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眾創空間遴選和管理辦法

貴州省眾創空間遴選和管理辦法於2015年6月11日,《貴州省眾創空間遴選和管理辦法(試行)》出台,首次對眾創空間進行量化考核,明確滿足條件並備案成功的眾創空間可獲百萬元補助。

出台時間,具體內容,條例要求,懲罰措施,

出台時間

2015年6月11日,《貴州省眾創空間遴選和管理辦法(試行)》出台,首次對眾創空間進行量化考核,明確滿足條件並備案成功的眾創空間可獲百萬元補助

具體內容

參加遴選的眾創空間須同時滿足7項條件:建設及運營主體為貴州省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孵化場地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健全的運營管理團隊和工作機制;有5人以上較為成熟穩定的創業導師團隊;有3個以上成功的創業投資或孵化案例;具有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或實操實訓條件;具有功能分區,具備舉辦項目路演、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的基本條件。

條例要求

《辦法》規定,經備案的眾創空間將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並用後補助方式給予100萬元能力建設支持。其中,第一年撥付50萬元,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撥付30萬元,第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撥付20萬元。

懲罰措施

貴州省科技廳還將對經備案的眾創空間根據相關指標的綜合評分實行年度考核制度。對於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違反眾創空間管理規定的眾創空間,須退出備案庫。對於嚴重違法違規的,退出備案庫,並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對年度考核合格的眾創空間,截至考核之日,根據考核期內培育畢業的團隊註冊的企業銷售額、是否上市、是否入選科技型種子企業、小巨人(成長)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指標,給予眾創空間1至50萬元後補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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