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度門大火

貞度門大火

光緒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深夜,狂風呼嘯,紫禁城內火光沖天,濃煙瀰漫,這就是清代有名的貞度門失火案。 貞度門位於紫禁城內中路南部,是清代官員上朝經常出入之門,且附近接連許多庫房,歷來是宮禁重地。由於水源不足,消防器具不全,經兩天撲救,大火才被撲滅,使貞度、太和、昭德三門及附近庫房化為灰燼。火因是夜守貞度門的兩位護軍,把舊洋鐵油燈掛在東山牆後檐柱上後入睡,由於夜不熄燈,油燈燒著山牆後柱,四更時火起,因當夜風大,火勢逾猛,延燃各處。案後,對直接啟事者處絞刑,並對有關官員處罰,並獎勵救火有功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貞度門大火
  • 外文名:貞度門大火
  • 時期:光緒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
  • 有名:的貞度門失火案
事件概況,歷時簡介,事件背景,環境特徵,所載意義,日記記錄,後續獎勵,歷史說法,

事件概況

光緒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深夜,發生在慈禧太后為十八歲的光緒皇帝“大婚”抓緊操辦期間,距婚典佳期還有一個多月。驟然,紫禁城內火光映天,濃煙瀰漫,人聲鼎沸,一場無情的火災發生了。
為光緒“大婚”準備的服飾和各種禮儀用品大多燒毀,“三門”成廢墟,還毀了其他許多珍貴器物,價值無法估計。
——這就是清代有名的貞度門失火案。

歷時簡介

事件背景

光緒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十五日深夜,北風凜冽,寒氣逼人。紫禁城太和殿前濃煙滾滾,火光燭天。原來貞度門發生火災。
貞度門,在紫禁城南,位於午門與太和殿之間。這裡設有三門:中為太和門;右為貞度門,又稱前右門;左為昭德門,又稱前左門。這三門,是一組相連的雄偉建築群,是太和殿的屏障。貞度門和昭德門是王公大臣們上朝必經之地。太和門則專供皇帝、皇后進出。貞度門在明朝時稱宣治門,洪熙皇帝曾聽政於此,因此,頗為有名。
貞度門毗連線許多庫房,皇宮內御用器物大都貯藏在這裡,因此,這裡是宮廷禁地,晝夜都有官兵守護巡查。

環境特徵

在太和門內東廡,有四座庫房:緞庫,專管收存、支發龍蟒緞匹、綢絹、布匹、棉花等項物品;甲庫,專管盔甲、槍刀、旗囊、器械等物品的收貯和支放;北鞍庫,負責皇帝御用的鞍轡、傘蓋、帳房、涼棚等物品的收藏和發放;南鞍庫,專司官用鞍轡、各項皮張、雨纓、絛帶等物品的查收、採買和支發。
太和門內西廡也有五個庫房:銀庫、掌管收存金銀、制錢、珠寶、玉器、珊瑚、松石、瑪瑙、琥珀、金銀器皿等項物品;皮庫,收存狐皮、貂皮、猞猁猻、海龍、銀鼠等皮及哆羅呢、嘩嘰緞、氆氌絨、羽緞、羽紗、象牙、犀角、涼蓆等項物品;瓷庫,收存金銀器皿及古銅、琺瑯、新老官窯瓷器等;衣庫,收存侍衛處領用青狐、紅豹、貂皮、黃狐皮、端罩、皮鉿、朝服、蟒袍,女官領用蟒袍、褂裙,薩滿祭祀領用貂褂等衣物;茶庫,收存人參、茶葉、香紙、絨線、紅纓、顏料等項物品。
這次火災發生在慈禧太后為十八歲的光緒皇帝“大婚”抓緊操辦期間,距婚典佳期還有一個多月。光緒載恬本是慈禧妹妹之子,同治載淳夭折時,年僅四歲。慈禧為了重掌朝政,獨斷專行,迎他進宮,做了小皇帝。自此,慈禧“垂簾聽政”十四年。光緒結婚後,慈禧就要“撤簾歸政”了。這次大婚,皇后人選是慈禧胞弟桂祥的女兒,又是慈禧一手包辦。因此,籌備這次“大婚”,“老佛爺”直接過問,非常隆重。
而在此地此時,貞度門失火,使得清朝統治集團極為驚慌。火災發生時,滿蒙士公貴族、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各部院尚書、侍郎、各旗副都統暨“翰詹科首、軍機章京、各部院衙門司員、各旗營侍衛章京”以及“神機營兵丁、步軍統領衙門兵丁及護軍官役等”,“共七千餘人”,幾乎傾巢出動,奮力撲救。這在清朝皇宮史上是創紀錄的。

