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賄賂罪之變遷——以清代貪污賄賂罪為中心

貪污賄賂罪之變遷——以清代貪污賄賂罪為中心

《貪污賄賂罪之變遷——以清代貪污賄賂罪為中心》是2019年9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白平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貪污賄賂罪之變遷——以清代貪污賄賂罪為中心
  • 作者:白平則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9月
  • 頁數:308 頁
  • 定價: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306489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著作採用了中國現行刑法貪污賄賂罪的概念框架,在中國現行刑法沒有相應規定時,借鑑當代外國刑法與中國古代法有關官吏貪污賄賂犯罪鄰近概念。根據中國現行刑法的規定,貪污賄賂罪主要包括貪污與賄賂兩大類犯罪,其中貪污類犯罪主要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賄賂類犯罪主要包括受賄罪、行賄罪。在堅持此分類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古代貪污賄賂罪立法的特點及當代外國刑法貪污賄賂犯罪的概念框架,將貪污類犯罪分為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公務侵占罪、公務使用侵占罪四個小類進行研究。
本著作嘗試運用歷史學考證方法、比較方法和刑法學方法對中國古代懲治官吏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規則進行全面的梳理,考察其演變的過程、特點、路徑與機理,重點考察清代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規則的發展過程,並就清代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規則與當代中國及外國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規則進行對比,以求發現中國傳統法律中跨越時空的、具有現實合理性的規則,實現傳統法與現代法的接榫。

作者簡介

白平則,山西省興縣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先後在吉林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歷史學博士學位。山西師範大學社會學與法學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山西省高等學校“131”領軍人才第三批入選人員。山西省法學會理事,山西省環境資源能源法學會常務理事,山西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西省高等學校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泰和泰(太原)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主持山西省軟科學研究項目三項,主持山西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項。在《政治學研究》、《科學社會主義》《政法論叢》《法學雜誌》等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出版專著三部。《政治學研究》2011年第2期發表的《如何認識我國的社會組織》一文2012年榮獲山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1年度“百部(篇)工程”一等獎,2014年獲山西省第八次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圖書目錄

導 言
第一章 貪污賄賂罪的界定
第一節 貪污賄賂罪的定義
第二節 貪污賄賂罪的類型
第二章 清代以前貪污賄賂罪的變遷
第一節 貪污罪、公務侵占罪、公務使用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的變遷
第二節 受賄罪、行賄罪的變遷
第三節 貪污賄賂罪一般性規定的變遷
第四節 清代以前貪污賄賂罪變遷的特點
第三章 清代貪污賄賂罪的變遷
第一節 清代貪污賄賂罪變遷的思想基礎與社會背景
第二節 清代貪污罪、公務侵占罪、公務使用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的變遷
第三節 清代受賄罪、行賄罪的變遷
第四節 《暫行新刑律》關於受賄罪、行賄罪的規定
第四章 清代貪污賄賂罪立法的當代價值
第一節 清代貪污賄賂罪立法與當代外國貪污賄賂罪立法的一致性
第二節 中國現行貪污賄賂罪立法與清代貪污賄賂罪立法的差異性
第三節 中國現行貪污賄賂罪立法存在的十大問題及清代貪污賄賂罪立法的當代價值
第四節 完善中國貪污賄賂罪司法解釋的構想
第五章 中國古代懲治貪污賄賂罪司法實踐的啟迪
第一節 中國古代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司法實踐——以清代為例
第二節 中國古代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司法實踐的啟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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