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

經安慶市政府同意,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0日印發貫徹《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貫徹《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21年10月20日安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由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於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抓好《條例》貫徹實施,結合安慶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指導思想,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全面貫徹實施《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積極倡導依法、文明養犬,建立養犬管理長效工作機制,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吳捍衛,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愛武,市政府副市長陸應平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余華明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及各縣(市、區)政府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建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全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犬管辦”)設在市公安局,抽調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各縣(市、區)政府,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參照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三、職責任務
市委宣傳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全面開展依法、文明養犬的公益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養犬管理輿情應對、輿論引導、網路宣傳等工作。
市文明辦:積極參加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協調工作,把《條例》實施情況納入年度文明創建考核之中。
市公安局:公安機關是養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養犬登記管理,捕捉禁養犬,捕殺狂犬,受理、查處違規養犬、犬只傷人、犬吠擾民等違法養犬行為;負責建立與城市管理、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信息共享的養犬管理系統;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做好“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工作,指導、監督犬只登記;會同市農業農村局確定禁養犬名錄,在《條例》正式實施前向社會公布;向社會公布違法養犬的舉報電話;牽頭市犬管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考核縣(市、區)政府,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單位的養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條例》施行及依法、文明養犬的公益宣傳工作。統一宣傳標語、印製宣傳資料,製作宣傳短視頻,設立養犬管理服務大廳,接受市民關於犬只免疫、養犬登記等業務的現場諮詢,接受違法養犬的舉報投訴。
市城管局:負責受理、查處養犬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法攜犬外出等違法行為;牽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捕捉流浪犬;負責市級犬只收留場所建設及日常監管工作;向社會公布違法養犬的舉報電話。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犬只免疫、採集免疫犬只相關信息和疫病防治,依法做好犬只養殖場所、動物診療機構和犬屍無害化處理場所的審查許可以及犬只收留場所的防疫監督等工作;配合市公安局做好“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及免疫登記工作,指導、監督犬只免疫、犬只免疫證明發放、植入電子身份標識等工作;配合市公安局確定禁養犬名錄;指導、監督收留場所對染疫犬、疑似染疫犬、無主犬屍進行無害化處理;向社會公布違法養犬的舉報電話。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對犬只經營流通單位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及時查處未經登記的犬類違規經營行為;向社會公布違法養犬的舉報電話。
市司法局:組織開展《條例》普法宣傳,大力營造黨委政府倡導、社會積極回響、市民主動參與的良好氛圍。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犬傷處置、狂犬病人搶救治療、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人狂犬病疫情監測等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做好居民文明養犬的宣傳、養犬登記和違法養犬行為勸阻、舉報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必要的養犬管理工作經費。
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博物館、影劇院、遊樂場、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及景區景點的養犬管理工作。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積極開展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文明養犬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工作;組織做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發放及教職工《文明養犬承諾書》簽訂工作;做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內部養犬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勸導市民禁止攜帶犬只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等行為,並為公共運輸工具設定相應禁犬標識。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需要噪聲檢測的犬吠擾民現場進行檢測;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犬只收留場所的選址,指導、監督犬只收留場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政府自建犬只收留場所選址用地規劃、土地使用的審批工作。
