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石阡縣明X公司(以下簡稱明X公司)在石阡縣境內開採加工重晶石過程中,因沉澱池塌陷滲漏和外部堡坎垮塌外溢,致使洗選礦產生的大量礦渣及泥漿水持續通過地下溶洞暗流和順山體地表下泄,排入礦區下游月亮岩河道,致87924.1立方米泥沙沉積於月亮岩河道,造成河道堵塞,危及下游村鎮飲水安全。
關鍵字,要旨,基本案情,調查和督促履職,訴訟過程,典型意義,
關鍵字
行政公益訴訟 河道水體污染 整改回訪
要旨
針對河道水體污染危及行洪及下游飲水安全的問題,檢察機關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水務部門依法履職,聯合開展整改回訪,切實促進受損生態得以修復。
基本案情
2015年以來,石阡縣明X公司(以下簡稱明X公司)在石阡縣境內開採加工重晶石過程中,因沉澱池塌陷滲漏和外部堡坎垮塌外溢,致使洗選礦產生的大量礦渣及泥漿水持續通過地下溶洞暗流和順山體地表下泄,排入礦區下游月亮岩河道,致87924.1立方米泥沙沉積於月亮岩河道,造成河道堵塞,危及下游村鎮飲水安全。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8年5月,貴州省石阡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石阡縣院)收到民眾舉報線索對本案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月亮岩河道有大量淤泥堆積,遂委託第三方對現場進行勘查測量,結果顯示有沉積淤泥方量達87924.1立方米。經委託貴州大學教授出具專家意見表明:明X公司在重晶石生產過程中,精選廠強酸性洗選廢水徑流外排污染、周邊溶岩地下水與河道及水庫水體嚴重污染、河道和水庫被洗選廢物嚴重淤塞等問題。
2018年8月1日,石阡縣院向縣水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對明X公司排放洗礦泥漿水入河阻塞河道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督促明X公司清理河道淤泥。9月20日,縣水務局回復稱,已要求明X公司依法整改。石阡縣院開展跟進監督,發現月亮岩河道和水庫未得到有效清理,河道及水庫淤積仍然存在。
訴訟過程
鑒於石阡縣水務局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明X公司對河道水體污染進行整改,2019年3月4日,石阡縣院依法向集中管轄銅仁市行政案件的德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確認石阡縣水務局對明X公司洗礦泥漿泄漏、外溢造成河道淤積怠於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並判決該局依法監督明X公司對造成的河道淤積恢復治理。同年5月16日,德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雙方圍繞明X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泥漿是否排入月亮岩河道造成污染,石阡縣水務局是否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等焦點問題展開質證和論辯。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支持石阡縣院全部訴訟請求,確認石阡縣水務局對明X公司洗礦泥漿泄漏、外溢造成河道淤積怠於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並判決該局依法監督明X公司對造成的河道淤積恢復治理。一審判決後,石阡縣水務局未抗訴,並積極督促明X公司按整改措施要求,修建了規範的沉澱池,轉變重晶石開採方式,有效防止泥漿外排造成河道污染,並對停止生產的礦山進行有序復綠。
典型意義
相關企業向長江流域非法棄置淤泥、破壞河流生態環境,影響下游民眾飲水安全和行洪安全。檢察機關緊盯民眾反映強烈的長江及其支流的河道污染問題,通過第三方勘驗、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查清損害事實,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對未有效整改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有力推動河道污染得到治理,切實保護長流流域生態安全和沿河民眾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