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

《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是唐代李恆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恆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
宗廟之禮,嚴肅居先,薦告之詞,精審為切。方將升祔,安可九室皆同?既已祧遷,豈宜四昭鹹在。宗正少卿李子鴻,實司祠事,誤進祝文,罪有根源,理難降減,宜停見任。博士既失於詳定,御史又曠其監臨,若不薄懲,恐乖至敬。王彥威宜罰兩月俸料,削一階;崔鄲宜罰一季俸料,削兩階。其後禮合變文,事宜中節者,太常博士不得更稱舊制,致有差殊。

作者簡介

李恆,憲宗第三子,母郭氏。唐德宗貞元十一年(公元795年)生。唐憲宗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即位,次年改元長慶。長慶四年(公元824年)病死,終年三十歲。廟號穆宗,諡號睿聖文惠孝皇帝,葬光陵(在今陝西蒲城縣北之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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