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位於甕安縣銀盞鎮,距甕安縣城中心約3公里,園區《規劃》已經省經信委批准。園區規劃面積35.04平方公里,是“黔中經濟開發區規劃”和“貴州省工業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中規劃的重要產業園之一,是貴州省“十二五”規劃的三十個重點產業園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 地址:貴州甕安銀盞鎮
  • 規劃面積:102.81平方公里
  • 啟動建設時間:2011年3月
  • 類型:貴州省“十二五”重點產業園區
  • 行政級別:正縣級機構
  • 批准成立日期:2012年5月
  • 規劃產值:1149億元
開發區簡介,地理區位,經濟指標,交通條件,主導產業,園區規劃,基礎設施配置,現有企業,進入條件,優惠政策,

開發區簡介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位於甕安縣銀盞鎮,距甕安縣城中心約3公里,園區《規劃》已經省經信委批准。園區規劃面積35.04平方公里,是“黔中經濟開發區規劃”和“貴州省工業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中規劃的重要產業園之一,是貴州省“十二五”規劃的三十個重點產業園區之一。2012年5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覆設立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為正縣級機構。省經信委、商務廳將甕安——福泉產業園作為全省首批重點建設的千億級產業園之一。甕安—福泉磷煤電一體化循環經濟園區整體規劃及產業發展規劃已編制完成,現已呈報省經信委審查。同時,為了更好的適應發展需要,甕安工業園區已完成102.81平方公里的拓展規劃編制,規劃產值達1149億元,將逐步形成工業園區連線烏江航運甕安港的工業走廊。工業園區自2011年3月啟動建設以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地理區位

甕安位於烏江中游,黔中腹地,西靠貴陽、北接遵義、南連都勻,與貴陽市中心城區直線距離不足90公里,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規劃中的甕安至貴陽高速公路建成開通後,甕安將進入貴陽特大城市的一小時經濟圈;同時,規劃建設的甕安至馬場坪高速路建成後,甕安將實現快速連線貴新和貴廣高速公路,構建起甕安南下珠三角的大通道,顯著提升甕安的區位優勢。
貴州甕安經濟開發區
從區位及地理條件看,規劃建設甕安輕工業聚集區具有明顯優勢:一是靠近貴陽大市場的優勢,市場需求大,輻射面寬。二是具有依託原料供應基地的優勢,可以為發展輕工業直接提供生產原料。三是具有較好地交通條件,可以為產品的外銷提供快捷的運輸服務。四是近靠甕安縣城,具有較好的生產和生活配套條件。

經濟指標

園區規劃總投資為450億元以上,規劃期為2010—2020年,分為近中期和遠期二個階段:近中期為2010—2015年,建成面積達12.5平方公里以上,固定資產投資累計達到193億元以上,占全縣“十二五”規劃固定資產累計投資的64.33%,工業總產值225億元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70億以上,占全縣生產總值的62.50%,實現稅收16.5億元以上,占全縣財政總收入的55.90%,解決就業2萬人以上,占全縣解決就業總數的50%;遠期為2016—2020年,工業總產值達到450億元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147億以上,實現稅收29億以上,帶動城鄉就業4萬人以上。園區建成後,預計經濟總量占全縣經濟總量70%左右。

交通條件

甕安經濟開發區是貴州省三個千億元產業區之一,甕安依託豐富的磷煤資源,成為國內重要的磷化工生態生產基地。
四條高速(甕安銀盞)互通四條高速(甕安銀盞)互通
2014年,甕安縣至馬場坪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形成了甕安南下“兩廣”的“經濟線”。接著,道真至甕安的道安高速將北接成渝地區,貴陽至甕安的貴瓮高速將西連貴陽,江口至甕安的安江高速東連湖南。
瓮馬、貴瓮、安江、道安高速公路在甕安縣境內公里數總長約104公里,甕安到都勻的車程僅需一小時,到貴陽市烏當區境僅需一小時,到銅仁僅需兩小時,到重慶僅需3個小時。
隨著甕安縣“四高一鐵一港口”大交通格局的逐步形成,甕安縣將發揮毗鄰貴陽和珠三角經濟區、長江經濟帶的區位優勢,全方位融入“一路一帶”、成渝經濟圈和長江經濟帶發展。

主導產業

甕安經濟開發區產業發展的總體結構為:按照綜合開發、循環利用、配套發展的思路,以“煤電磷、煤電化”一體化發展為基礎,以資源深加工、特色輕工、裝備製造、高新技術產業、綜合利用及新型建材等五大特色產業為重點,構建以新型工業為支撐,以現代服務業為配套的現代產業結構。

園區規劃

甕安磷化工工業聚集區布局的總體思路是:充分利用區域有利條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最佳化產業布局,強化產業關聯和功能分區,集約和節約利用土地,合理布置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突出工業聚集區的產業集聚和生態環境特色。

