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是當今世界各國普遍使用的貨幣形式,而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紙幣,是中國北宋時期四川成都的“交子”。 中國是世界上使用貨幣較早的國家。根據文獻記載和大量的出土文物考證,我國貨幣的起源至少已有4000年的歷史,從原始貝幣到布幣、刀幣、圜錢、蟻鼻錢以及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流行的方孔錢,中國貨幣文化的發展可謂源遠而流長。到北宋時期,我國出現了紙幣——“交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幣發展及紙幣
- 普遍貨幣形式:紙幣
- 交子:最早出現的紙幣
- 時期:中國北宋時期
貨幣的起源
貨幣發展及紙幣 紙幣的出現是貨幣史上的一大進步。錢幣界有人認為中國紙幣的起源要追溯到漢武帝時的“白鹿皮幣”和唐代憲宗時的“飛錢”。漢武帝時期因長年與匈奴作戰,國庫空虛,為解決財政困難,在鑄行“三銖錢”和“白金幣”(用銀和錫鑄成的合金幣)的同時,又發行了“白鹿皮幣”。所謂“白鹿皮幣”,是用宮苑的白鹿皮作為幣材,每張一方尺,周邊彩繪,每張皮幣定值40萬錢。由於其價值遠遠脫離皮幣的自身價值,因此“白鹿皮幣”只是作為王侯之間貢贈之用,並沒有用於流通領域,因此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紙幣,只能說是紙幣的先驅。“飛錢”出現於唐代中期,當時商人外出經商帶上大量銅錢有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開具一張憑證,上面記載著地方和錢幣的數目,之後持憑證去異地提款購貨。此憑證即“飛錢”。“飛錢”實質上只是一種匯兌業務,它本身不介入流通,不行使貨幣的職能,因此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紙幣。北宋時期四川成都的“交子”則是真正紙幣的開始。
紙幣出現在北宋並不是偶然的,它是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宋代商品經濟發展較快,商品流通中需要更多的貨幣,而當時銅錢短缺,滿足不了流通中的需要量。當時的四川地區通行鐵錢,鐵錢值低量重,使用極為不便。當時一銅錢抵鐵錢十,每千鐵錢的重量,大錢25斤,中錢13斤。買一匹布需鐵錢兩萬,重約500斤,要用車載。因此客觀上需要輕便的貨幣,這也是紙幣最早出現於四川的主要原因。再者,北宋雖然是一個高度集權的封建專制國家,但全國貨幣並不統一,存在著幾個貨幣區,各自為政,互不通用。當時有13路(宋代的行政單位)專用銅錢,4路專用鐵錢,陝西、河東則銅鐵錢兼用。各個貨幣區又嚴禁貨幣外流,使用紙幣正可防止銅鐵錢外流。此外,宋朝政府經常受遼、夏、金的攻打,軍費和賠款開支很大,也需要發行紙幣來彌補財政赤字。種種原因促成了紙幣——“交子”的產生。
最初的交子由商人自由發行。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現了專為攜帶巨款的商人經營現錢保管業務的“交子鋪戶”。存款人把現金交付給鋪戶,鋪戶把存款人存放現金的數額臨時填寫在用楮紙製作的卷面上,再交還存款人,當存款人提取現金時,每貫付給鋪戶30文錢的利息,即付3%的保管費。這種臨時填寫存款金額的楮紙券便謂之“交子”。這時的“交子”,只是一種存款和取款憑據,而非貨幣。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交子”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許多商人聯合成立專營發行和兌換“交子”的交子鋪,並在各地設交子分鋪。由於交子鋪戶恪受信用,隨到隨取,所印“交子”圖案講究,隱作記號,黑紅間錯,親筆押字,他人難以偽造,所以“交子”贏得了很高的信譽。商人之間的大額交易,為了避免鑄幣搬運的麻煩,直接用隨時可變成現錢的“交子”來支付貨款的事例也日漸增多。正是在反覆進行的流通過程中,“交子”逐漸具備了信用貨幣的品格。後來交子鋪戶在經營中發現,只動用部分存款,並不會危及“交子”信譽。於是他們便開始印刷有統一面額和格式的“交子”,作為一種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場發行。這種“交子”已經是鑄幣的符號,真正成了紙幣。但此時的“交子”尚未取得政府認可,還是民間發行的“私交”。
