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美學關於文藝創造、欣賞中象與意的關係的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象意觀
- 定義:儒家美學關於文藝創造、欣賞中象與意的關係的理論
探源
象意觀始見於《周易·繫辭上》:“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在此之前,“象”、“意”的觀念早已產生,《孟子·萬章上》還專門從“說詩”的角度論述了“意”的問題。但至《周易》的傳,才將“象”與“意”相聯,並提出“立象以盡意”的觀點。《周易》認為這是孔子的說法,恐不確。因為十分重視“言”的“正名”作用的孔子沒有也很少可能提出“言不盡意”的觀點。從先秦思想的發展看,這是莊子學派的觀點。《周易》的傳之所以提到這個觀點,看來是為了引出“立象以盡意”,突出“象”的重要性。
在《周易》中,“立象以盡意”的提出本是為了說明占筮的卦象的作用,“意”指由卦象所顯示的陰陽變化和與之相關的對人事吉凶禍福的預測、啟示、判斷。但由於卦象是形象的,又被認為是據天地萬物的形象而創造出來的,“意”因與人事吉凶禍福相關而明顯與人的遭遇、命運相聯,帶有強烈的情感色彩,這就使“立象以盡意”含有可與美學相通的意義,能夠用來說明文藝的創造。因為文藝的一個重要特徵,正是要創造出藝術的形象,以之來表現、傳達與社會人生相關的某種思想、感情、意緒。在此意義上,它與《周易》所說“象”與“意”的關係密切相聯。
歷代對象意觀的論述
自“立象以盡意”提出之後,歷代文藝理論對象意問題做了不少重要的論述,很明顯地將它引入了文藝理論和美學。
魏王弼曾專門探討了《周易》“立象以盡意”的思想,提出了得意在忘象的說法,對文藝很有影響。但這是玄學的看法,與儒家思想有甚大的差別。晉陸機的《文賦》則明顯以儒家思想為根本來觀察文學創造,其中講到“每自屬文,尤見其情。恆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這裡提出了“意”與“物”、“文”與“意”的關係問題。“文”指文詞,而文學是借文詞而構成形象,“文”在《周易》中也與卦象分不開。但陸機的說法只暗含了“意”與“象”的關係,而未明確提出,僅在《文賦》末尾論及文學的重大作用時講到了“仰觀象乎古人”。梁劉勰在《文心雕龍·神思》中描述文學的創造過程時說:“玄解之宰,尋聲律而定墨;獨照之匠,窺意象而運斤。”這裡明確使用了“意象”一詞,為過去所未見。但它指的是文學家構思所得的尚存於心中的形象,還沒有進一步涉及文學創造中“象”與“意”的關係問題。不過,就《文心雕龍》全書看,雖未明確討論“象”與“意”的關係,但從“象”與“意”兩方面去觀察、分析文學中的許多問題,顯然是它所套用的一種重要方法。劉勰之後,唐代殷瑤在《河嶽英靈集》中提出了“興象”這一概念。“興”明顯與詩人所表達的“意”相關,因此“興象”也包含著“意象”的意思。殷瑤之後,在《文鏡秘府論》地卷及南卷所引王昌齡著《詩格》中,對“意”的問題做了前所未見的強調,把“意”提到了很高的地位,同時又一再指出“意”須與“物色”、“景”“相兼”、“相愜”,實即要求“意”與“物色”的統一。“物色”屬於“象”(天地四時之象),因此“意”與“物色”的統一在本質上也就是“意象”。王昌齡這種思想的提出並非偶然,因為從現存王昌齡的詩文看,他對《周易》做了不少研究,《周易》對他的思想有顯著影響。到了中唐及晚唐,皎然在《詩式》中提出“取象曰比,取義曰興,義即象下之意”,這也是相當明確的象意觀的說法,而“取象”之說明顯與《周易》相關。晚唐司空圖的《二十四詩品》的“縝密”品中又明確講到“意象欲生,造化已奇”。就是未言及“意象”的其他各品,實際上也都是從“意”與“象”兩個方面來加以描述、說明的。不過,皎然及司空圖的思想已大受禪宗、道家影響,不是單純的儒家思想。