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南縣國家稅務局

貴南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隸屬海南州國家稅務局和當地政府部門的領導,是實施行政執法和稅收管理的雙重職能機構,主要負責管理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局設內設機構7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級別均為正股級。設事業單位一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設派出機構一個,即:過馬營稅務所,級別為正股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南縣國家稅務局
  • 建立時間:1994年9月
  • 隸屬:海南州國家稅務局和當地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7個
  • 幹部職工:28人
人員編制,主要職責,征管情況,內設機構,事業單位,派出機構,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29人。全局現有幹部職工28人。其中:男18人,女8人,平均年齡37.73歲。黨員17人,團員2人,少數民族幹部職工11人(其中藏族7人,回族1人,撒拉族1人,蒙古族2人);研究生結業12人,大學本科學歷6人,專科7人,中專1人;領導職務正科1人,副科1人;副主任科員14人,科員8人;工勤人員2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賠償工作;
(六)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稅收會計、統計、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二)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征管情況

截至2009年12月我縣納稅戶總戶數695戶。其中企業納稅人44戶全部納入征管系統。個體納稅人651,納入CTAIS系統490戶,無節點納稅戶為205戶;徵稅戶145戶,達不到起征點戶數為506戶(其中包括殘疾減免13戶)。
增值稅納稅戶692戶,其中企業41戶(一般納稅人7戶、小規模納稅人34戶)、個體戶651戶。增值稅納稅企業中製造業4戶、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9戶、批發和零售業23戶;非增值稅納稅企業3戶(其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1戶、金融業2戶)。

內設機構

根據《海南州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我局設內設機構7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級別均為正股級。
①辦公室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電文、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負責管理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②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黨組的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思想整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工作計畫、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黨群工作。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和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③政策法規科
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並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執法檢查結論;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等流轉稅業務;負責有關稅種日常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④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科室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⑤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的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工作;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體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
⑥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各類欠稅調查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⑦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事業單位

我局設事業單位一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實施。

派出機構

我局設派出機構一個,即:過馬營稅務所,級別為正股級。
過馬營稅務所: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各類欠稅調查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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