基礎設施配置

1、水資源及水利設施條件
甕安縣屬長江流域,境內河流大部分為烏江水系,小部分為沅江水系。烏江幹流橫貫縣境北部,縣境內總長56km。境內流域面積20km2以上的河流有39條,總長1815公里,主要河流有甕安河、白水河、岩根河等,河流眾多,河網密度較大,其中流域面積20--49km2的25條,50--99km2的4條,100km2以上的9條。年均過境客水212億立方米,縣域年均總流量9.54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8.18億立方米,占水資源總量的85.7%。水能資源理論儲量44萬千瓦,目前僅開發3.4%。現共建有5座梯級小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3950千瓦,年發電量達9000萬千瓦時,其中甕安河5.58萬千瓦,可梯級開發小型水電站9座,總裝機容量約3萬千瓦。
已建有水庫41座,其中小(1)型15座,小(2)型26座,蓄水4706.8萬m3,引用流量4.25m3/s,已開發利用水資源0.86億m3,占全縣水資源總量的9.4%。塘坎上水庫、杜仲河水庫、大溪溝水庫、瓮水司水庫建設已納入規劃。建有各類水利設施814處,其中蓄水工程267處,總庫容5310萬立方米;引水工程466處,引水流量5.24秒立方米;提水工程81站,裝機容量2458.00千瓦。
規劃工業聚集區範圍內主要地表河流為甕安河及其支流白水河、草塘河,以及杜仲河支流青坑河等。甕安河平均流量14m3/s,白水河平均流量1.78m3/s,草塘河平均流量2.16m3/s,青坑河平均流量0.39m3/s,區域水資源量能滿足工業聚集區用水需求。
縣城建有總供水能力2.7萬m3/d的東、西郊水廠兩座。東郊水廠水源為總庫容為174萬立方米的梅花堰水庫,坐落在銀盞鄉太平村。
2、電力設施條件
甕安縣級電網電源由兩部分組成:一是主網500kV福泉變電站經35km線路送入220kV甕安變電站,由該站送入甕安110kV電網;二是本縣境內總裝機容量為9.49MW的6座小水電站,地方小水電站發電量占整個供電區域供電量的9.389%,基本形成以都勻電網電源為主,地方小水電作少量補充的供電方式。
甕安電網已覆蓋全縣,村和戶通電率達100%,有110kV輸電線路3條,總長度為25.09 km;有35kV變電站9座,35kV公用輸電線路 15條,主幹線路總長度192.87 km;10kV配電線路有35條,總長為329.763km。甕安縣城電網4條,主幹線路總長度15.106 km;縣城10kV配變共125台,總容量34545kVA,線路配電變壓器單台平均容量276.36kVA。
3、通信設施條件
到2009年,甕安全縣23個鄉鎮均開通程控電話和移動通訊,行動電話覆蓋率達90%以上;聯通新時空實現了鄉鄉通,村級覆蓋率達90%以上;程控電話裝機容量近3萬門。全縣城鄉廣播、電視覆蓋率達91%。在規劃建設的磷化工工業聚集區範圍內,雖然有線和無線通信已經基本覆蓋,但要按照信息化的要求重新規劃建設。

現有企業

金正大諾泰爾化學有限公司
貴州芭田生態工程有限公司
貴州華科實業有限公司
貴州健寶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甕安縣清河堂科技塑業有限責任公司

進入條件

1、項目單位(人)向招商引資辦公室申請,招商引資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是否入園意見。
2、規劃辦公室憑招商引資辦公室出具的入園意見擬選址意見。
3、項目單位(人)向園區預付土地徵用資金。
4、項目單位(人)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設書)和企業預登記告知書到綜合發展辦公室,由綜合發展辦公室辦理項目備案、核准、批准檔案。、
5、征地拆遷辦公室憑備案、核准和批准檔案辦理用地相關手續。
6、項目單位(人)憑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建設規劃方案,提交到規劃建設辦公室進行組織評審並出具審查意見。
7、項目單位(人)憑規劃建設辦公室出具的審查意見進行施工設計。
8、項目單位(人)施工建設。
9、項目單位(人)向規劃建設辦公室申請規劃批准情況驗收。
10、項目單位(人)辦理企業註冊及生產經營相關手續。

