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一般認為“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不需承擔責任的特殊權力實際上是極少有的,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即“責任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戴維斯根據“責任鐵律”強調“商人的社會責任必須與他們的社會權力相稱”。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迴避將導致社會賦予權力的逐步喪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任鐵律
- 外文名: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
- 釋義:權力越大,責任越大
- 屬性:鐵律
自企業產生以來,其經濟影響力、政治影響力、技術影響力、文化影響力和環境影響力都不斷增強,尤其是一些規模巨大的企業,這些企業牢牢控制著整個社會運行的權力體系,影響著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影響著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影響著一個國家的運行,形成了龐大的雄踞社會之上的“公司帝國”。按照“責任鐵律”權責一致的要求,隨著企業權力的不斷擴張,社會當然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否則會引致強大的社會批評和社會壓力,使企業喪失社會所賦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