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水利局
- 位置:豐城市
- 類別:水利局
- 級別:市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河道采砂、農村小水電等工作。
(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河道采砂、農村小水電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利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框架內,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編制主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重點水利規劃;起草地方性水利規章和政策,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地方性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市屬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督預報;負責市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框架內,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編制主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重點水利規劃;起草地方性水利規章和政策,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地方性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市屬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督預報;負責市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抓好局黨委組織、宣傳、人民武裝、信訪接待、黨員教育、幹部考察、黨費收繳,以及黨員年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車管理、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等項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抓好局機關和工程管理單位的財務監審及年報工作;負責抓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編制安排、監審,會同有關股室抓好水利規劃的編制及實施工作;負責抓好局機關勞動工資及相關年報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管理運行年報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各項資金進出的核對及撥付;負責新來人員的上編和退休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防汛抗旱股(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及農業抗旱供水計畫,草擬、裝訂、分發有關防汛抗旱檔案、材料;抓好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日常調度、防汛抗旱值班、上下聯絡等工作;抓好防汛抗旱信息的統計、上報、匯總、存檔工作,定期編髮防汛抗旱簡報;抓好河道行洪障礙清除、分蓄洪區安全建設、水利系統信息工程建設及清豐山自動遙測系統設備維修養護、管理運用工作;抓好全市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股(市水利冬修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年度計畫、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規劃;抓好新建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及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抓好農業灌溉供水管理、中低產田改造、農村人飲工程項目建設及基層水管站管理考核和相關年報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機電排灌設施的更新改造、管理調度工作;負責抓好國營水管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及相關年報統計工作;協助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農業抗旱供水計畫的編制工作;承擔市水利冬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運行調度、安全監測、定權劃界、河道堤防管理、涉河項目審批、小水電站管理、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管理等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核、技術指導;協助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農業抗旱供水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的監督工作;擬定水利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跨流域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六)水政水保股
負責水政執法監察,水資源規劃、利用管理工作和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指導城市防洪、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
(七)行政服務股
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工作;調研分析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現狀,提出最佳化、改進審批服務的建議;建立健全服務視窗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抓好局黨委組織、宣傳、人民武裝、信訪接待、黨員教育、幹部考察、黨費收繳,以及黨員年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小車管理、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等項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抓好局機關和工程管理單位的財務監審及年報工作;負責抓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編制安排、監審,會同有關股室抓好水利規劃的編制及實施工作;負責抓好局機關勞動工資及相關年報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管理運行年報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各項資金進出的核對及撥付;負責新來人員的上編和退休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防汛抗旱股(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及農業抗旱供水計畫,草擬、裝訂、分發有關防汛抗旱檔案、材料;抓好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日常調度、防汛抗旱值班、上下聯絡等工作;抓好防汛抗旱信息的統計、上報、匯總、存檔工作,定期編髮防汛抗旱簡報;抓好河道行洪障礙清除、分蓄洪區安全建設、水利系統信息工程建設及清豐山自動遙測系統設備維修養護、管理運用工作;抓好全市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股(市水利冬修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年度計畫、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規劃;抓好新建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及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抓好農業灌溉供水管理、中低產田改造、農村人飲工程項目建設及基層水管站管理考核和相關年報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機電排灌設施的更新改造、管理調度工作;負責抓好國營水管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及相關年報統計工作;協助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農業抗旱供水計畫的編制工作;承擔市水利冬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運行調度、安全監測、定權劃界、河道堤防管理、涉河項目審批、小水電站管理、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管理等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核、技術指導;協助抓好全市水利機電工程度汛方案(預案)、農業抗旱供水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的監督工作;擬定水利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跨流域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六)水政水保股
負責水政執法監察,水資源規劃、利用管理工作和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指導城市防洪、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
(七)行政服務股
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工作;調研分析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現狀,提出最佳化、改進審批服務的建議;建立健全服務視窗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
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股級職數:7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股級職數:7名。
其他事項
市水利局隸屬管理的事業單位8個:
(1)豐城市水電設計室,股級,全額撥款。
(2)豐城市水土保持站,股級,全額撥款。
(3)豐城市水利水電技術服務站,股級,全額撥款。
(4)贛撫平原豐城管理站,副科級,全額撥款。
(5)豐城市水政監察管理大隊,副科級,全額撥款。
(6)豐城市贛撫河道堤防管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7)豐城市藥湖灌區管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8)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正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紫雲山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潘橋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攸洛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1)豐城市水電設計室,股級,全額撥款。
(2)豐城市水土保持站,股級,全額撥款。
(3)豐城市水利水電技術服務站,股級,全額撥款。
(4)贛撫平原豐城管理站,副科級,全額撥款。
(5)豐城市水政監察管理大隊,副科級,全額撥款。
(6)豐城市贛撫河道堤防管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7)豐城市藥湖灌區管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8)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正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紫雲山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潘橋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
豐城市豐東灌區管理局攸洛分局,副科級,全額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