但並非所有的交子鋪戶都是守法經營,恪守信用的。有一些惟利是圖、貪得無厭的鋪戶,惡意欺詐,在濫發交子之後閉門不出,停止營業;或者挪用存款,經營他項買賣失敗而破產,使所發“交子”無法兌現。這樣,當存款者取錢而不能時,便往往激起事端,引發訴訟。於是,景德年間(1004-1007年),益州知州張泳對交子鋪戶進行整頓,剔除不法之徒,專由十六戶富商經營。至此“交子”的發行始取得政府認可。
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政府設益州交子務,由京朝官一二人擔任監官主持交子發行,並“置抄紙院,以革偽造之弊”,嚴格其印製過程。這便是我國最早由政府正式發行的紙幣——“官交子”貨幣發展及紙幣。它比美國(1692年)、法國(1716年)等西方國家發行紙幣要早六七百年,因此也是世界上發行最早的紙幣。
“官交子”發行初期,其形制是仿照民間“私交”,加蓋本州州印,只是臨時填寫的金額文字不同,一般是一貫至十貫,並規定了流通的範圍。宋仁宗時,一律改為五貫和十貫兩種。到宋神宗時,又改為一貫和五百文兩種。發行額也有限制,規定分界發行,每界三年(實足二年),以新換舊。首屆交子發行1 256 340貫,備本錢360 000貫(以四川的鐵錢為鈔本),準備金相當於發行量的28%。“交子”的流通範圍也基本上限於在四川境內,後來雖在陝西、河東有所流行,但不久就廢止了。
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宋朝政府改“交子”為“錢引”,改“交子務”為“錢引務”。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廣等地仍沿用“交子”外,其它諸路均改用“錢引”。後四川也於大觀三年(1109年)改交子為錢引。“錢引”與“交子”的最大區別,是它以“緡”為單位。“錢引”的紙張、印刷、圖畫和印鑑都很精良。但“錢引”不置鈔本,不許兌換,隨意增發,因此紙券價值大跌,到南宋嘉定時期,每緡只值現錢一百文。
“交子”的出現,便利了商業往來,彌補了現錢的不足,是我國貨幣史上的一大業績。此外,“交子”作為我國乃至世界上發行最早的紙幣,在印刷史、版畫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對研究我國古代紙幣印刷技術有著重要意義。
貨幣的發展史
民國時期紙幣
清朝末年,昏庸腐朽的清朝政府喪權辱國,把中華民族推向國將不國的危亡境地。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王朝的反動統治,結束了中國延續兩千餘年的封建帝制,創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為中國近代史譜寫了光輝的一頁。孫中山先生為籌集糧餉軍械和革命活動經費,積聚革命力量,在國外發行了籌餉券;南京臨時政府為掃除清政府的殘餘勢力,應付軍政急需,發行了陸軍部"軍事用票"和中華民國南京軍用鈔票;各省回響武昌起義,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發行了帶有辛亥革命標誌的鈔票,這些鈔票為推翻清朝政府,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發揮了很大作用,是這一偉大革命運動的產物和見證者,一向作為重要的革命文物,受到人們的珍視。
國家銀行票
辛亥革命後,“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仍沿用舊名。“中國”和“交通”二行在民國初年,被定為國家銀行,繼續發行兌換券。後因袁世凱稱帝,而引起了討袁戰爭。接著各地軍閥進行混戰,財政狀況極為惡化。二行在1916年曾停止兌現,引起了糧食和各種商品價格急劇上漲,使勞動人民蒙受了很大損失。1924年,孫中山先生為調節金融,活躍經濟,在廣州設立“中央銀行”,代理國庫,發行貨幣,履行國家銀行的職能。
商業銀行與特種銀行票
