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農林局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農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適合本縣實際的工作措施。(二)編制全縣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主管產業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及基地建設;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報批和有關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生態體系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象山縣農林局
  • 所屬地區:象山縣
  • 管理範圍:農業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設定,工作職責,單位地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地址:局機關
職責:1、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2、起草和修改綜合性檔案、報告;3、做好各科室起草的業務性、專業性檔案、資料的核稿工作;4、組織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5、負責主要會議會務、文秘、印信、檔案、信息、督查、信訪、安全、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車管工作;6、承辦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法制與森林資源管理科
地址:局機關
職責:1、負責編制局系統農林法制宣傳教育、農林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2、負責全縣農林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執法監督及行政處罰的審核,指導查處重大農林違法案件;3、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送和備案,承擔局本級的農林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工作;4、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和森林採伐限額編制工作;5、負責山林糾紛調處和林業生產責任制的完善與落實,組織協調生態公益林管護和濕地保護工作;6、指導監督全縣木材運輸加工經營等工作;7、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管科(農經總站)
地址:局機關
職責:(一)經管科:1、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2、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3、指導、監督農村土地、山林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工作;4、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和農產品成本調查等工作;5、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6、負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參與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二)農經總站: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和實施改革方案;2、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深化農村財務制度改革,規範村會計代理制,抓好村級財務公開和農村財務問題的調查處理;3、負責全縣農村集體經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審計和農民負擔的專項審計,以及局屬事業單位年度財務審計工作,指導鎮鄉、街道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工作;4、負責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監測、農經報表統計分析、農本抽樣調查等工作;5、負責鎮鄉、街道農經人員和村級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6、參與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及農業經濟契約的管理;7、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指導科
地址:局機關
職責:1、負責農業產業的綜合協調以及農業各行業管理工作;2、制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3、參與農業現代化示範園區建設、標準農田建設及中低產田的改造等;4、指導產業結構的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5、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6、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劃和有關政策;7、指導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8、組織協調做好農產品、農業項目招商推介及展銷工作;9、抓好外向型農業發展工作(包括涉農外事、外貿、外經工作);10、指導農產品新品種開發和產品品牌申報工作;11、協調做好工貿企業投資效益農業工作;12、負責主管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標準化制訂和綠色食品、綠色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等工作;13、制訂全縣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及組織實施;14、組織農業統計及農情調查,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15、承辦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計畫財務科(會計核算中心)
地址:局機關
職責:1、編制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2、負責農業基建、基地建設及其他各項資金和項目物資的管理分配;3、負責本局財政預算、局內部財務和資產管理,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指導;4、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5、參與全縣農業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報批、管理及各類基地建設;6、參與研究制訂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等;7、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資金的分配、調撥。
縣農業區劃辦公室
地址:局機關
職責:1、宣傳貫徹農業自然資源管理和基本農田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依法開展協調、監督、檢查農業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2、負責對農業自然資源進行調查、監測和綜合評價,定期編制農業自然資源綜合評價報告;3、負責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研究全縣農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政策措施;4、依法履行基本農田的劃區定界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徵用標準農田前置審核;5、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許可科(便民中心視窗)
地址:象山縣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號
職責:1、認真貫徹實施農業、林業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2、負責局系統農林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包括組織審查、蓋章、證書製作)、送達及準予許可決定的公開、上報件的上報等工作;3、根據授權審批行政許可事項;4、負責行政許可項目流程圖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的編制;5、協助開展行政許可的事後監管工作;6、負責縣便民服務中心農林視窗的管理工作;7、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農技中心
地址:局機關
職責: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編制全縣種植業發展規劃;2、指導全縣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負責種植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良種繁育、技術培訓、市場信息等社會化服務工作;3、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害測報與防治,做好全國農作物病蟲測報網區域站的監測任務,負責植物保護、土壤肥料的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4、負責種植業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的制訂和指導實施,參與種植業科技示範基地及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及管理;5、負責鎮鄉、街道農技站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6、負責農藥、化肥、種子等農業投入品源頭套用技術指導工作;7、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畜牧獸醫總站
