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言人就《政府採購法》頒布答記者問

財政部發言人就《政府採購法》頒布答記者問是在2002年10月25日由財政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財政部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02年10月25日
  • 效力級別:法律
  6月29日,人們企盼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已頒布了。該法的頒布,是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必將對我國的政府採購事業乃至財政體制改革和國民經濟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日前,財政部發言人就《政府採購法》的頒布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記者: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了《政府採購法》,這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和財政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社會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請您結合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談談為什麼要制定和頒布《政府採購法》。
發言人:在當前我國財政體制改革不斷取得進展和我國已經加入WTO的情況下,頒布《政府採購法》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它適應了當前國內經濟改革發展和國際間開放的需要,是貫徹江澤民總書記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依法治國,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重要思想的又一重大成果。之所以要制定頒布《政府採購法》,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
一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政府採購制度,迫切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規定。建立財政支出管理新機制,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財政改革的重要任務和目標之一,政府採購是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自1996年政府採購改革試點以來,雖然政府採購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採購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由試點初期的十幾億元,發展到2001年的653億元,在規範採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抑制腐敗現象的發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總的情況看,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一個突出的方面就是現行規章制度對採購管理的約束力不強,特別是缺乏法律約束,許多規定在執行中走了樣,這與建立科學規範的政府採購制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進一步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迫切要求將現行規章制度管理上升為法律管理。
二是採購規模小、運作不規範、管理體制不完善以及政府採購難以推進等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在由試點向全面推行的過程中,由於受多種因素影響,政府採購仍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如,一些單位盡力躲避政府採購,操作程式不規範,甚至存在權錢交易等。這些問題,嚴重製約和干擾了政府採購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其中有些問題還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以及社會公眾利益。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法制建設,只有增強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的剛性,才能有力地推進我國政府採購工作的蓬勃發展。
三是建立和完善財政法律法規體系,也客觀要求制定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的最大特點是規範化、公開化和效益化。實現這“三化”的基礎是法制,它的一切活動必須納入法制規範的範圍,這也是提高財政支出管理質量的重要手段。政府採購立法,進一步完善了財政法律體系,促進了財政支出管理的改革與發展。
四是為應對加入世貿後面臨的形勢,需要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本國利益,發揮政府採購巨觀調控經濟的作用。
記者:通過您剛才介紹政府採購立法背景,是否可以說《政府採購法》的頒布,將對我國財政建設乃至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發言人:是的。《政府採購法》的頒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對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信心和高度重視。這是我國財政法制建設所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標誌著我國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將進入一個全面發展時期。深刻認識《政府採購法》頒布的重要意義,對於落實十五屆六中全會決議有關決定和中央紀委反腐倡廉措施,促進廉政建設,樹立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全面提高財政依法行政水平,促進財政改革目標的實現,以及廣泛發揮政府採購市場在經濟中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記者:那么,您說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都體現在哪些方面?
發言人:我認為,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一是有利於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要求,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對國內一個重要的消費市場--政府採購市場實行法制化管理,既可以實現對政府採購行為的規範,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又可以通過支持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發展,保護國內產業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手段,實現對市場的培育和支持,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是有利於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目標的實現。在政府採購制度運行中,政府行為具有雙重性。政府從事管理時,是代表國家履行管理職責,而在採購交易時,政府作為採購的一方,又是市場的參與者。如果缺乏法制規範和約束,則這種雙重性在實際採購中常常被混淆,所以出現了一些部門憑藉手中的權力,凌駕於市場規則之上,從而損害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和政府採購制度。正因如此,政府的採購行為對市場和巨觀經濟運行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與單純的商業行為是有本質區別的。《政府採購法》的建立,可以明確管理職能與採購職能,一方面要使政府採購受市場規則和法律的約束,交易行為平等,另一方面又要保證政府通過採購政策調控經濟,維護市場秩序,真正形成管理職能與採購職能相分離的管理機制。
三是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財政支出管理水平。在傳統財政支出管理體制和政府採購模式下,由於採購的決策程式不科學,採購行為不規範,操作程式不透明,勢必影響政府採購資金的有效使用。建立健全政府採購法制,將政府採購程式和方式,以及資金撥付辦法法律化,就可以充分發揮政府採購的積極效應,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有利於發揮政府採購巨觀調控作用。政府採購的巨觀調控作用主要體現在保護民族企業、支持國內產業發展、打破地區封鎖等方面。從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看,政府採購巨觀調控作用還不明顯,制度優勢和政策功能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和最大限度的發揮,尤其是在購買國貨、支持國內產業發展方面做得還不夠。《政府採購法》頒布後,將從法律上明確這些政策功能,為政府採購巨觀調控作用的發揮提供法律空間。
五是有利於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從1999年開始,中紀委就把推行政府採購制度作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之一,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明確提出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是黨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政府採購工作納入法律化管理後,強化了對採購行為的約束力,進而有助於上述措施和決定的落實,並為懲處腐敗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手段。
六是有利於適應國際化發展形勢的要求。政府採購向國際化發展是必然趨勢,特別是加入WTO後,要求我國開放政府採購市場。《政府採購法》的頒布實施,為在全面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之前,實施扶持國內企業發展等政策提供了法律保護。我們可以充分發揮政府採購非關稅貿易壁壘作用,保護和支持民族企業的發展,增強國內企業自我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記者:財政部作為我國政府採購工作的主管部門,《政府採購法》頒布之後,將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貫徹實施?
發言人:立法重要,執法更重要。認真貫徹《政府採購法》,依法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建立科學的政府採購制度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這部法內容非常全面,可以說,它的頒布對我們財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必須以《政府採購法》作為今後開展政府採購工作的指南,認真落實每一項規定。
具體講,當前要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首先,要做好《政府採購法》實施的法規配套工作。法的實施需要有一系列配套制度規定,財政部要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儘快制定本法實施細則,各地區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修改完善現行制度規定,為明年正式實施做好準備。二是廣泛開展學習《政府採購法》活動,提高對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的認識,樹立依法行政觀念,不斷提高財政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和業務素質。法執行得好,就會促進政府採購事業的發展,反之,就會阻礙政府採購的改革。為此,各級財政部門必須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政府採購法》的各項規定,尤其是從事政府採購管理部門的領導和幹部要學懂弄通,這樣才能很好地宣傳貫徹《政府採購法》,才能保證政府採購各項制度規定的貫徹落實。三是要牢固樹立改革意識和全局觀念。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牽涉到方方面面,影響面廣,正因如此,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統一步調是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政府採購制度改革不僅是財政部門的事,也是政府各個部門的事,財政部門要善於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取得各個方面的支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政府採購制度改革任務。四是採取措施,認真落實《政府採購法》的各項規定,做到依法採購。五是加強管理幹部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素質培訓,儘快掌握政府採購政策和技能,提高財政部門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六是要及時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
總之,政府採購改革事關重大,貫徹落實《政府採購法》的各項規定是擺在我們財政部門面前的一項光榮而又重要的任務。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要求,財政部門要加強管理,規範操作,認真履行財政部門的職責,搞好政府採購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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