貟根華,男,漢族,1960年5月生,河南許昌人,1988年11月入黨,1978年2月參加工作,市委黨校大學(北京市委黨校法律專業)。曾任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主任。
2019年12月,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原黨委副書記貟根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貟根華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貟根華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許昌
- 出生日期:1960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8.02-1980.01 中國人民解放軍55534部隊戰士
1981.01-1990.05 歷任北京市第二福利院臨時工、工人、行政科副科長(聘乾)
1990.05-1990.11 小湯山福利安置廠副廠長
1990.11-2007.02 歷任北京市第二福利院聘任幹部、生產科科長、副院長、院長
2007.02-2007.03 北京市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副書記兼第二福利院院長
2007.03-2014.03 歷任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副書記兼副處長、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書記兼副處長、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書記兼處長、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副書記兼處長
2014.06-2015.03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北京市社會福利管理處黨委副書記、處長
2015.03-2016.04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2016.04-2019.12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23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中心主任貟根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2月13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原黨委副書記貟根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貟根華違反廉潔紀律,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貟根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貟根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