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定縣應急管理局

貴定縣應急管理局

貴定縣應急管理局是貴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定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貴定縣金南街道金南大道匯東地產發展中心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煤礦除外,下同)。
2.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的方針政策,落實省、州地方性法規,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執行上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貴定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並監督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按要求牽頭建立與國家、省、州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政府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會同各鎮(街道、園區)和相關部門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合對接,銜接駐縣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力量建設,按規定管理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日常工作。
9.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擁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撥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擔縣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10.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相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11.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2.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3.擬訂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民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4.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規劃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5.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決策部署,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跨區域交流合作和應急救援。
16.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17.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統籌編制局權責清單;負責文秘、信息、會務組織、文電處理、督辦檢查等工作;協調各科室的有關業務工作;主管信訪、機要、文印、文書檔案、保密和安全培訓、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公產(裝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考勤、後勤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宗教、整髒治亂、信訪維穩、綜治維穩、掃黑除惡、反恐、禁毒、意識形態、黨務政務公開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政務值班等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科技創新、數據套用等工作。承擔縣級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信息傳輸渠道等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負責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綜合性宣傳教育培訓、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公眾安全知識普及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貫徹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措施建議;推動落實應急重點工程建設和避難設施建設;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防治工作,執行上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管理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調度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力量,銜接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救災工作機制。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縣級綜合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分析、研判、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防災減災和物資保障科
負責指導各鎮(街)、園區和各部門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等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並推進落實;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災害救助、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州下撥、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牽頭組織縣內各類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負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工作、震情和災情跟蹤、速報,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擬訂地震災區重建計畫。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地質災害等行業領域監測執法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地震和地質災害災情核查、統計分析、損失評估工作。承擔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基礎和監督檢查工作,貫徹和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目錄編制和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行政許可工作;承擔地震行政審查審批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審批工作。
(五)礦山科
負責承擔轄區內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煤礦和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石油天然氣(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基礎和監督檢查工作,貫徹和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
負責編制全縣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自然災害政策研究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執行上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系統法制建設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有關工作;貫徹和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綜合監管職責;組織貫徹落實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和地震、地災災害、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評估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現任領導

周俊:局黨委書記、局長
謝景宜:副局長
袁玉斌: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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