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物
發掘的總面積為2600平方米。共清理漢、隋唐、遼金、明清等各時期墓葬80座.窯址8座。出土的隨葬器物有陶器、瓷器、金器、銀器,銅器、玉器、骨器、石器等。漢代墓葬37座,分為豎穴土坑墓和磚室墓兩大類,其中豎穴土坑墓10座,磚室墓27座,均為南北向。墓葬由墓道、墓門、甬道、墓室等幾個主要部分組成。依墓葬形制可分為單室墓。雙室墓和多室墓。部分墓葬現存有券頂和器物台。葬具和人骨保存較差,大部分已不存。墓葬出土的器物以陶器為主,器類有陶罐、壺、倉、盆、盒、灶、奩、燈、井,房、耳杯、俑等;銅器有銅鏡、銅飾和銅錢。
墓葬
唐代墓葬1座,近“甲”字形豎穴磚室墓,南北向。由墓道、墓門、墓室三部分組成。
遼金時期墓葬1座,長方形豎穴磚室墓,南北向。
明清時期墓葬41座,均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大部分為東西向,南北向較少,葬具為木棺。有1墓1棺、1墓2棺、1墓3棺三種形制。部分有遷葬習俗。隨葬器物有陶罐、瓷罐、瓷碗、金手鐲、金耳環、銀簪、銀耳環、銀錠、銅簪、銅飾、銅錢、玉鐲、玉指環、料飾等。
窯址
窯址8座,均為半地穴式,平面近橢圓形,南北向或東西向。由操作坑、火門、通風口、火膛、窯室、窯床、煙道等部分組成。部分窯內留有紅燒土、青結塊及殘磚塊等物,底部出有繩紋殘磚。其中Y3和Y4共用一個操作間,Y7為一窯室帶有兩個火膛,在本地區較為少見。根據窯的開口層位、形制結構及窯內包含物,窯址年代推斷為漢代、隋唐、明清三個時期。
歷史意義
從王佐遺蹟清理的墓葬和窯址來看,時間跨度大,內涵較為豐富,說明了該地區在古代居民活動中的重要地位。該批遺蹟的發掘清理,對了解本地區古代歷史及其社會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為研究北京地區漢、隋唐、遼金、明清等時期墓葬的形制、葬俗及窯址的結構、燒陶工藝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