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責編)

責任編輯(職業名稱)

責編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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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至少有三大責任,其一是業務責任,亦即技術層面上的觀點把握;其二是政治責任,亦即思想層面上的觀點把握;其三是經濟責任,亦即利潤層面上的創收指標。圖書的責任編輯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審者擔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任編輯
  • 外文名:executive editor
  • 職責:業務責任、政治責任、經濟責任
  • 職業類型:編輯
工作職責,工作流程,

工作職責

責任編輯至少有三大責任,其一是業務責任,亦即技術層面上的觀點把握;其二是政治責任,亦即思想,層面上的觀點把握;其三是經濟責任,亦即利潤層面上的創收指標。
除負責初審工作外,還要負責稿件的編輯加工整理、校對、標記確認、付印樣的通讀工作,使稿件的內容更完善,體例更嚴謹,材料更準確,語言文字更通達,邏輯更嚴密,消除一般技術性差錯 ,防止出現原則性錯誤;並負責對編輯、設計、排版、校對、印刷等出版環節的質量進行監督。責任編輯工作完成後,協助執行編輯整理本期業務檔案。責任編輯應對所負責處理的稿件承擔直接責任。
責任編輯

工作流程

圖書的責任編輯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審者擔任。初審(圖書的審稿是編輯工作的中心環節,稿件交來後,初審、複審和終審工作,三個環節缺一不可)應由具有編輯職稱或具備一定條件的助理編輯人員擔任(一般為責任編輯),在審讀全部稿件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從專業的角度對稿件的社會價值和文化學術價值進行審查, 把好政治關、知識關、文字關。要寫出初審報告,並對稿件提出取捨意見和修改建議。
責任編輯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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