所載意義

日記記錄

關於這次火災的延燒、撲救情況,當時參加救火的光緒皇帝的老師翁同龠,在日記中寫道:
“昨夜大風,五更止。平日早醒,是日獨酣睡。仆猝呼余起,曰‘大內火’,又曰‘貞度門’。急起,飯而登車驅車入,始知貞度門……由左掖門入,踏雪難行,至則門罩三間已落架,牆柱尚燃。余與福公、慶邸皆日斷火道,而莫之應也。門之西曰皮庫,東則茶庫。皮庫尚開門出燈籠,茶庫扃尚嚴,而火已穿入矣,人未知也!余出太和門,觀金水橋下水,鑿冰一尺才得數寸水,機不得力。遂至朝房小坐,甫一刻,則火已透茶庫,上太和門檐,趨視則一間四面皆烈焰矣,何其速哉!人力難施,水又短缺,須臾越而東,毀武備院氈庫五問,又東焚昭德門。惟時撤昭德門東邊屋,屋堅固不能動,鋸之斧之仍拽不倒。於是傳工匠撤盡東頭兩間,凡兩時許始得將梁柁拽下,而被傷者近十人矣。火至昭德門,忽迴旋不東突,撤屋者因下手,不然燼矣。余又至朝房坐。再往,火如故。未正弛回報,飯罷復入,屋已撒三間,火道已斷,柱猶冒火,餘燼仍熊熊。”
這次大火一直燒到十七日,經過兩天撲救才熄滅。據《申報》報導:“燒毀貞度門一座三楹,東庫房門七楹、太和門一座七楹,又東庫房七楹,昭德門一座三楹,共焚去二十七楹。”為了阻斷火勢,還拆毀東庫房、西庫房建築一批。
這次火災把為光緒“大婚”準備的服飾和各種禮儀用品大多燒毀,還毀了其他許多珍貴器物,價值無法估計。燒毀“三門”的損失也難以估計,但從重建“三門”的工程費用可知其大概。據工部和內務府共同勘估,“三門”修建工程,“除油飾需用顏料等項由戶部行取,杉木由工部木倉行取,琉璃瓦料由工部飭窯燒造,均劃除不計外”,“淨需採買物料、拉運車腳、匠夫工價並辦買銅、錫、葉子、金等項例銀二十三萬五千”余兩。

後續獎勵

為了嘉獎救火人員,由戶部撥銀二萬五乾余兩獎給水會、匠人、兵丁等,修蓋火班房和添置消防器具需撥銀一萬三千九百餘兩。這也是這場火災所造成的意外損失。還有一筆相當可觀的意外損失。光緒皇帝“大婚”典禮定於光緒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舉行。距大婚僅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朝門突然被大火燒毀,這對皇帝“大婚”是很“不吉利”的事情。太和門是舉行大婚典禮時皇后的“風輿”必經之地,照理必須重修。但是婚期迫近,原樣重修根本來不及。於是,由扎彩工匠臨時趕緊搭蓋一座與太和門、貞度門、昭德門相同的彩棚應急。據《清宮述聞》記載,這座彩棚:
“高卑廣狹無少差至,榱桷之花,吻之雕鏤、瓦溝之廣狹,無不克肖,雖久執事內廷者,不能辨其真偽。而縣高逾十丈,凜冽之風不少動搖。”
被燒毀的庫房,“亦以庫席片搭蓋如式,外繪五彩雲龍,以壯觀瞻而示整齊”。

