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和口岸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商務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直銷、拍賣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的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藥品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對餐飲、住宿、洗滌、美容美髮美體等服務行業的管理;負責對舊貨流通、品牌汽車銷售、二手車市場與鑑定評估、民爆物品銷售、報廢汽車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改造、再生資源回收等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規範化管理進行指導並監督運行。
(八)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等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品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資金工作;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為來豐投資者及在豐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促進對外直接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工作;負責指導、推進“走出去”戰略工作;參與“一帶一路”區域經濟合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對外援助和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三)負責口岸管理、口岸物流、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航空、水運、鐵路、公路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和管理,開闢鐵路聯運、公路口岸運輸通道、水運航線通道;協調相關部門之間的口岸事務,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建設。
(十四)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地駐我市商會、駐我市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巨觀指導我市各類境內外商品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和大型招商引資活動,研究擬訂舉辦上述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法。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農貿市場管理的職責分工。明確責任主體是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其他有關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緊密配合,切實履行好農貿市場的監管責任。
2、關於成品油監管的職責分工。在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紮實有效地開展工作。
3、關於商貿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各成員單位在市商貿安全專業委員會的統一指導下,各司其職。市商務局主要承擔市商貿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關於行政審批、批後監管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協助配合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現場踏勘、專家論證等工作,負責提供本行業政策法規、信息、監管數據等方面的互通共享;協助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與本行業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承擔本行業審批事項的事後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財務、內部審計、資產管理、機關後勤、老幹部管理、保密、安全、信訪、計生、公共機構節能、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和口岸的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商務領域法治建設和商務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綜合材料起草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市場運行股。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成品油、繭絲綢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我市商品會展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建議,負責中華老字號的保護和促進;推進流動標準化和科技化;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促進全市服務貿易發展,推動服務貿易公共平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三)行業安全股。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商務系統及民爆銷售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監測,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織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責民爆銷售企業民爆物品建設項目的核實與上報,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安全監管;對民爆銷售企業和購進民爆物品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市場秩序規範;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的市場準入;負責全市藥品流通行業管理。
(四)市場體系建設股。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內貿易發展規劃;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按有關規定對汽車(含二手車)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
(五)現代服務業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推進電子商務交易、商務諮詢服務、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培育重點電子商務園區(基地)、特色平台和企業,支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建立完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負責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套用,協調推進農村商務信息有關工作;推動電子商務國際國內合作,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範;負責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市物流產業集群發展;負責推進全市商貿物流和電子商務的協同發展;負責推進現代服務業改革與擴大開放。
(六)對外貿易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貿易規劃、政策;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出口基地等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技術、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反傾銷、反補貼等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口岸發展規劃、政策;負責航空、水運、鐵路、公路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驗收和管理;推進開闢國際國內航空、水運航線通道,開闢鐵海聯運及公路口岸運輸通道,發展口岸物流;協調相關部門之間的口岸事務,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合作,推動口岸文明共建;負責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
(七)外資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中長期規劃;負責利用外資重大招商計畫並組織重大招商活動,協調推進外商投資重大項目;擬訂和執行利用外資的管理規章,研究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開放型經濟的考核評比工作。
(八)內資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利用市外資金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利用市外資金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和落實,協調推進利用市外資金重大項目;研究利用市外資金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我市駐外商會、外地駐宜商會、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產業招商引資規劃;負責全市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的業務協調、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投資環境和招商政策的宣傳推介,招商引資項目編制包裝和招商信息採集發布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類招商引資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信息庫;負責產業招商小分隊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牽頭組織實施我市重大招商活動。
領導分工
何曉輝 黨組書記
丁 磊 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