縣(市、區)政府,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1.成立養犬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養犬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本地養犬管理宣傳、實施和督導等工作。結合實際建立由公安、宣傳、城管、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養犬管理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落實養犬管理工作經費保障,確保及時撥付到位。2.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組織限制養犬區內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入戶摸排登記,採取入戶發放宣傳資料、簽訂承諾書等形式,廣泛宣傳《條例》內容,對市民養犬的種類、數量、免疫情況進行摸排統計。3.組織成立專業的捕捉流浪犬隊伍,為其配備必要的車輛、工具。4.在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室內外公共場所設定“犬只禁入”標識,組織做好監督管理和勸導等工作。5.結合實際合理設立“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6.縣(市)政府組織設立犬只收留場所,或者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依法設立的犬只收留場所收留犬只;縣(市)政府組織建設犬屍的無害化處理設施。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實施準備階段(5月1日至5月25日)
1.成立機構。市、縣兩級政府分別成立養犬管理工作組織機構,開展養犬管理組織、動員、部署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養犬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聯絡員的名單、聯繫方式於5月20日前報市犬管辦。
2.明確限養區域範圍。各縣(市)自行確定限制養犬區具體範圍以文字和繪圖的形式上報至市犬管辦,並於5月25日前向社會公布。
3.啟動基本建設等相關準備工作。市、縣兩級政府分別啟動犬只收留場所建設工作,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各區設立犬只“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各縣(市)政府結合實際設立犬只“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
市公安局啟動養犬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及犬證、犬牌、電子身份標識等相關採購工作。
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安慶市禁養犬名錄》,市公安局制定《安慶市養犬登記辦法》,在《條例》施行前向社會公布。
上述建設項目、宣傳發動等養犬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保障到位。
(二)宣傳摸排登記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集中宣傳。組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在全市開展文明養犬宣傳發動工作,對養犬行為中的“辦證”“栓繩”“犬吠”“便溺”“防疫”等5類突出問題,以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通過多種方式集中宣傳,形成強大聲勢,切實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各縣(市、區)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和格線員做好《致養犬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發放、《文明養犬承諾書》簽訂等工作。相關工作數據於5月25日前報市犬管辦。市犬管辦負責匯總統計集中宣傳期間宣傳資料發放、《文明養犬承諾書》簽訂等相關數據。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做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發放及教職工《文明養犬承諾書》簽訂工作。簽訂情況於5月25日前報市犬管辦。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文明養犬宣傳、摸排登記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組織發放《致物業服務企業的一封信》。相關情況於5月25日前報市犬管辦。
2.摸排登記。各縣(市、區)政府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和格線員在限制養犬區內開展犬只排查登記等工作。通過深入居民戶和轄區內相關單位,全面排查登記飼養犬只的種類、數量、免疫情況,為做好犬只登記辦證和監督管理等提供基礎數據。各縣(市、區)匯總統計相關數據於5月31日前報市犬管辦。
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負責共同做好對寵物商店、寵物醫院、犬只交易市場、街面流動經營點等涉犬單位場所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相關信息,做好經營登記備案等工作。摸排登記情況於5月25日前報市犬管辦。
(三)集中登記辦證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
市、縣兩級政府公安、農業農村部門認真開展免疫、登記等相關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開展針對性的上門宣傳發動。
(四)集中巡查整治階段(6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縣(市、區)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公安、城管、文明辦、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社區等單位開展巡查,依法勸阻、查處違法養犬行為;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自身職責,組織開展巡查整治工作;市犬管辦適時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織開展集中巡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經開區、市高新區巡查整治方案、成立巡查隊伍情況以及負責人名單、聯繫方式於6月1日前報市犬管辦。
1.巡查嚴管。各縣(市、區)政府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在限制養犬區內,對未經登記養犬的、違規飼養烈性犬的,在禁止遛犬的公共場所內遛犬的,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遛犬不掛犬牌、不束犬繩的以及不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破壞市容環境等行為及時進行勸阻、查處。針對民眾反映強烈、媒體關注、涉犬投訴高發的小區、廣場、公園等重點區域、場所,建立早晚遛犬高峰巡查機制,集中巡查整治。對發現的流浪犬、無主犬,及時捕捉送犬只收留場所。
