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貴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貴定縣紅旗路工商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智慧財產權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貫徹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建設,組織協調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按許可權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和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按許可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依法依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產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貴定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督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縣級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含酒類,下同)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重大食品安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並執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承擔食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酒類市場監督管理職責。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參與制定地方標準工作,組織採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貫徹落實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的政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註冊和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落實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推進全縣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對外轉讓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活動相關工作。
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十九)負責藥品零售、授權的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二十一)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應急處置、輿情監測。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統計、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會務、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意識形態、政工人事、河長制、提案議案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基礎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場監管工作的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和機關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參與市場監管重大政策調查研究及起草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有關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國家賠償及法律諮詢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諮詢、宣傳培訓工作;開展本單位依法治縣工作;指導本單位法制建設及開展本單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工作。
(三)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的套用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四)消費環境與網路交易監管科。擬訂和組織實施規範消費環境和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實施消費環境建設,實施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配合縣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監管工作。
擬訂廣告業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五)行政許可服務科。負責統一受理涉及市場主體註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智慧財產權等行政審批事項,依法辦理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辦理經授權的一般事項的審核、審批、備案和過程督辦及特殊事項的督辦;負責聯辦事項的協調、上報事項的初審;按政務公開的要求辦理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視窗事項的公示;股權質押登記,微型企業發展管理;承擔機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轉辦、統一發證、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等工作。
(六)質量發展科。擬訂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實施產品、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擬訂重點監督抽查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和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綱要。承擔縣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計量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工作規劃和計畫;組織制定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指導協調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標準化工作;監督標準的實施;管理企業標準備案。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監管市場計量行為、商品量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管計量認證實驗室、計量校準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指導企業建立計量保證體系。監管產品質量檢驗監測機構的資質和工作;監督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工作。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配合機動車拼裝改造監管工作。
(八)食品安全監管科。承擔食品(含保建食品)生產和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指導;組織實施食品抽檢及處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按規定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負責酒類流通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食鹽市場質量安全監管;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藥械化妝品監管科。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督促指導分局依法開展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估;負責組織開展藥品(包括特殊藥品)、化妝品的專項整治和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合理用藥工作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其他監管及GSP認證工作。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組織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氣瓶充裝等環節;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組織調查處理有關特種設備投訴和事故;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牽頭我局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十一)價格監管及反壟斷科。負責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制度措施的落實;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定授權承擔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轄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貫徹執行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措施、辦法;經授權查處市場交易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非法集資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查處傳銷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
(十二)智慧財產權科。負責貫徹落實省州智慧財產權戰略發展規劃,商標和名牌產品的培育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工作;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執行商標、專用權保護、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和智慧財產權代理違法行為;落實智慧財產權交易政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工作。

現任領導

安余飛: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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