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寧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豐寧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豐寧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是由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寧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 組織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產生方式: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 負責對象: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018年2月3日上午9時,伴隨著激烈的掌聲,豐寧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全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里程碑。縣委書記方誌勇同志、人大主任劉海平同志、政協主席郭銳同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李文江同志參加此次掛牌儀式,縣紀委、監察委員會中層以上幹部參加了掛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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