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結轉資金審計是對財政機關在編制決算中辦理的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結轉下年使用部分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審查結轉資金的項目構成,以及與該項事業當年支出的比例關係,審查其是否符合財政支出安排的基本原則和事業發展規律,是否存在無支出項目、無用款單位的虛假結轉;(2)審查有無將下年新安排項目列為結轉項目、有意多列結轉項目所需資金、或事業已完成仍列結轉等擴大結轉情況,有無將失去時效的指標和不能結轉的資金列入結轉;(3)審查有無專項資金被擠占它用而造成支出指標空頭結轉,有無虛增行政事業單位包乾結餘數的假結轉;有無大量結轉,減少淨結餘,甚至出赤字,或者以減支不支,並結轉大量空頭指標的辦法搞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