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寄之才”是我國古代對翻譯人員的稱呼。源於《禮記》,《禮記•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也有“象胥”之稱。因後來與北方民族的交往漸深,逐漸改稱“譯”,佛教傳入後,又在“譯”之前加上了“翻”,變成“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