2.清理整頓。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在對寵物商店、寵物醫院、犬只交易市場、街面流動經營點等涉犬單位場所前期摸排登記的基礎上,對不符合經營條件的涉犬單位場所進行清理整頓。清理整頓情況於8月31日前報市犬管辦。
3.舉報投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向社會公開違法養犬及違規經營涉犬場所的舉報電話,對舉報的違法養犬行為要第一時間處理,並及時反饋。
4.媒體曝光。通過報社、電視台、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對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及時給予曝光,以案釋法,促使養犬人自覺養成養犬辦證、遛犬栓繩、制止吠叫、清理糞便、注射疫苗等文明養犬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壓實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建立健全文明養犬管理工作責任制。各縣級以上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本單位養犬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組織貫徹實施《條例》。
(二)明確重點,突出實效。加大文明養犬工作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團體、志願者、市民民眾積極參與,使不文明養犬行為得到明顯改善。加大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綜合整治力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確保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三)強化聯動,健全機制。建立日常管控機制,加強日常巡查,建立違法養犬民眾投訴舉報制度,對民眾舉報線索逐一核查,及時查處。堅持邊整治、邊總結,邊管理、邊完善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四)加強調度,從嚴督查。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市犬管辦每月從各縣(市、區)、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成員單位中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採取明查暗訪的方式,強化對養犬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督導檢查情況進行實名通報。對公安、農業農村部門違法違規辦證問題及違反《條例》第二十三條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對直接責任人員及分管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五)強化考核,提升效能。市犬管辦制定《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養犬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市文明創建考核和平安建設考核。
附屬檔案:1.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名單
3.安慶市禁養犬名錄

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00年、2014年,市政府先後出台、發布《安慶市犬類管理辦法》和《安慶市養犬管理通告》,為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提供了基本的法制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市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興趣愛好日趨廣泛,養犬人群不斷增多。據不完全統計,僅市內養犬數量約5萬隻。特別是近幾年棚戶區改造加快,因居住環境發生了變化而出現大量遺棄犬只,數量急劇增多。我市城區每年就收到因養犬擾民、傷害等投訴達1000餘起,城市管理問題和社會矛盾加劇,原有的政府規章已經難以滿足犬只管理的要求。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由於此前我市常態化養犬管理法律法規處於相對空白的狀態,執法部門在對傷人犬只進行撲殺、收容,或者對未經免疫飼養的犬只和烈性犬進行扣留時,養犬人抵制較多,執法部門無法律手段措施,執法行為缺少法律保障,執法難度大。《貫徹<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出台對於進一步完善養犬管理體制機制、提升市民文明養犬意識、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養犬人的合法權利、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1年12月23日,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決議。2022年1月27日、28日,安慶市公安局作為《條例》規定的養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安排治安支隊組成考察小組赴蚌埠市及蕪湖市進行考察學習。考察結束後,即開始《實施方案》的起草。2022年2月10日提交了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建議表。4月8日至15日通過政府平台向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徵求意見建議,共徵求意見建議15條,並整理匯總對《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完善。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後,5月31日以市政府辦通知下發執行。
四、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指導思想,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教育,積極倡導依法、文明養犬,建立養犬管理長效工作機制,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
五、主要內容
《貫徹<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安徽省愛國衛生條例》《安慶市城市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吸收了其中相關犬類管理的內容,學習借鑑其他城市的立法和管理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明確了相關管理制度和措施。《實施方案》主要有工作目標、組織領導、職責任務、實施步驟、工作要求等內容。明確了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架構及各成員單位及縣(市)區的職責任務,對系統建設、“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布建、宣傳、摸排、集中辦證、巡查整治等工作明確時間節點及工作要求,是對《條例》的補充、完善。
