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條件
聘任助理
編輯職務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經一年見習期考察,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的編輯業務,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履行助理
編輯職責;②獲得碩士學位,獲得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 2學士學位證書,經考察表明,能履行助理編輯職責。助理編輯的主要職責:協助編輯進行工作;在編輯指導下,蒐集整理有關學科的情報、練習組稿、初審和加工稿件,或獨立發稿;檢查樣書,練習撰寫書評等。
聘任編輯職務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擔任助理編輯職務 4年以上,具有本專業紮實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地掌握編輯業務,能獨立處理稿件,有較高的文字水平,掌握一門外語,經考察表明,能履行
編輯職責;②獲得碩士學位擔任助理
編輯職務 2年,獲得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第 2學士學位證書,擔任助理編輯職務2~3年;或獲得博士學位,經考察表明,能履行編輯職責。編輯的主要職責是:①蒐集研究本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選題構想,進行組稿;②獨立
審查、加工
整理稿件,檢查自己承擔責任編輯的書籍成品;③做好書籍宣傳工作,撰寫書訊、書評;④總結編輯工作經驗,指導、培養助理編輯。
聘任
副編審職務需要具備下列
條件:①擔任編輯職務5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擔任編輯職務2年以上;②有較
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對某學科有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譯(或編輯了一批好書),熟練掌握一門外語;③能解決編輯業務中的疑難問題,指導編輯工作。副編審的主要職責是:①蒐集研究有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改進編輯工作的建議或方案;②制定選題規劃,指導有關編輯人員組織實施;③擔任重要書稿的責任編輯;④複審或終審某些重要稿件,解決審稿中的疑難問題;⑤對有關圖書進行評論;⑥總結編輯工作經驗,撰寫編輯學方面的論著或教材,指導和培養專業人才。
聘任編審職務需要具備下列條件:①已能熟練地
履行副編審職責,擔任副編審職務 5年以上;②科學文化知識廣博,對某學科有系統的研究和較深的造詣,有較高水平的著譯;③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能指導專業進修和完成重大
編審任務,工作中有較大貢獻等。編審的主要職責是:①蒐集和研究有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建議或方案;②
制定選題計畫和
組稿計畫,組織社會力量或有關編輯人員實施;③終審某些重要稿件,或經總編輯授權簽發某些稿件;④必要時對重點書稿進行審查、加工;⑤總結編輯工作經驗,撰寫編輯學方面的論著或教材,指導和培養專業人才。
編輯職務的聘任或任命,均實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不超過 5年。出版單位聘任或任命編輯職務,須先將擬任職人員的有關材料提交職務評審委員會,經評審合格後,由聘用單位行政領導根據工作需要在編制限額內聘任或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相應行政領導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