地址:局機關
職責: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制訂全縣畜牧業發展規劃;2、承擔全縣畜牧、獸醫、飼料和飼料行業管理工作;3、指導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負責畜禽及牧草良種、先進飼養管理、疫病綜合防治、糞便污染處理、新畜牧機械藥械等新技術的引進推廣,以及良種繁育、技術培訓、市場信息等社會化服務工作;4、負責全縣動物防檢疫和防疫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縣防治禽流感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養犬管理專項整治辦公室日常工作;5、負責畜牧業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的制訂、實施,以及畜牧業投入品源頭套用技術指導和畜禽糞便污染無害化治理的指導工作,參與畜牧業科技示範基地及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及管理;6、負責種畜禽、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醫醫政監督管理工作;7、負責全縣畜牧、獸醫、飼料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鑑定和基層畜牧獸醫中心站的業務管理;8、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林特中心
地址:象山縣丹西街道來薰路15號
職責: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制訂全縣林特生產、林特資源開發規劃;2、負責綠化造林、跡地更新、經濟特產林開發、林木採伐等作業設計,以及綠化造林等項目的種苗調劑、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工作;3、負責重點生態公益林的區劃界定、實施指導、效益監測、檢查驗收和檔案管理工作;4、指導林特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負責林特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技術培訓、市場信息等工作;5、負責林木種子經營監督管理工作;6、負責森林病蟲測報、防治和檢疫,以及林業特產新農藥、新藥械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7、負責林特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的制訂和指導實施,抓好林特業科技示範基地及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及管理,做好林業投入品源頭套用技術指導工作;8、負責鎮鄉、街道林業站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9、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森警與木檢大隊
地址:象山縣丹西街道來薰路15號
職責:1、宣傳貫徹林業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保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維護森林生態安全;2、受理違反林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依法開展林業執法檢查,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等林業各類違法案件;3、負責木材檢查、竹木加工經營和運輸管理、野生森林植物資源保護、非苗圃地大樹移植、古樹名木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4、負責本單位執法人員及管理相對人的培訓、考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6、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信息與檢測中心
地址:象山縣丹西街道來薰路15號
職責:1、宣傳貫徹農業科教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環境監測、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2、牽頭指導全縣農民培訓工作,負責師資協調和課程安排及有關行業、產業培訓班的組織工作;3、負責農林宣傳報導、信息管理、縣農業信息網路管理和局系統電腦設備、資料庫維護,承擔政府有關農業的政策法規、生產動、農作物種子、蠶種、食用菌種、種畜禽、飼料及添加劑、獸藥、農作物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3、負責全縣植物檢疫工作;4、負責本單位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及管理相對人的培訓、考核工作;5、承擔縣重大農業植物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6、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三)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參與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行業協會工作。(四)制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審定農業試驗項目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等重大課題;組織農業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業教育培訓,組織管理中央農業廣播函授學校象山分校,指導農民職業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負責農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制訂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綠色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五)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主管全縣農產品、動植物防疫、檢疫,陸上野生動植物資源、蔬菜基地保護,森林防火和病蟲害防治,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種子種苗、食用菌、種畜禽、農藥、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及獸醫醫政等監督管理;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六)組織農業資源和農業自然生態環境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農業資源和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按分工管理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征、占用林地審核,負責林權登記和管理;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開發利用,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組織實施全縣的公益生態林建設,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和風景林的培育。(七)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引導外向型農業經濟和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組織實施農產品品牌創建和推介;指導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參與研究制訂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等。(八)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的建設;及時發布政府有關農業的政策法規、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的國內外市場信息、以及先進的農業科技成果、病蟲害及自然災害的預報工作等。(九)負責農業投入預算的執行,參與農業投資的管理、小型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標準農田建設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抓好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資金的分配、調撥。(十)主管和參與全縣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承擔農業援外工作。(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象山縣丹西街道象山港西路4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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