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1927—1948)女,原名谷雲春,河北省豐潤縣谷家套村人,中共黨員。1942年參加抗日工作,1947年初,任路北武清縣婦聯會主任。
基本介紹
- 本名:谷雲春
- 別名:陳明
- 出生日期:1927年
- 逝世日期:1948年2月13日
人物經歷,
人物經歷
谷雲春到任後,立即要求去鬥爭艱苦的邊緣區大十百戶村開展工作。她深入貧苦農民家中,宣傳形勢,耐心講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紅旗一定能插遍全中國”等革命道理,領導民眾開展土改運動,組織婦女向地主開展說理鬥爭,工作紮實有成績。當時逃亡地主跟隨國民黨軍隊向大十百戶村反撲,進行階級報復,捕殺十幾名貧苦農民,放火燒毀3戶貧農的房子。為穩定人心,鼓舞鬥志,敵撤退後,她就爬上房頂用廣播筒喊道:“八路軍永遠和老百姓戰鬥在一起!”她宣誓:永遠與人民生死在一起!
1948年2月13日,寶坻縣地主“還鄉團”隨國民黨暫三軍汽車團向北運河以東解放區進行大掃蕩,陳明在組織民眾轉移時被圍。為掩護村幹部和民眾,挺身而出,喊道:“就我一個是八路軍,別人都是老百姓!”被押至大口哨村西,郭士明親自審問,陳泰然答道:“今天姑奶奶落在你們土匪手裡,要殺就快點殺,不用廢話!”英勇就義,年僅21歲。