除國家銀行發行票外,不少普通商業銀行經政府核准也取得了發行鈔票的特權。在前清取得了發行權的有中國通商銀行、浙江興業銀行、四明銀行、信成銀行等。民國政府成立以後才取得發行權的有中國實業銀行、中南銀行、大中銀行、中國絲茶銀行等、另外,還有經政府特許發行鈔票的特銀種行,如殖邊銀行、邊業銀行、勸業銀行等,這些銀行在抵制外鈔、發展中國民族經濟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軍用票
辛亥革命後,清朝政府的反動統治結束了,但是,由於資產階級的軟弱性,革命的果實被袁世凱竊取。袁世凱稱帝激起了以雲南為開始的全國規模的討袁戰爭。各省紛紛成立“護國軍”、“靖國軍”,宣布獨立。討袁戰爭結束後、北洋軍閥形成一股軍事政治力量。它們在各自的*山——帝國主義國家的支持下,互相爭鬥,使全國陷入了連年內戰之中。各地軍政權為了籌措餉需進行戰爭,一般都發行了軍用鈔票。這類鈔票均在戰地發行,屬於臨時性質。這部份負擔,當然都無一例外地轉嫁到了勞動人民身上。
國民政府紙幣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與三十年代之交,我國因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白銀不斷外流,銀本位幣制難以維持,國內的貨幣發行也未趨統一,雜亂不堪。國民黨政府於1935年實行“法幣改革”,規定中央、中國、交通三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同時禁止銀元在市面上流通,並強制將白銀收歸國有。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採取通貨膨脹政策,法幣急劇貶值。1937年抗戰前夕,法幣發行總額不過14億餘元,到日本投降前夕,法幣發行額已達5千億元。到1947年4月,發行額又增至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幣發行額竟達到660萬億元以上,等於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幣徹底崩潰。
關金券
關金是“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的簡稱,為國民黨統治時期中國海關收稅的計算單位。原來海關收稅為銀兩,1929年世界銀價大落,影響關稅收入。政府於1930年1月決定徵收金幣,以值0.601866克純金為單位作標準計算,稱“海關金單位”,合美元0.40元。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作為繳納關稅之用。1942年4月,以關金一元折合法幣二十元的比價,與法幣並行流通。1948年8月發行金元券後,停止發行。
金元券
鑒於法幣惡性膨脹,國民經濟面臨崩潰之勢,國民黨政府於1948年8月19日再次進行幣制改革。規定金元為本位,開始發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純金O.22217克),以一比三百萬的比率,收兌急劇貶值的法幣。然而金元券卻以更快的速度膨脹,前後不到十個月,發行總額達1,303,O46億元,比原規定的發行額20億元增加六萬五千餘倍,物價比幣改初期上漲一百七十萬倍。解放前夕,上海銀元一元可換金元券16億,各地紛紛拒用,逐以銀元代替流通。
銀元券 東北九省流通券
大陸解放前夕,金圓券已形同廢紙,民間多已自動重新使用銀元。國民黨政府乃恢復銀本位幣制,在重慶、廣州一帶發行銀元券。規定金元券五億可向中央銀行兌換銀元券一元。
抗戰勝利前夕,國民黨政府決定在幣制方面採取分區發行制度。對於經濟環境特殊地區,發行區域性流通券,限在當地流通。1945年12月日,首先在東北地區發行了“東北九省流通券”,其幣值為法幣的十倍。1948年8月20日停止發行。
1924-1949年間,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組織,如農民協會、蘇維埃政府、抗日根據地八路軍、新四軍金融組織,解放戰銀時期的各地區銀行所發行的銀、銅、紙、布等貨幣,統稱人民政權貨幣。這些幣在各個歷史時期對穩定金融,推進革命形勢的發展,擴大人民政權的建立與項固,乃至中國的解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北伐戰爭時期農民協會貨幣
