提前報請貴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起草部門在向貴港市人民政府上報立法項目送審稿前,應當主動與市法制辦溝通,未與市法制辦溝通協商,不得自行上報送審稿。
(四)列入立法工作計畫的項目,負責起草的部門要成立起草工作小組,明確一名領導同志負責,指派專門工作人員,落實立法經費,並在本計畫下達後30日內,將立法工作方案報送市法制辦。
(五)對當年完成項目,負責起草的部門要在6月底前將送審稿及相關資料報送市法制辦,並配合做好審查修改工作。對預備項目,負責調研的部門要在10月底前完成調研,將調研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市法制辦,並配合做好評審工作。預備項目完成調研且通過評審的,在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計畫時優先安排;對確有必要且條件成熟的,可按程式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上升為當年完成項目。
(六)沒有列入貴港市五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的地方性法規項目,起草部門應當加強與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溝通,爭取列入我市五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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