(一)明確管理體制。一是實施原則。明確養犬管理實行政府部門監管、養犬人自律、基層組織參與和社會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多部門參與的養犬管理協調聯動機制。二是屬地責任。明確區(縣、市)級政府、鄉鎮(街道)養犬管理的屬地責任,組建養犬服務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強化日常管理。養犬管理工作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保障。三是部門職責。明確公安、城管、農業農村、市場監管、住建等部門在養犬管理中的職責,以及衛生健康、財政、文化旅遊、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的養犬管理工作。四是基層政府和自治組織責任。明確鄉鎮、街道及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在養犬管理工作中的社會責任和管理義務。
(二)明確限制養犬。一是區域限制。明確市、縣(市)建成區為限制養犬區域,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根據城市建設情況提出具體的建成區範圍,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二是數量限制。參照絕大多數城市做法,規定在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隻。三是禁養烈性犬。烈性犬具有較強攻擊性、危險性,因此禁止個人飼養。農業農村部門確定禁養犬的品種名錄,並向社會公布。
(三)明確養犬規定。一是免疫制度。限養區內養犬須免疫,未經免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二是信息採集。為便民利民,明確了由免疫點採集養犬信息,農業農村部門監管注射狂犬病疫苗,公安機關核發包含免疫、養犬人和犬只信息的養犬免疫證及智慧型犬牌(有犬只編號、記載養犬人和犬只信息的二維碼)、電子標識(約半粒米大小,登記時由獸醫植入犬只頸部後麵皮膚內,記載養犬人和犬只的數據信息,可終生有效),並建立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的養犬管理系統。三是養犬條件。因單位和個人養犬目的、用途不同,分別提出了不同的養犬條件,確保養犬人具有承擔養犬行為的民事及法律責任能力。
(四)明確養犬規範。一是基本規範。針對養犬帶來的突出問題,規定了養犬不得污染環境、犬吠擾民、犬只傷人、遺棄犬只、拋棄犬屍。二是出行規範。對攜犬外出不系犬繩擾民、犬只隨意溺便污染環境、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牽引、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等作了具體規定。三是禁入場所。從維護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考慮,禁止攜帶犬只進入黨政機關、校園醫院等公共場所。四是民事責任。對於犬只傷害他人的,根據民法典由養犬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五)明確經營條件。一是經營規範。規範了從事犬只培訓、交易犬只的場所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限養區內從事犬只經營性養殖活動。二是收容處理。為解決無主犬、流浪犬較多的問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犬只收容場所,配備犬屍無害化處理設施。
(六)明確處罰規範。一是執法主體。按照部門管理職能,明確了城管、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分別為執法主體。二是處罰種類。對違法養犬行為分別明確了責令限期改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措施。
六、創新做法
根據安慶現階段犬只管理實際情況,將條例實施步驟共分為四個階段:1、組織實施準備階段(5月1 日至5 月20 日),市、縣兩級政府分別成立養犬管理工作組織機構,開展養犬管理組織、動員、部署工作。2、宣傳摸排登記階段(5 月1日至5 月31日),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開展文明養犬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形成濃厚氛圍,切實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3、集中登記辦證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市、縣兩級政府和公安、農業農村部門認真開展免疫、登記等相關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開展針對性的上門宣傳發動。4、集中巡查整治階段(6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各地各部門組織開展巡查,依法勸阻、查處違法養犬行為,把養犬管理納入經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開展聯合辦公。6月1日至12月31日,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至德寬路362號安慶市養犬管理服務大廳聯合辦公,人員由公安民警2人輔警3人,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1人組成,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各提供制式車輛1台及駕駛員1名。聯合辦公人員按市“犬管辦”工作機制,做好組織部署、統籌協調、調度推進、督查考核等相關工作,周末、節假日實行輪流排班。
(二)加大宣傳力度。市“犬管辦”統一印製《安慶市養犬管理工作手冊》《文明養犬宣傳冊》《宣傳海報》《致養犬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由各區“犬管辦”分別領取下發,在全市開展文明養犬宣傳發動工作,形成強大聲勢,切實提高市民依法、文明養犬意識。各區按市“犬管辦”統一的宣傳標語橫幅進行製作、懸掛;市委網信辦負責網路宣傳,包括抖音、微信公眾號、安慶之聲等宣傳平台的運用;市城管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落實,利用沿街大螢幕及店面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文明養犬、養犬登記流程宣傳短視頻及文明養犬宣傳標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利用全市計程車、公車車載廣告屏進行文明養犬、養犬登記流程宣傳短視頻及文明養犬宣傳標語的滾動播放;各級宣傳部門負責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開展依法、文明養犬的公益宣傳。
(三)集中審核發證。為保障現場秩序、防範人員聚集,部署城區各公安分局6月1日至8月31日結合實際安排民警、輔警進駐“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現場執勤;“一站式”服務免疫登記點周末、節假日正常上班,各區審核人員及時做好信息審核工作;在集中登記辦證階段,安排人員及時審核,特別是初期階段,實行現場審核。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安慶市公安局 治安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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