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差,藏語音譯,意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區封建領主對農奴的一種剝削方式。原土司規定領種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勞力,支不起烏拉差役者,降為支此種差役,專門出人役,終年自帶口糧,無償為土官家服勞役,或為政府或軍隊修路、修房、餵馬、背水等。並須向領主納糧、柴草、雞、羊、雞蛋、皮袋、毛繩等實物貢賦。凡不服或少服差役、不納或少納貢賦者,要受罰款、鞭打甚至監禁等處罰。社會地位低下。民主改革後已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