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泉碑原位於廣州西郊石門,1963年已被移至廣州博物館的碑廊。高約2.3米、寬0.8米,上面赫然丹書“貪泉”兩個大字,大字上方,刻著吳隱之那首流傳千古的《貪泉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貪泉碑
- 位置:廣州西郊石門
- 高:2.3米
- 寬:0.8米
簡介,歷史傳說,
簡介
貪泉碑原位於廣州西郊石門,1963年已被移至廣州博物館的碑廊。
貪泉碑原孤單地屹立在一座古老的觀音廟前面,高約2.3米、寬0.8米,上面赫然丹書“貪泉”兩個大字,大字上方,刻著吳隱之那首流傳千古的《貪泉詩》。石碑左邊小字是落款:“郡人右布政使李鳳等立” 。
現在位於廣州西郊石門貪泉碑是1964年製作的復件,真件在1963年已被移至廣州博物館的碑廊。
貪泉碑原孤單地屹立在一座古老的觀音廟前面,高約2.3米、寬0.8米,上面赫然丹書“貪泉”兩個大字,大字上方,刻著吳隱之那首流傳千古的《貪泉詩》。石碑左邊小字是落款:“郡人右布政使李鳳等立” 。
現在位於廣州西郊石門貪泉碑是1964年製作的復件,真件在1963年已被移至廣州博物館的碑廊。
歷史傳說
相傳凡南下官吏在石門飲了泉水,便起貪念,因而廣州官風貪酷。東晉元興初年(402~404),吳隱之為廣州刺史,當他前來廣州赴任時,途徑石門,特意掬飲貪泉,自信不能改變自己的廉潔操守,並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縱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他在廣州任上,生活儉樸,任滿乘舟北歸,行囊中沒有多餘資產。其妻劉氏攜帶沉香一斤,吳隱之發現後,命投入水中。後世追慕其廉潔,稱石門下游沙洲為沉香浦。後人在貪泉建碑,以警貪官污吏。現碑為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右布政使李鳳等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