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2007年第41號是2007年12月5日由財政部發布的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公告2007年第41號
- 發布日期:2007-12-05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財政部公告2007年第41號
【發布日期】2007-12-05
【生效日期】2007-12-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公告2007年第41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07年記賬式(十九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國債計畫發行30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金額為30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3個月,經投標確定的發行價格為99.203元,折合年收益率為3.38%,本期國債2007年12月6日開始發行並計息,12月10日發行結束。12月12日起,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國債低於票面面值貼現發行,2008年3月6日(節假日順延)按面值償還。
五、本期國債在2007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