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對外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信息公開指南,政策依據,信息分類,編排體系,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受理時間,監督和保障,收費標準,領導班子,
概述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下放給市(州、地)人民政府。
(三)將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四)將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商務貿易和口岸管理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五)將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整頓規範市場秩序、成品油及散裝水泥流通、12312商務舉報投訴、典當等商務貿易管理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六)將原省招商局招商引資、投資服務等相關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法規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推進全省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省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牽頭協調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流通、生豬屠宰、拍賣、典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全省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省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照授權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牽頭擬訂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組織協調全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初步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省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省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口岸管理的規章和辦法並督促落實;負責管理協調全省口岸工作;統籌規劃全省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三)負責指導全省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十四)負責指導和組織全省商務系統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商務廳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信息管理、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公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行政工作;承擔本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商務運行綜合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省國內外貿易及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組織全省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及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承擔商務經濟運行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
(三)法規處。
起草有關商務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我省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企業改制工作。
(四)財務處。
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省外經貿企業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工作;協調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
(五)市場秩序處。
承擔牽頭協調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組織、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處。
組織擬訂健全全省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七)商貿服務管理處。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現代物流和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散裝水泥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
(八)市場運行調節處。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繭絲綢協調工作。
(九)酒類流通管理處(貴州省酒類流通管理局)。
擬訂省內酒類流通管理的政策;組織實施全省酒類流通銷售許可和酒類流通溯源制度;監測分析全省酒類流通信息,維護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信息系統地方子站;依法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酒類流通市場的管理;監督、指導全省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酒類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對外機構
(十)對外貿易處。
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重要產品的市場專題調研,提出對外貿易的建議;推行品牌戰略,培育我省出口品牌;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常駐我省非政府機構的申報核准業務;負責本部門、直屬單位和進出口企業等出國團組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承辦邀請外商來黔商務洽談、考察等事項。
(十一)服務貿易處。
牽頭擬訂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協調指導全省服務貿易工作;指導省內企業參加國內外各類服務貿易業務展洽活動。
(十二)機電和科技產業處(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和加工貿易管理政策有關目錄的組織實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資金和項目的申報引進工作;貫徹執行進口機電產品招標辦法,負責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初審;協調、管理大型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依法核准、轉報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
(十三)外國投資管理處。
指導、協調全省吸引外資工作,擬訂全省吸引外資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指導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情況;組織、指導全省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進出口、業務培訓和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我省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四)開發區管理處(省開發區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開發區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開發區建設地方性法規草案、政策及發展戰略,提出相關建議;指導開發區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開發區工作,組織、協調開發區行政管理和服務、開發區設定和建設用地、發展外向型經濟、吸收和利用外資、承接產業轉移等工作;協調處理全省開發區的有關重大事宜。
(十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執行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省內企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援外計畫,督促檢查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歸口申報和管理國(境)外對我省的多、雙邊無償經濟技術援助。
(十六)世界貿易組織與進出口公平貿易處。
承擔配合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雙邊談判工作及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相關工作;承擔履行世界貿易組織關於貿易和投資等方面義務有關具體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承擔全省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調查對我省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具體行為;建立我省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七)產業損害調查處。
承擔進出口異常情況對省內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承擔產業損害調查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八)信息化處。
貫徹執行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商貿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及規則;推動商貿流通企業國際電子商務運用;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廳機關電子政務網站的建設與維護;負責維護廳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其他套用系統;組織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指導貴州省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工作。
(十九)貿易發展處。
承擔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承辦以省人民政府、省商務廳名義主辦和協辦的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博覽會;支持省內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信息諮詢和服務;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協調全省進出口貨物運輸、倉儲工作;負責省內企業國際貨運代理的備案工作。
(二十)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審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商務廳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商務廳監察室,行政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人員編制
省商務廳機關行政編制101 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30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0名(含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省商務流通促進中心各1名,省投資促進局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撤銷省商務廳機關服務中心。
其他事項
(一)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正處級)設在省商務廳。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口岸工作的職能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管理和協調全省口岸工作;督促檢查口岸聯檢單位監管、查驗、檢疫等工作;協調口岸進出境貨物運輸及重要物資的協調、申報工作;負責對全省直通港、澳陸路車輛指標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負責對開闢國(境)外航線、航班和申請臨時進入我省非開放區域的外籍交通工具事宜提出審查意見;檢查督促全省口岸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套工作的實施;負責一、二類口岸的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
(二)設立貴州省投資促進局,為省商務廳所屬正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5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招商引資和對外投資雙向投資促進工作,促進省內外雙向經濟合作與交流,提升我省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性對外招商的宣傳、推薦、展會等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省投資促進機構的業務指導、諮詢、統計;負責外來駐黔投資促進機構的協調和服務;建立全省吸引外來投資項目庫和公布招商目錄;組織開展網上投資促進活動;組織投資促進有關的項目考察、論證、評估、諮詢等工作;推動投資簽約重點項目的後續跟蹤、協調、落實工作; 指導全省各地“一站式”服務、外商投訴等工作。
(三)設立貴州省商務流通促進中心(貴州省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為省商務廳所屬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商務流通促進、商務舉報投訴相關服務工作。事業編制10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管理人員2名,專業技術人員8名。
(四)原省招商引資局下屬企業劃入省商務廳,納入省商貿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統一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信息公開指南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政策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二) 《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三) 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
信息分類
貴州省商務廳公開信息包括法定公開目錄和補充公開目錄兩大部分。法定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行政執法、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補充公開目錄包括政策信息、工作信息、社會監督、公共服務、辦事指南等。
編排體系
公開類信息按 索取號、 發布機構、 公開類別、 發布日期、 檔案號、 關鍵字的格式發布。
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 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網站地址為;指定地點為: 貴陽市延安中路48號世貿廣場B棟貴州省商務廳辦事大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 ,公開時間為: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後,本機關將儘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後的 20 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範圍
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貴州省商務廳政務大廳";通信地址:貴陽市延安中路48號世貿廣場B區一樓。
(三)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網站上下載。
1. 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貴州省商務廳入口網站上直接填寫《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並確認傳送。申請信息到達網站伺服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 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貴州省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4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5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6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一次性全部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法定假日不受理)
監督和保障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訴舉報。
貴州省商務廳監察室;通信地址:貴陽市延安中路48號世貿廣場B區17樓1703號 。
(二)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提交途徑: 貴州省商務廳政策法規處;通信地址:貴陽市延安中路48號世貿廣場B區20樓2003號。
收費標準
申請人要求以電子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由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免費提供;申請人要求以郵寄方式提供的,商務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可以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收取郵寄費用。
領導班子
季泓:貴州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貴州省投資促進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玉祥:貴州省商務廳副廳長(保留正廳長級)、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