優惠政策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善和最佳化投資環境,鼓勵投資者到我縣投資興業,按照“環境立縣、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旅遊活縣”的發展思路,根據國家、省、州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投資者到甕安投資創業,除享受國家、省、州規定的優惠政策外,同時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二、項目建設用地
第三條 投資項目用地,在項目資料齊備的情況下,相關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並作好跟蹤服務,提高建設用地審批效率。
第四條 凡在甕安投資國家鼓勵類精深加工工業項目,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和投產達效情況,其土地出讓金縣級所得部分,按下列比例安排財政資金予以補助。
(一)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2000萬元的項目,按20%給予補助。
(二)對固定資產投資2001—4000萬元的項目,按40%給予補助。
(三)對固定資產投資4001—6000 萬元的項目,按60%給予補助。
(四)對固定資產投資6001—8000萬元的項目,按80%給予補助。
(五)對固定資產投資8001—10000萬元的項目,按90%給予補助。
(六)對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按100%給予補助。
第五條 對新建的三星級以上酒店,其用地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取得,對酒店及其輔助設施占地部分的土地出讓金實行全額徵收。在酒店正式營業並經有關部門評定達標後,縣政府將收取的土地出讓金縣級部分的50%補助給投資方;對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酒店按土地出讓金縣級部分的100%補助給投資方。
三、財政稅收政策
第六條 扶持精深加工工業企業:
(一)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納稅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磷、煤等礦產品精深加工項目,自企業投產納稅之日起三年內,縣財政每年依次按其繳納營業稅、增值稅(縣級部分)的50%、30%、20%的比例安排資金予以扶持。
(二)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剔除國家資金投入部分)的農產品深加工項目,自企業納稅之日起三年內,縣財政每年依次按其繳納營業稅、增值稅(縣級部分)的90%、60%、30%的比例安排農業產業扶持資金予以扶持。
第七條 凡到我縣租賃、承包、流轉農民土地,實現規模化種、養殖的投資者,嚴格按照瓮黨發[2008]27號、瓮府發(2008)17號檔案規定予以兌現。
第八條 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一)對省級、州級農業龍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經審定後,分別按新增投資額的4%、3%給予一次性補助。
(二)對提升檔次,被新評為國家級、省級、州級、縣級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每年整合涉農資金不少於200萬元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除此之外,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繼續支持發展農業龍頭企業;水利專項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優先投放與農業產業化生產基地相配套的水利工程建設、節水灌溉和標準農田建設。
第九條 扶持鼓勵發展服務業。
(一)對新建的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上酒店,城市建設配套費實行全額徵收,在酒店正式營業並經有關部門評定達標後,縣政府按收取的城市建設配套費,安排等額財政資金補助投資方。
對酒店實現的各種稅收據實徵收,三星級酒店自取得經營收入並納稅之日起三年內,每年依次按其繳納營業稅、所得稅(縣級部分)的50%、30%、20%比例安排資金予以支持;四星級酒店自取得經營收入並納稅之日起五年內,每年依次按其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縣級部分)100%、95%、85%、75%、55%的比例安排資金予以支持;五星級酒店自取得經營收入並納稅之日起五年內,每年按其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縣級部分)100%的比例安排資金予以支持。
(二)對在甕安註冊公司,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內河航運業;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年營業稅在30萬元以上的娛樂業;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年營業稅在10萬元以上的餐飲酒店業,自取得經營收入並納稅之日起三年內,每年依次按其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縣級部分)50%、30%、10%的比例安排財政資金給予獎勵。
四、獎勵政策
第十條 設立招商引資獎勵基金。縣財政每年在預算中安排資金作為招商引資獎勵基金,主要用於獎勵引進外來投資的第一引資人和招商引資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
第十一條 對第一引資人的獎勵辦法(引進火電、水電、房地產、採礦業、非國家鼓勵類、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取得的項目和免稅退稅項目不予獎勵)。
(一)第一引資人指將外來投資項目最先引薦到甕安縣的個人或單位。第一引資人須到縣招商引資局備案登記,並由縣招商引資局會同投資者共同認定。
(二)項目建成後,年增值稅達到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按比例對第一引資人進行獎勵,每年兌現一次,連續兌現三年。具體辦法是:
1、引進投資參股、控股、收購兼併或者承包、租賃經營縣內企業的,按引進參股、控股占企業的比例,以轉制前一年實現的增值稅為基數,連續三年用當年新增增值稅中縣級所得部分的1%獎勵。
2、引薦外來獨資項目的,在該項目投產後,連續三年按企業實現增值稅中縣級所得部分進行獎勵。增值稅在1000萬元以下的按1%給予獎勵,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5%遞增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 實行招商引資工作先進獎。
(一)對招商引資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經年度考核評定後,分別給予嘉獎。
(二)對進駐甕安的企業,在解決本縣勞動力就業有突出貢獻的按照《甕安縣委、甕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大力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規定》予以獎勵。
五、服務與承諾
第十三條 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式,對投資者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實行項目領辦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理制。項目在縣內的審批手續,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進行“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公”,實行“企業開單、政府簽單、鄉鎮和部門限時辦結制”,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在最短的工作日內辦理完所有縣級手續。涉及須經省州審批的有關手續,縣有關部門積極協助按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投資企業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按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執行。實行《收費明白卡》制度;收費項目中有上下限標準的,按下限標準收取;縣政府在許可權範圍內可以減免的,予以減免。
第十五條 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和公正公平的司法環境。嚴格執行“五不讓”、“十不準”,堅決杜絕向企業敲詐勒索、吃拿卡要,堅決杜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四亂現象,對違反者一經查實,從重從嚴處理。
第十六條 外來投資者及其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願定居我縣的,均可申辦城鎮常住戶口,公安機關及時按規定辦理。
六、其 它
第十七條 投資興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本政策未涉及到的,可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進行辦理。
第十八條 縣內投資者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以上項目總投資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由審計、財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認定。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縣有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若與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相悖,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甕安縣招商引資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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