源於《周易》的象意觀,經魏晉至唐代,在文學理論中得到了套用、發揮,書論、畫論也是如此。如孫過庭的《書譜》,張懷瓘的為數眾多的書論,朱景玄的《唐朝名畫錄》,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都明顯套用象意觀來說明書法、繪畫的創造。張懷瓘在《文字論》中,還明確使用“意象”一詞,提出在書法創造中如何從天地萬物“探彼意象”的重要問題。可以說到了唐代,象意觀已廣泛滲入各門文藝理論中,成為中國美學的一個根本性的觀念。唐代之後,從象意觀來看文藝創造的思想繼續發展著,有時比前代講得更為明確。如明代何景明在《與李空同論詩書》中說:“夫意象應曰合,意象乖曰離,是故乾坤之卦,體天地之撰,意象盡矣”(《何大復先生全集》卷三十二)。但唐以後象意觀的套用主要表現在從欣賞、評論的角度來討論文藝作品的“風味”、“氣象”這個方面。這是晚唐司空圖“二十四詩品”思想的繼續發展。它在宋代得到了集中的表現,以後又影響到明清。
象意觀的美學意義
《周易》的“立象以盡意”的思想,經過歷代文藝理論家的解釋,“意”被理解為文藝家在作品中所表現的情思、意緒,“象”被理解為用以表現此種情思、意緒的藝術形象。文藝作品則是這種“意”與“象”兩個方面的統一。這樣,《周易》的本是講卦象的作用的話,就為中國美學對文藝的分析、解釋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並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比起自古相傳的“詩言志”、“比興”的說法來,這是一個重大的進展。因為“言志”、“比興”,雖然在實際上也包含了“意”與“象”的關係問題,但還是隱而不顯的,遠未在理論上得到明確的說明。儘管孟子論“說詩”的方法已明確提出“意”的概念,但只講到了“意”與“辭”的關係,未提出“象”的觀念,當然也未論及“意”與“象”的關係問題。而沒有“象”的觀念,對文學的“辭”的解釋就仍有欠缺。因為文學的與非文學的“辭”的重大區別,正在於前者能構成一個訴之讀者內心想像的藝術形象。道家中的莊子既講“象”,也講“意”,但莊子只講了“言”與“意”的關係,同樣未涉及“意”與“象”的關係。荀子論禮,提出了“取象”的觀念(《荀子·禮論》),在《樂論》中也開始套用了“象”的觀念,後來《樂記》又更進一步加以強調。但也未直接涉及“意”與“象”的關係,只隱含了這種關係。此後,《周易》提出的“立象以盡意”這句並非專門針對文藝而發的話,隨著魏晉以來人們對文藝特徵認識的顯著發展,很自然地給了各門文藝的理論家以重大的啟示,被用來說明文藝問題,終於使中國美學的象意觀或意象論逐步地樹立起來,大大推動了中國美學的發展。這個觀點實際是中國美學對藝術的本質特徵的一個具有普遍性的重要概括。因為任何文藝作品都可以分解為“意”與“象”這樣兩個方面,它是由這兩個方面的統一所構成的。只不過在不同的文藝形式中,具體的情況有所不同。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文藝流派中,對“意”與“象”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就中國美學來看,歷代對“意”與“象”的論述都認為“意”是文藝家感於物而生的,表現“意”的“象”也離不開天地萬物,由文藝家取之於天地四時的“物色”、景象而構成。而且,文藝家所表現的“意”不僅僅只與個人相關,它經常被看做《周易》所說與倫理道德合一的天地之“道”在文藝中的表現。這和西方現代美學將“意象”看做與外物無關的個體心靈的表現很不相同。中國美學的象意觀或意象論包含有多方面的豐富內容,但歷代的論述都相當零散,尚未形成較為系統的理論,有待於今天進一步加以整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