1924年至1927年,孫中山先生在共產黨的幫助下,實行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全國出現了國共合作,共同反對帝國主義,反對軍閥官僚的革命熱潮。北伐戰爭節節勝利,農民運動蓬勃發興起,很多地方建立了農民協會,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對地主豪紳的農民革命鬥爭。農民革命政權在打破封建秩序以後,為活躍農村經濟,方便農民借貸,於是就在許多地區建立了金融組織,發行了自已的貨幣。"瀏東平民銀行常洋券"、"瀏陽金剛公有財產保管處"的期票以及"黃岡縣信用合作社流通券",是中國工農革命政權早期的貨幣。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蘇區貨幣
一九二七年"四一二"事變以後,各革命根據地蘇維埃政府為了衝破敵人的經濟封鎖,活躍農村經濟,鞏固革命政權,先後以工農銀行、蘇維埃政府以及其它經濟部門的名義,發行了一百五十餘種紙幣和十餘種布鈔。隨著根據地的逐步統一,蘇區的貨幣經歷了由區、縣銀行貨幣到特區和省銀行貨幣,最後統一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及其各分行的貨幣,這樣一個由分散到集中統一的過程。這個時期的貨幣是在艱苦、困難的戰爭環境中因陋就簡印製發行的。它是票面設計充滿了濃厚的革命政治意義,反映了黨在當時特定環境中的戰鬥風貌。
抗日戰爭時期根據地貨幣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八路軍和新四軍挺進敵後,開闢了大片敵後根據地,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權。從1938年起,除中央所在地的陝甘寧邊區外,又在華北敵後先後建立了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山東等抗日根據地;在華中先後建立了蘇北、蘇中、浙東、皖中等8個抗日根據地;在華南建立了東江和瓊崖抗日根據地。這些根據地為發展農業生產,防止和抵制敵偽鈔的侵入和流通、保護根據地人民的財富,都分別設立了自已的銀行,發行了貨幣。在抗日戰爭中,各根據地發行的貨幣,一般稱為"抗幣"或"邊幣"。
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貨幣
抗日戰爭勝利後,原來各抗日根據地的貨幣本來有可能統一起來。然而,由於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爆發,不得不繼續分散發行。同時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和解放區的日益擴大,發行銀行又有所增加和整。抗日戰爭初期,原華中抗日根據地的各行政公署設立的地區性銀行,合併組成了華中銀行。東北解放區增設了"東北銀行"、"嫩江銀行"、"關東銀行"等。內蒙古自治區增設了"內蒙古人民銀行"。中原地區增設了"中州農民銀行"。冀熱遼解放區先後增設了"熱河省銀行"和"長城銀行"等。這些銀行都在艱苦的條件下發行了自已的貨幣,對穩定解放區的金融市場、發展生產、保證供給、支援解放戰爭起了積極的作用。
第一套人民幣
這套人民幣最早設計的票版上有毛澤東像,但毛主席不同意在鈔票上印他的像。他說,票子是政府發行的,不是黨發行的。我現在是黨的主席,因此不能在票子上印我的像,將來當上政府主席再說吧。1949年10月,毛主席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南漢宸曾當面請示毛主席:人民幣上能否印毛主席像。毛主席還是不同意,他說,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嘛是當上了,但當上了政府主席也不能印,因為進城前我們開會(七屆二中全會)已作了決議:禁止給黨的領導人祝壽;禁止用黨的領導人的名字作城市、街道、工廠和建築物的名稱及地名,以保持艱苦奮鬥、謙虛謹慎的作風,制止歌功頌德、防止驕傲自滿的現象。因此,在毛主席生前,人民幣上始終未印他的像。
這套人民幣上"中國人民銀行"六字是董必武應南漢宸之邀題寫的。當時,董必武是華北人民政府主席。