歷史說法

關於這次火災的原因,屬用火不慎所致。但有兩說法:
《申報》報導?
“至失慎之由,傳有謂貞度門內柵門罩下,搭有氈房一座,派章京一員、護軍校一名、護卑十名,在彼往宿值班,以備看守茶庫,內廷謂之西大庫班也。是夜,系正白旗官兵入值。際此嚴寒,門罩下又北風甚勁,不免燃火禦寒,致火星燃及氈房,上延貞度之門拂山柱,登即炎炎上熾,官兵捨命撲救,無如人力莫可挽回矣。”2.按刑部《審訊貞度門值班官兵供情》一折記載 “本年十二月十四日,護軍校寶山帶同護軍十名西大庫接班。十五日夜,護軍校寶山帶回護軍文致、德舜、松幅常受、覺羅常端、鐵成、存幅、穆都哩,在庫外氈棚內坐夜,聽候送籌,護軍富山、雙奎二人,因年老未派巡更,撥在貞度門門罩內住宿,看守鎖封。舊有洋鐵油燈一個,掛在東山牆後檐柱上。經年已久,有烤焦情形。向來各年堆撥,夜間均不息燈。是夜伊二人將燈點上,不覺睡熟,四更時,護軍德舜巡更,瞥見貞度門東山牆柱火起,喊嚷伊等撲救,火勢逾猛,以致延燒各處。”
對這次火災肇事者的處罰十分嚴厲。貞度門大火之後的第三天,即十二月十七日,光緒皇帝就發布上喻:
“木月十五日夜間,貞度門不戒於火,延燒太和門及庫房等處,所有本日值班之章京、護軍等,于禁城重地並不小心看守,實堪痛恨,著交刑部嚴行審訊,按律定擬具奏。”
根據這道喻旨,景運門值班大臣遂將當晚值班之章京護軍校寶山、護軍富山、雙奎等十人送刑部審訊。刑部審訊後,於十二月二十三日向皇帝報告審訊情況,並根據道光十六年太監韓進鈺等失火延燒西佛堂、同治八年匠役城鈺失火延燒武英殿等案的成例,擬對貞度門失火的直接肇事者富山、雙奎、按失火延燒宮闕律判處死刑——絞監候秋後處決。負有管理責任的總管內務大臣、步軍統領福錕、前鋒統領恩全等官員,也因“疏於防範”,依“監守不慎”例,分別受到了降級、罰俸處分。
此次火災以後,對救火出力人員分別給予獎賞。有的獎給銀兩,有的獎給緞匹,有的封官進爵。十七日,光緒皇帝就頒發獎賞參加救火人員的喻旨,凡到場救火的王公貴族、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九卿暨翰詹科道官員,以及各旗副都統等分別“著加恩賞加一級”,或“著加恩賞加二級”。到場救火的兵丁、匠役、蘇拉人等共人,每人賞銀二兩,受傷兵匠每人賞銀十兩。出力赴救之水會十五處賞銀一萬兩,各木廠匠慶賞銀一千兩。
十二月二十二日軍機大臣面奉喻旨,令步軍統帥查明各水會司事一人銜名,沈永泉、於鳳岡、蔡珍、樂仲繁均交部議敘,徐距芳、范鴻逵賞給五品頂戴;薛德祥賞給守備銜;王清珏、陸永明、陳長松、吳德昭、李洞、竇謹厚均賞給六品頂戴;梁鑒、趙卿賞給七品頂戴。同安水會尤為出力,蒙恭邸及中堂助以資本。該會首徐距芳與有榮施焉。
在獎懲有關官員的同時,統治者為了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採取了一些諸如整頓火班、增添消防設備等相應的加強防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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