由於這套人民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發行,因此,它上面沒有國徽圖案,其他的幾套人民幣上均有。
這套人民幣至1950年8月停止印製。由於新中國成立後,採用公元紀年,因此後期設計印製的人民幣上不再有"中華民國三十八年"等年版號字樣,而全部採用公元紀年表示的年版號,且在一張鈔票上用阿拉伯數字和漢字兩種文字表示,如"1951"、"一九五一年"。
這套人民幣採取多地區分散設計、製版、印刷和分地區就近發行的辦法,因此缺陷較多。主要是內容繁雜,主題思想不突出、不明確,圖案既有反映工農業生產的勞動場面,也有反映交通運輸的場景、名勝古蹟等等;鈔票種類多,面額種類差別大,最小面額為1元,最大面額達50000元;印刷技術各異。從石版、凸版、膠版、凹版到膠版、凹版套合均有,油墨、紙張就地取材,導致印製質量參差不齊,有的鈔票相當精美,有的比較粗糙。從整體上來說,防偽性能較差。
紙幣發行量依據
第一,黃金作為價值物,它只是眾多價值物中的一種,它的價值只能是全部社會價值中的一部分,而不能等同於除它自身以外的全部價值物的價值;更不可能等同於包括它自身在內的全部勞動產品價值。因為,如果黃金能夠充當價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那么,從總體上講,全部黃金的價值就等於除黃金外的全部其它勞動產品的價值。
第二,從現實的、實際情況看,到2003年7月,我國的黃金儲備量為600噸,如果按每克100元人民幣計算,也不過600億元人民幣。據統計,2003年,我國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45842億元,這個數字是一個實際實現了的交易數字。如果黃金作為充當一般商品交易的等價物,那么,黃金的儲備量至少應等於這個數字。有人可能說,這涉及到商品周轉次數,實際的貨幣需求量應小於累計商品交易量。但是,我國的居民儲蓄餘額達到12萬億元則是一個必須用貨幣表達的經濟範疇。再說,我國去年國家財政收入達2.17萬億元,這兩個數字都遠大於實際儲備的黃金價值,不僅我國如此,其它國家也是如此。因此,“紙幣的發行量與黃金儲備量相當”之說是一個謬誤。
那么,紙幣的發行量到底是以什麼為依據呢?
我不是中央銀行的行長,也不是貨幣政策委員會的委員,我當然不清楚他們是按什麼標準來發行貨幣的。我只能按照我自己的認識來理解。我認為,如果要找到紙幣發行量的依據,就必須首先找紙幣的發行依據。
那么,紙幣的發行依據是什麼呢?我認為,紙幣的發行依據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或有實力和信譽的組織,憑藉自己的權力、實力和信譽,發行的一種貨幣符號。紙幣的首要功能是貨幣符號,這個貨幣符號可以代表國民勞動財富水平,滿足貨幣發行組織管理和發展經濟、獲取利潤的需要;滿足交易的需要,便利、促進交易。如果我有一袋大米,需要用來換取一部手機,那么,我就必須把大米賣給中央銀行,換回紙幣,再用紙幣去購買手機。中央銀行給我的紙幣量,是以標準勞動量來計算我的大米的勞動價值量的。在這樣的機制下,全社會的商品就必須與中央銀行進行商品—貨幣交易。中央銀行收購全部商品,依此發行貨幣。持有貨幣的人,又可以用貨幣去換回所需要的非貨幣商品。這就是財富的貨幣化。
那么,紙幣的發行量是不是以全社會的勞動財富為發行依據呢?如果是這樣,那么,象土地、文物、商標、專有技術等資產就只有進入交易才能形成真正的貨幣資產,而當它們沒有進入交易領域,或沒有進行實際的交易,則不能形成貨幣化的資產。對於沒有進入交易或沒有將勞動產品賣給或抵押給中央銀行的,就不能形成貨幣發行量。但是,在紙幣發行之初又確實必須以這個全社會實有財富量為發行依據。上述是對於貨幣,現實地說,就是對於紙幣的初始發行量的思考。
社會財富是不斷增長的,主要是因為人是要不斷地投入新的勞動,從而形成新的財富。對於新投入的勞動和新形成的財富,就必須有新的貨幣作交易保證。對於新增的貨幣發行,就要以新增的有效勞動量作為貨幣發行的依據。貨幣新增的發行量可以GDP為發行依據,因為,GDP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國民在新的一年裡所投入的新的勞動量,這個勞動量應該用貨幣來表現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